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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1∕T 82-2020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广州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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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30A 12DB4401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 822020代替 DBJ440100/T 2882017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elderly community-and-home care service2020-06-08 发布2020-07-01 实施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4401/T 822020目次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工作原则.25服务设施建设与配置要求.25.1选址与规划布局.35.2服务设施要求.35.3功能区配置要求.56服务机构要求.86.1基本要求.86.2运营管理.8

2、6.3财务管理.86.4人力资源管理.96.5服务管理.96.6服务执行.96.7服务发展.97人员要求.97.1基本要求.97.2岗位要求.107.3人员配置.107.4行为规范.108服务内容和要求.118.1服务形式.118.2基本要求.118.3生活照料.118.4助餐配餐.138.5康复护理.148.6医疗保健.148.7文化娱乐.158.8精神慰藉.158.9安全援助.168.10老年用品服务.168.11临终关怀.17DB4401/T 8220208.12转介服务.178.13临时托养.178.14其它服务.189服务流程.189.1总则.189.2咨询与接待.189.3服务申请

3、.189.4制定服务方案.189.5签订服务协议.189.6开展服务.199.7服务确认.199.8服务结算.199.9服务变更或终止.199.10归档.1910服务监督和改进.2010.1评估判定.2010.2监管和投诉.2010.3预防措施.2010.4改进措施.2010.5信息管理与监督.20附录 A(资料性附录)服务机构基本设备参考清单.22附录 B(资料性附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调查表.26附录 C(规范性附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流程图.27附录 D(规范性附录)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28DB4401/T 82202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4、本标准由DBJ440100/T 2882017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确认转化而来,并代替DBJ440100/T 2882017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本标准与DBJ440100/T 288201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由广州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老年人服务中心、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香港邻舍辅导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绍滨、官洁君、陈琳、李向东、吴文岳、陈丽旋、郑勇、古志彬、林嘉敏、蒋慧敏。DBJ440100/T 2882017于2017年11月14日首次发布。DB4401/T 822020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区

5、居家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工作原则、服务设施建设与配置要求、服务机构要求、人员要求、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流程、服务监督和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 13495.1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6、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17242投诉处理指南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7建筑地面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CJJ 169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JGJ/T 331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 4502018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建标 143201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卫监督发2005260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粤卫办201645号广东省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工作指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elder

7、ly community-and-home care service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社区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专业的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安全援助、老年用品服务、临终关怀、转介服务、临时托养、其它服务等社会化服务。3.2社区日间照料服务day care service for elderlyDB4401/T 8220202依托社区服务资源,在社区服务场所内为失能、半失能及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和文化娱乐等日间照料形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3上门服务home s

8、ervice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其提供到户式的社会化服务。3.4服务对象client of elderly home care in community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3.5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elderly community-and-home care service agency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包括各类养老机构、卫生服务机构、企业及社会组织等延伸服务部门。3.6养老管理员elderly home care service manager具备初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负责承接服务申请,为本辖区享受服务资助的老年人制

9、订服务方案、链接服务资源、跟踪及监督服务情况等具体事务的工作人员。3.7管理及指导单位the management and guidance agency of elderly home care in community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政策指导、质量评价、资源支持等的单位,包括政府管理部门、医疗卫生等专业部门及受政府委托的社会组织等。3.8服务项目完成率service project completion rate根据服务协议内容,服务人员实际完成的服务项目数与协议签订服务项目数的百分比。3.9服务对象满意率service satisfaction rate测评达到满意的

10、服务对象人数与参与测评的服务对象总人数的百分比。3.10生活照料daily life care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浴、洗涤、个人护理、协助进餐、陪伴就医和代办等的服务。3.11康复护理rehabilitation nursing以康复学与护理学为基础,对残疾、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进行训练和再训练,提高其活动能力,达到基本生活能自理、重新参加社会活动等效果的护理过程。4工作原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原则为:a)全覆盖,适度普惠与保障基本相统一;b)多层次,普遍性与个性化服务相并重;c)多支撑,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相匹配;d)多主体,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5服务设施建设与配置要求DB4401/T

11、82202035.1选址与规划布局5.1.1总则新建、改建的服务设施其选址及规划布局应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GB 50437 的规定;做到科学设置、因地制宜、层级合理并可持续发展。5.1.2选址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综合考虑地区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状况、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b)地形平坦,老年人出入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35 m,应采用缓坡台阶和坡道过渡;c)环境安静,声音环境宜为60 dB以下;d)可获得有效日照和通风,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 h的日照标准;e)与高噪音、污染源的防护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f)宜与医疗机构、社区生活配套设

12、施等其他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设施邻近,利于资源整合与共享;g)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讯等市政条件较好。5.1.3规划布局规划布局应满足以下要求:a)新建服务设施全部或1/2以上的面积应设在首层,且相对独立,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b)首层安排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其他楼层并设置电梯、无障碍坡道等无障碍设施;c)楼梯应加装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应符合GB 50763的要求;d)对于采取场地共用的服务设施,应保持各功能区相对独立,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分隔,避免相互影响;e)为满足未来发展需求,建议其主要建筑设计时应留有扩建、改造的余地;f)场地周边宜有一定的绿化面积。5.2服务

13、设施要求5.2.1总体要求5.2.1.1服务设施应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和安全、卫生、经济、环保的要求合理确定。5.2.1.2供电、给排水、通风、消防、通讯、照明等基础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应根据网络服务和信息化管理,敷设线路,预留接口。5.2.1.3开展服务的室内场所应全面禁烟,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志。5.2.2场地要求服务设施场地要求如下:a)面积要求:街道(镇)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可依托社区其他公共服务机构或设施设置或根据功能分散设置;b)无障碍要求:应设有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计应符合GB 50763的相关规定;c)适老化要求:1)养老设施建筑设计

14、应符合 JGJ 4502018 的相关规定;DB4401/T 82202042)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设计应符合 JGJ 4502018 的相关规定;3)老年人单独逗留的空间,如卫生间、浴室等,应设有紧急呼叫装置;4)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应无尖角凸出部分,墙、桌、椅等锋利边角应包裹防撞条;5)服务场地应有预防老年人跌倒的防滑垫、防滑布等相关设施;6)卫生间地面应易清洗、不渗水、防滑和防跌,卫生洁具宜采用浅色,门锁能双向开启,蹲式厕位应配坐便椅。5.2.3装修设计要求5.2.3.1建设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应符合GB 50222的规定。5.2.3.2各类为老年人服务的居住

15、建筑设计应符合JGJ 4502018的相关规定。5.2.3.3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GB 50189的相关规定。5.2.3.4室外建筑地面设计应符合CJJ 169的相关规定,室内建筑地面设计应符合GB 50037的相关规定。室内地面应有防滑设计,并符合JGJ/T 331的相关规定。5.2.3.5坡道、台阶、扶手的设置应符合GB 50763和JGJ 4502018的相关要求。5.2.3.6公共信息标志应符合GB/T 10001.1和GB/T 10001.9的相关规定,宜文字、图标相结合,便于老年人辨认场室。5.2.3.7建筑设计应做到色调温馨、简洁大方、自然和谐、统一标识;功能

16、室宜使用大色块或主题色设计,便于老年人根据色块记住空间位置。5.2.3.8室内装修应符合无障碍、卫生、环保和温馨的要求。5.2.3.9室内通道墙面阳角宜做成圆角或切角,下部宜作0.35 m高的防撞板。5.2.3.10尊重老年人,保护隐私,对有可能暴露老年人隐私的服务应有遮挡、防护措施。5.2.3.11电源开关应选宽版防漏电式按键开关,高度宜离地面1.00 m1.20 m,室内应选用安全型插座,插孔距地面高度宜为0.60 m0.80 m。5.2.4消防要求5.2.4.1消防应符合 GB 50016 的要求,建筑防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5.2.4.2设施、场地的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应符合GB 15630

17、、GB 13495.1的相关规定。5.2.4.3应采用有防焰标识的设备设施,如窗帘、地毯及隔帘等使用防焰材质。5.2.4.4应配备消防安全设备与器材,如应急电源设备或应急照明器材、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独立烟感报警器、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防火毯等,定期检修并有记录。5.2.4.5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定期接受消防机关检查,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测报告。5.2.4.6场地应有明确的逃生路线标识,标识清晰,易于辨认。5.2.4.7楼梯间、防火门、安全疏散通道及紧急出入口设有指示标志及应急疏散标识,保持畅通,无阻碍物。5.2.4.8每年应至少开展两次针对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学习、教育、演习

18、活动。5.2.5设备配置要求5.2.5.1应配置冷热饮用供水设备,定期保养检查并有记录。5.2.5.2室内应配置温度控制(取暖、降温)和通风换气等设备。5.2.5.3应配置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应覆盖公共区域,在醒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标志。5.2.5.4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必备的办公设施及网络设备。5.2.5.5应设有个人物品存放空间或储物柜,制定个人物品储存管理办法。DB4401/T 82202055.2.5.6应配备应急使用的轮椅、拐杖、吸痰器、急救箱以及吸氧设备。5.2.5.7室内宜配备广播系统或扩音设备,如扩音喇叭。5.2.5.8场所内若有沙发,沙发高度和软硬度应适合起身,应配置有扶手、有靠背的

19、椅子。5.2.5.9提供日间照料、临时托养服务的机构,应配置洗澡、如厕专用椅或凳。5.2.5.10应在服务机构公共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5.2.5.11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设施设备,基本设备可参考附录A。5.3功能区配置要求5.3.1配置原则服务机构应根据不同功能配置相应功能区域。5.3.2办公区办公区设施配置要求如下:a)应配置办公桌椅、电话、档案柜、文件柜、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宜配置照相机、摄像机、传真机、扫描仪等设备;b)应配备监控系统的终端设备;c)应配备紧急呼叫系统的终端设备;d)应有行政管理制度及组织架构图,并悬挂在办公区的明显位置。5.3.3 服务接待区服务接待

20、区设施配置要求如下:a)应设置在服务机构明显位置,应为固定且相对独立的场所,配备有办公桌椅、供老年人坐的座椅等;b)应配有宣传资料、纸笔,宜配备放大镜以及台灯等,宣传资料应明确服务对象、申请条件、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内容;c)采用柜台式咨询接待方式的,应设置低位服务窗口,方便坐轮椅老年人。5.3.4面谈区面谈区设施配置要求如下:a)应为独立且具有隐私性的不少于6 的房间,供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进行面谈、提供咨询与辅导服务时使用;b)配置沙发、桌椅等基本设施;c)环境布置应温馨和谐,有较好的隔音效果。5.3.5助餐配餐区5.3.5.1就餐区就餐区设施配置要求如下:a)就餐场所面积应满足日

21、常服务需要,就餐人均面积不少于0.20;b)应留有可供轮椅车出入的空间,宜设置轮椅就餐位;c)应使用可移动的、牢固的桌椅,为工作人员留有分餐和助餐空间;d)配备热水供应、餐单公告栏、时钟、餐巾纸、餐具存放、洗刷和洗手区等设施;e)就餐区域应有防蚊蝇设施,必要时在出入口处设置防尘设施;DB4401/T 8220206f)应设有剩菜剩饭收集区,应配备带盖的专用容器存放餐厨垃圾等废弃物,容器应具有防渗漏、防破裂和易清洗等特性;g)采用柜台式售饭方式的,应设置低位服务窗口。5.3.5.2配餐区配餐区设施配置要求如下:a)设置食品分装(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餐用具与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均设在

22、室内,且独立隔间;b)应配有分餐专用工具及清洗、消毒、储存设备设施;c)应根据待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配送方式,配备相应的食品分装(包装)设备。5.3.5.3制餐区制餐区设施配置要求如下:a)供餐人数在100 人以下的服务机构,其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100 人以上每增加1 人增加0.30,1000 人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1 人增加0.20;b)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c)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d)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餐具和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23、,其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e)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5.3.6老年人休息区5.3.6.1分类老年人休息区根据老年人需要应可提供午休功能、过夜功能、常住功能,宜分为午休室、过夜室、常住室。5.3.6.2设施配置5.3.6.2.1基本设施配置如下:a)若设有午休室,午休室应配备适合老年人午休的床或椅,主要为自理老年人提供服务;b)若设有过夜室,过夜室应配备固定卧床,满足30 d以内的过夜需要,主要为临时托养或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c)若设有常住室,常住室应配备专业护理床,需在养老护理员的指导下使用,主要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托管服务。5.3.6.2.2设施配

24、置要求如下:a)根据场地规模大小和老年人需求配置休息位,人均休息位使用面积不小于4;b)休息位的设置应关注老年人对隐私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隔间;c)配置老年人休息所需的基本生活用具,如毛毯、痰盂、废纸篓;公用毛毯应每周进行清洗、消毒;d)卧姿休息位旁应配置紧急呼叫装置;e)休息区不应与电梯井道、有噪声振动的设备机房等贴邻布置。5.3.7康复护理区DB4401/T 8220207康复护理区设施配置要求如下:a)应根据老年人生理特点,在康复治疗师的专业指导下配置康复训练器材,如肩梯、平行杠、手功能组合训练箱、下肢训练站立架和肌力训练器械等,配置器材应有专业依据;b)应配置康复辅助器具;c)康复

25、训练器材和康复辅助器具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使用说明。5.3.8医疗保健区医疗保健区设施配置要求如下:a)医疗保健区内设置医务室或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同时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b)应配置身体指数测量器具,如血压计、听诊器、体重计、体温计等;c)应配置医疗急救箱。5.3.9文娱活动区文娱活动区设施配置要求如下:a)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应配置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娱乐性、社交性、益智性设施设备;b)应根据服务需要,配置足够的桌及椅;c)应结合服务需求,配置不少于5 种康乐类或文化类用品设备;d)应配置书报架及不少于10

26、 种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书籍、报刊、杂志;并相应配置助视仪、放大镜等;e)应配置多媒体或音像播放设备,如电视机、音乐播放器、投影仪等;f)宜配置供老年人使用的电脑、上网设备。5.3.10老年教育区老年教育区设施配置要求如下:a)应独立或综合设置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b)应设置稳定坚固、有靠背与扶手的安全座椅,座椅颜色柔和,边角应为圆角。5.3.11临时托养区临时托养区设施配置要求如下:a)应设置洗漱间或洗浴间,洗漱间或洗浴间应配置淋浴器、恒温设备、浴凳或淋浴椅、防滑垫、紧急呼叫装置、排气扇和热水供应系统等;b)应配置洗衣房,有洗涤、脱水、干衣和消毒等设备;c)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配备卫

27、生纸、纸篓、排气扇和洗手池等;d)应配备脸盆、牙膏牙刷、肥皂和毛巾等个人生活用品;e)应配备拐杖、轮椅及其他辅助器具;f)应配有紧急呼叫装置、温度控制(取暖、降温)和通风换气等设备,宜设置康复护理区、医疗保健区和文娱活动区;g)各功能区、走廊和楼道等公共区域应安装具有存储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 个月,特殊、重要资料应以实物方式存档。5.3.12日间托管区DB4401/T 82202085.3.12.1若设有日间托管区,应符合建标 1432010 的相关规定。5.3.12.2日间托管区应基本配置以下功能区:a)助餐配餐区,其设施配置应符合5.3.5的要求;b)老年人休息区

28、,其设施配置应符合5.3.6的要求;c)康复护理区,其设施配置应符合5.3.7的要求;d)医疗保健区,其设施配置应符合5.3.8的要求。5.3.12.3适宜配置以下功能区:a)文娱活动区,其设施配置应符合5.3.9的要求;b)临时托养区,其设施配置应符合5.3.11的要求。6服务机构要求6.1基本要求6.1.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6.1.2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置办公区与服务接待区,其设施配置应符合 5.3.1 和 5.3.2 的要求。6.1.3应配置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具有合法的场地使用权,应购买场所责任保险。6.1.4应配置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相适应的设

29、施设备。6.1.5应配备与其服务内容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6.1.6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包括财务、人事、运营、公共安全、卫生、资产、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6.1.7街(镇)服务机构宜积极拓展特色服务,提升服务覆盖率,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政府资助服务对象的服务覆盖率宜不少于 80%。6.1.8提供医疗服务的应获得医疗卫生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应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6.1.9遇有人员严重受伤或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6.1.10应落实场地通风、定期消毒,并建立预防传染病的工作机制。6.2运营管理6.2.1应制定服务总章程,明确服务宗旨与理念、服务内容及

30、服务手法、各方权利和义务等。6.2.2应在场所明显位置,公示机构的登记证书,并张贴组织架构、工作人员照片及职责分工、服务信息(内容、时间、收费、联系方式)、人员守则和服务标准、投诉渠道等基本信息。6.2.3服务接待区应备有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应定期更新。6.2.4应制定服务场地管理办法,有专人管理场地硬件。6.2.5应有明确的固定资产及消耗品物资管理制度和措施(如采购、存储、维修、销毁、补充)。6.2.6应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根据服务需求制定运营计划,明确目标群体、服务内容和服务数量等具体目标。6.2.7应制定与其他单位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6.3财务管理6.3.1应建立和实施有效的财务管理

31、、财务审核、财务监督机制。6.3.2应有清晰的经费预算、费用报批、物资采购等程序,做到专款专用。6.3.3应有财务记录,详细记录经费、服务收费及补贴的使用情况。DB4401/T 82202096.4人力资源管理6.4.1应有清晰的组织架构,明确员工职责范围和工作守则。6.4.2应有明确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如招聘、培训、督导、考核、激励、解聘、晋升、申诉等)。6.4.3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6.4.4应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6.4.5服务人员的分配应考虑交通距离、性格、性别等多方面因素,兼顾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的利益。6.4.6应制定员工的联络和沟通机制。6.4.7应制定

32、员工人身安全意外的应急处理制度,并定期为工作人员进行应急预演培训。6.5服务管理6.5.1应制定具体的服务操作流程标准和服务管理制度。6.5.2应制定投诉制度,公开投诉渠道信息。6.5.3应定期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以电访、到户访问、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意见,并根据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改善,且清晰记录存档,满意度调查表可参考附录 B,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调查内容。6.5.4所有的服务管理执行情况应予以记录。6.6服务执行6.6.1应公示服务申请流程、服务项目及内容、服务收费清单等信息,供公众、服务对象及员工查阅。6.6.2应制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对象意外伤害等应急处理机制,并进行员工培

33、训。6.6.3应定期举行员工会议,指导服务人员工作。6.6.4管理人员应监督服务人员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宜定期突击检查服务开展情况。6.6.5对于服务的临时暂停(如出游、住院等),应当月记录。6.6.6如更换服务员,应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服务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6.6.7应定期举办对象座谈会,收集意见与建议。6.6.8对于服务投诉、回访反馈的建议和要求,应立即解决,无法立即解决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6.6.9应定期开展服务推介会,积极拓展新服务对象。6.7服务发展6.7.1应定期进行需求调查,了解并掌握辖区内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数据。6.7.2宜积极整合社会资源,调动服务对象的家

34、属、亲友、邻居及志愿者参与服务。6.7.3宜积极发掘社会资源,吸引非政府资金参与开展社区为老服务。7人员要求7.1基本要求服务机构人员应:a)具有相应的劳动从业资格;b)遵纪守法和遵守职业道德;c)尊重、爱护老年人;d)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语言表达能力;e)具有健康证明;DB4401/T 82202010f)熟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上岗前接受不少于10 学时岗前培训。7.2岗位要求7.2.1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a)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b)有较强的为老服务意识;c)应有良好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d)熟悉涉老政策,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e)每年参

35、加不少于1次的区级及以上管理培训活动。7.2.2专业人员医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师、护士、技师、会计、厨师、电工、维修工等专业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专业人员应:a)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能熟练运用;b)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c)每年在岗培训不少于15 学时。7.2.3服务人员7.2.3.1服务人员应:a)具有养老护理员或家政服务员从业资质;b)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并能熟练运用;c)能读写中文、略懂方言更佳;d)每年在岗培训不少于12 学时。7.2.3.2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难以覆盖的区域,经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同意,政府资助对象可选择委托亲友、

36、邻居按照养老管理员制订的服务方案提供服务,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和服务提供者三方签订协议。服务提供者应:a)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基本认识;b)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c)定期接受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培训;d)能明白服务方案内容,按照本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提供服务。7.3 人员配置人员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保障上门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b)养老管理员与资助对象配备比例不低于1:50;c)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应配备具有康复治疗从业资格的护理人员,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0;d)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应配备医生、护

37、士、康复治疗师、技师等专业人员;e)提供个人护理服务的,应配备有养老护理员;f)应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管理财务。7.4行为规范DB4401/T 82202011在提供服务时,行为应符合以下要求:a)仪表仪容端庄、大方、整洁;b)统一着装、配备工牌及相关设备工具;c)文明用语,语言简洁、清晰,能与老年人进行良好沟通;d)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e)按时往返工作岗位。8服务内容和要求8.1服务形式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场所不同,分为上门服务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8.2基本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要求如下:a)服务机构应为各项服务制订详细具体的服务程序指引,作为实务操作的依据,并有相关服

38、务过程记录为佐证;b)服务机构应确保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前接受过相关知识、技巧及内部程序指引的培训;c)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签约率达100%;d)应为服务对象制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含服务计划、服务内容、特殊约定等;e)应定期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f)服务项目完成率达100%,服务对象满意率80%。8.3生活照料8.3.1助洁服务8.3.1.1应鼓励服务对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自己处理家务,专业人员应客观评估服务对象能力,并根据服务对象能力确定清洁的范围和频次。8.3.1.2助洁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a)保持居室整洁、物具清洁、物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定期通风,保持室内空

39、气新鲜,无异味;b)清洁、整理物品应事先获取服务对象或其家属同意,并于服务对象或其家属面前清洁、整理其个人物品;c)根据服务对象特殊情况整理物品(如放置常用物品于中风老年人容易拿取的位置,老年痴呆患者的物品应简洁摆放,并于存放位置加上文字或图片,方便找寻);d)保持个人护理用具清洁及卫生,摆放适宜;e)配备充足及可使用的清洁工具,使用服务对象的清洁器材和耗材时,应事先获取服务对象或其家属同意;f)遇呕吐物、血渍、排溺污物,应及时消毒;g)处理炉灶及电器时,应检查是否妥善安装、运作正常。8.3.2助浴服务8.3.2.1助浴服务包括上门助浴和服务场所助浴。8.3.2.2助浴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a)

40、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DB4401/T 82202012b)助浴过程中宜有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c)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协助采取相应应急措施;d)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状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通风,防受凉、防烫伤;e)助浴过程中应保护老年人隐私,尊重心理需求;f)助浴过程中按需使用润肤露。8.3.3洗涤服务8.3.3.1洗涤服务包括上门洗涤和集中送洗。8.3.3.2应明确洗涤衣物的类别、衣物交收程序、卫生处理措施等工作流程,对衣物进行分类洗涤。8.3.3.3洗涤服务质量应达到清洁干净、无汗渍、无污点、无异味,保持织物原来的色泽、

41、花纹和图案。8.3.3.4上门洗涤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a)衣物卫生、整洁及妥善储存;b)分类收集衣物、被褥和尿布,污物和洁物分开放置;c)根据衣物的质地和颜色分类洗涤、晾晒;d)衣物交收及记录应清晰;e)定期协助清洗及晾晒床单、被罩、枕巾、浴巾、被子、蚊帐、窗帘、沙发布套等家居织物;f)贵重衣物应建议服务对象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洗涤机构服务。8.3.3.5集中送洗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a)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洗涤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洗涤服务,并应事先获取服务对象或其家属同意;b)送取衣物时,应与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点算清楚及签收,做到标识清楚、核对正确、按时送还,洗涤费用应实报实销。8.3.4个人护理个人护理

42、应满足以下要求:a)按需为服务对象提供翻身、洗发、修剪毛发、剪指(趾)甲、更换衣服鞋袜和尿片等服务,保持服务对象全身清洁、舒适无异味;b)开展服务前,服务人员应彻底清洁双手,告知服务对象护理项目具体操作程序,使服务对象明白且合作;c)触碰服务对象身体部位、取用服务对象个人用品时应用语言提示服务对象,并取得服务对象同意;d)进行洗澡、更换衣服和尿片等服务时,应保障服务对象的尊严和隐私(如设置屏风或帘幕遮隔等);e)在服务对象能力范围内,鼓励其提高自我照顾能力。8.3.5协助进餐协助进餐应满足以下要求:a)开展服务前,应评估服务对象的进食能力及膳食需要;b)确保进餐者及协助进餐人员均有采取合适的卫

43、生措施;c)为上肢肌肉及关节无力的服务对象提供进食辅助器材,以协助他们维持独立进食的能力;d)对被评估为有吞咽困难的服务对象,应根据专业人员的喂食指导意见,为服务对象选择质地及稀稠度适合的食物;DB4401/T 82202013e)针对不能自行进食的服务对象,应以合适方法与速度进行喂食;f)针对表达困难或患老年痴呆的服务对象,应观察和详细记录其进食及饮用的份量;g)应避免供应容易黏附口腔(如糯米或年糕等)、容易松散(如蛋卷或酥饼等)及质地过硬(如花生或核桃等)的食物,防止食物哽喉。8.3.6陪伴就医陪伴就医应满足以下要求:a)确保服务对象在就医前准备好身份证、病历、诊疗卡、医保卡等证件;b)应

44、根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和要求规划和选择合适的往返交通路线及交通工具、助行工具;c)协助服务对象与医生的问诊交流,包括向医生表达服务对象的重要状况、协助记录医生医嘱、提醒服务对象执行医嘱、将就诊情况汇报服务对象家属及上级主管;d)遇紧急送医情况,应全程陪护服务对象办理挂号、入院、取药等手续,安抚服务对象情绪,且与服务对象家属保持沟通,直至家属到医院交接为止。8.3.7代办服务代办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a)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代购生活必需品、代领物品、代缴费用等服务(不包括处理重要个人物品或贵重财物);b)代领、代购的物品应符合服务对象要求,准确记录购买的品种,清点钱物,做到当面清点并签字;c)

45、处理财务或协助支付水电煤气等日常开销时,应与服务对象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做好记录;d)接触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物品时,应保持职业操守,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向他人谈论服务对象的家庭情况或钱物情况。8.4助餐配餐8.4.1基本要求助餐配餐服务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注意营养、合理配餐,并满足以下要求:a)自主供餐的服务机构应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无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转介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助餐配餐服务;b)分餐员应佩戴口罩及厨帽;c)根据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原则和老年人特点拟定餐单,应保持食材多样化,选择易于咀嚼的食材和烹调方式;d)每周应有餐单,餐单应根据

46、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及服务对象需求制定;e)应根据服务对象的文化、宗教和种族特点,提供合适的食物,如全素餐;f)服务开展前,应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针对特殊老年人(如糖尿病、高血脂、高血压、冠心病、肥胖症、脂肪肝、有吞咽困难等),宜在营养师或专业人员指导下提供针对性配餐;g)定期收集服务对象的喜好和意见,关注其健康状况,定期改善餐单;h)每次供应的食物应留样48 h;i)应制定合乎卫生要求的供应、处理及储存食物指引,包括彻底清洗食物、确保冰箱温度在4 及冷藏格在-18 以下、分开处理生熟厨具、使用合适器皿、确保餐具卫生及处理人员的个人卫生等的各类指引;DB4401/T 82202014j

47、)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卫生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与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8.4.2集中用餐集中用餐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保证集中用餐场所清洁卫生,光线充足,空气流通;b)就餐区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餐后卫生应及时清理;c)在醒目处公示用餐时间、服务须知、餐单等;d)餐具应每餐消毒,并符合GB 14934的要求;e)应给予老年人固定而合理的用餐时间;f)应合理安排就餐位,提供餐巾纸,并放置在易于老年人取用的位置。8.4.3上门送餐上门送餐应符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

48、生规范(卫监督发2005260号)及以下要求:a)配送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提供符合保温、保鲜要求的设备及运输工具,送餐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密封保温;b)分餐、送餐应及时、准确,饮食应保温、保鲜、密闭、防止细菌滋生;c)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d)送餐时应核对老年人的姓名、菜品及数量,确定无误后签收。8.4.4上门做餐上门做餐应满足以下要求:a)上门做餐应尊重老年人饮食生活习惯与禁忌;b)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c)应及时处理做餐后的卫生。8.5康复护理康复护理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根据需求配备相应的康复器具,常见的康复训练器

49、材包括步行器、固定单车、手臂滑轮、平衡杠、肋木、扶梯、手指训练器等;b)康复训练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按计划实施;c)开展服务前应由专业人员评估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并制定训练计划;d)训练计划包括服务对象目前存在的功能障碍及身体情况、目标、项目与内容、训练场所、方法、时间安排等;e)应告知服务对象训练的目的及安全注意事项;f)确保设备完好和场地安全;g)协助服务对象使用康复器材时,应注意观察老年人的身体、训练状况,及时给与协助、指导和鼓励;h)应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障服务对象安全;i)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训练情况、效果及反馈等有文字记录。8.6医疗保健DB4401/T 82202015医疗

50、保健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为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档案包括健康纪录、病历记录、个人药物纪录等,建档率达100%;b)应制订医疗保健突发事件处理指引;c)应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方案,预防方案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服务对象掌握预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识并进行基础性的防治;d)应定期评估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如常规生理指数监测(体温、血压、体重等);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如造口护理、引流导尿管等);服务对象要定时服药的,应了解服务对象的药物处方,有条件的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储存药物,正确备药、派药或喂药等服务,并制定处理药物事故的工作程序或指引;e)应通过电访、上门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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