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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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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方案 “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 协 议 书 甲方(患 者): 新农合证号:身份证号码:乙方:xxx医院 为更好的让甲方在住院期间获得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方便甲方住院治疗,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住院治疗时,交纳1000元起付线部分,乙方不再向甲方足额收取住院押金。但甲方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向乙方提交其医保证(新农合证)及身份证等证明。甲方住院费用每花费5000元时,新农合患者需按60%(普通疾病)、50%(精神疾病)预交依据农合政策测算的自付部分,医保患者需按30%(城镇职工)、50%(城镇居民)预交依据医保政策测算的自负部分,乙方负责通知甲方。 二、甲方住院期间,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提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以备甲方查询。 三、乙方须在甲方出院前1—2天内向甲方或甲方的家属告知其住院期间的大体花费和个人应承担的大致数额,以备甲方筹措住院费用。 四、甲方出院时应据实向乙方一次性交清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单位未及时交费的参保职工应足额交纳个人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时存留甲方或其家属提供的相关证件以作抵押。 五、若甲方有支付能力而不按时结算住院费用,在甲方出院10日后,仍未结清住院费用的,乙方报上级主管部门将其列入“无信患者黑名单”,甲方以后在全市所有卫生医疗机构就医将不再享受任何惠民政策,同时乙方仍有权暂时留存甲方或其家属提交的相关证件,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若甲方确因家庭困难无法按时结算住院费用时,可申请延期或分期付款,但须向乙方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其所在村(居)委会和镇(街)民政部门的证明。经乙方院长签字同意后,与甲方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否则乙方仍有权暂时留存甲方或其家属提交的相关证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将其列入“无信患者黑名单”,甲方以后在全市所有卫生医疗机构就医将不再享受任何惠民政策,同时乙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盖章:xxx医院 年 月 日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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