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高学生口算能力的研究课题阶段性总结 ( 第三阶段2012年6月) “提高学生口算能力的研究”课题实施到第三阶段,在这几年的教学实践中,我发现小学生的计算能力越来越弱,简算意识越来越淡薄。于是,我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调查、了解,果然所有数学老师都有同感,而且是怨声载道,束手无策。如何提高学生的计算能力?如何在简便计算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数学意识呢?这些问题引起我对新课程理念下“运算律”教学的思考。 “简便运算”属于“数的运算”中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是指学生能够根据相关算式的特点,依据四则运算定律或性质,在不改变运算结果的前提下灵活处理运算程序,使运算达到简便易算的过程。数学课程标准对“数的运算”“
2、应关注口算,加强估算,鼓励算法多样化”,“应避免繁杂的运算,避免将运算与应用割裂开来”的要求来看,“简便运算”的功能显然已经不同于传统课程观对“简便运算”的理解。简便计算不应仅仅是作为一种技能、一种运算定律或性质的简单应用来教学,更应该成为借助于运算律的理解与掌握来比较与优化计算方法,提高学生运算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数感、发展数学意识的重要内容。“简便运算”是立足于“运算律” 基础上的算法简单化的过程,运算律在简便计算教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拉长运算律的建构过程,让学生体验简便计算不仅仅是一种技能。1.突出运算律产生的现实背景,为学生建构运算律提供经验支点。 运算律虽然是一种高度抽象的数
3、学模型,但它来源于运算,所以和四则运算一样,它与生活现实也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加法结合律”,可以用这样一个现实问题来引入。林山小学四、五、六年级的同学参加跳绳比赛。四年级:29人;五年级:46人;六年级:54人。求“一共有多少人参加跳绳比赛?”就是把三个年级参加跳绳比赛的人数合并起来,在合并时,即可以先合并四、五年级,再与六年级合并;当然也可以先合并五、六年级人数,再与四年级人数合并。用算式表示即为:(29+46)+54=29+(46+54)。当学生借助这样的现实情境来理解“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加上第三个数,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加上第一个数,和为什么会不变的道理”,便有了生活
4、经验作支持,自然不难了。 2、经历 经历运算律抽象应用拓展的过程,为学生完整认识运算律提供可能。在教学乘法分配律时,通过例题引导学生得出乘法分配律的基本模型后,适当组织一些基本练习,然后可以呈现这样一个问题:李大爷家有一块地,种了茄子和西红柿两种蔬菜。问题一:这块地面积是多少平方米?问题二:种茄子的面积比种西红柿的面积多多少平方米?第一个问题是对乘法分配律的巩固。在解决第二个问题中,则可以引导学生建构乘法对减法的分配律,在认识了基本模型的变式(a-b)c=ac+b后,帮助学生完善对乘法分配律的认识。这样的过程无疑会让学生对该运算律意义的理解更加深刻。教学乘法结合律时也同样如此。为了提高这类计算
5、题题的正确度和速度,我们就大力加强整个(小数加减法)、整十、整百、整千这类数的组合训练,采用凑十法和找朋友的方法加强一对一的记忆。 二、在解决具体问题中巩固运算技能,在突出简便计算应用价值的同时,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数学意识。如果教师在作业要求中不提出明确的要求,而是让学生能自觉应用运算律进行快速、简便的计算,那么这样的训练已不仅仅在检查简便计算的技能,更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自觉应用运算律进行简便计算的数学意识和口算能力在实际的教学中,要让技能上升为意识,并不那么简单,需要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需要引导学生把“灵活应用运算定律使计算简便”的观念渗透在平时的计算中(更多是口算)中,从而真正实现简便计算的教学价值。 总之,口算能力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渐进的过程、沉淀的过程、积累的过程,需要用较长时间逐步培养。我们在教学中必须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在关注其计算技能角色的同时,更要关注其作为数学素养培养的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