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论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
石怀春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摘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的一篇重要著作,它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及发展理论进行了初步分析,[作者简介] 石怀春(1978- ),男,安徽六安人,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09级硕士研究生,中等教育教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和当代发展
提出了异化劳动、共产主义等重要观点。本文主要是对《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出现的私有财产本质问题阐述了本人的观点,从而透视出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的私有财产现象。
关键词:私有财产 异化 劳动 社会主义 共产主义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政治思想进入决定性转折的巴黎时期的产物。我们可以这么说,他集中体现了马克思转向经济研究的主要成果,代表了他同恩格斯合作之前理论研究的最高成就。在这里我主要想讲一下读完《手稿》之后,从中得出的关于私有财产及其本质的理解。
一 私有财产概念的产生
在谈私有财产概念的产生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私有财产是如何产生的。原始社会经济关系是财产公有制,就是原始人通过打猎、捕捞等劳动手段获取的劳动成果由集体共同占有,而不是由个人所有。那么我们知道,这种原始社会的经济关系是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即原始社会生产力极端低下。这样,只有原始氏族内部实行财产公有制才能保证原始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到了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生产技能的不断提高,社会产品出现了剩余,这样那些剩余产品就逐渐被一部分人占有,那么这部分剩余产品就成了“私有财产”。可是在《手稿》中私有财产概念是从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关系得出的。
在《手稿》中,马克思开始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作为资本和劳动的对立来研究,以探究导致私有财产扬弃的根源以及导致这种社会经济关系解体的客观原因。我们一般提到私有财产,是从分析资本开始的,而马克思在《手稿》中却是从劳动开始的。同样地,私有财产的概念也是从分析劳动中得出的。马克思在《手稿》中曾这样写道:“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穷。工人创造的产品越多,他就变成廉价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劳动不仅生产商品,它还生产作为商品的劳动自身和工人,而且是按一般生产商品的比例来生产的。”从这种生产关系出发,马克思提出了异化劳动的范畴,并且阐述了异化劳动的四个基本特征。具体说来,异化是人的生产及产品反过来统治人本身的一种社会现象。那么它的四个基本特征又是什么呢?在马克思看来,异化劳动有四个方面的具体表现,亦即它的基本特征:(一)劳动者同他们的产品相异化,(二)劳动者同他的生产生活本身相异化,(三)劳动者同自己的“类生活”“类本质”“类特性”相异化,(四)以上三个方面的异化劳动表现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人与人的异化。关于异化劳动的第四个表现,即人与人的异化时,马克思认为,劳动是劳动活动和劳动关系的统一。马克思认为异化劳动的直接结果就是人与人的相异化。他具体从工人和非工人两个方面异化劳动条件下的劳动关系。他指出:“通过异化的、外化的劳动,工人生产出一个跟劳动格格不入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同这个劳动的关系。工人同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同这个劳动的关。从而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同自然界和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当一个人分别同自己的劳动产品、劳动活动和类本质处于异化、对立状态的时候,这些东西必然属于另外一个“他人”,对于工人(无产阶级)而言,这个“他人”就是有产阶级或者叫资本家阶级,而这些东西便成了私有财产。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是从分析异化劳动得出私有财产这一概念的,也就是说,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概念产生的直接原因。
二 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
(一)私有财产的扬弃
我们知道,在《手稿》中国民经济学以不考察工人(即劳动)同产品的直接关系来掩盖劳动本质的异化。它认为任何劳动,一般的劳动都能创造私有财产,而马克思正确提出了异化劳动是产生私有财产的直接原因的结论,也就是说私有财产的异化劳动的结果。因此,随着一方的衰亡,另一方也必然衰亡。在《手稿》中,马克思把私有财产作为一种历史产物,作为一种历史结果来研究。他把私有财产看成历史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产物,并且会随着历史发展而消亡。因此,马克思提出私有财产的扬弃这一观点。所谓“扬弃”,在哲学上讲,是既要克服,又要保留,既要舍弃又要发扬的意思。它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重要概念,反映了矛盾对立统一的基本规律。我们说,任何事物可以说都是在扬弃中前进和发展的,这与彻底的完全否定是不同的,扬弃,一要扬,二要弃。只讲抛弃,不讲发扬,只讲克服无用的,不讲保留有用的,这就会割裂事物的连续性,必然会陷入形而上学和片面性。对于私有财产同样要采取扬弃的态度。我们应当看到私有财产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同时私有制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上,对推动生产力和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他具有历史必然性、必要性、积极性、合理性和进步性的一面。但是它对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又有极端的阻碍和破坏性的一面。所以对私有财产积极的方面要“扬”,对其消极方面要弃。
(二)私有财产的合理价值
如前,我们对待私有财产的态度一要扬,二要弃,扬的就是其“合理价值”,弃的就是其“不合理价值”。我们在评述私有财产的合理价值时要考虑多方面因素,也包括它的不合理因素。
1 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
我们可以看一下《手稿》中国民经济学的观点,它“从私有财产的现实出发,但是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它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过程,放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后又把这些公式当作规律。它不能理解这些规律,也就是说,它没有指明这些规律从私有财产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它不能正确说明私有财产的产生及其发展的规律。在《手稿》中,马克思分析了现实的资本与地产的对立关系,并指出这种关系是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和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知道,资本战胜地产是历史的必然,所以说私有财产的产生也是历史的必然。这样分析,我们就可以推出,私有财产具有合理价值性,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工人的贫困和资本家的财富呈两极发展,这种对立发展如果达到一定的极限,必然导致全部私有财产关系的转变。所以我们可以看出,资本主义财产所有制有其阶段性和过度性,资本主义所有制是私有制发展的最高形式,私有财产所体现的劳动关系也必然随着历史的发展被另一种劳动关系所取代。马克思也这样指出:“社会从私有财产的解放,从奴役制的解放,是通过工人阶级这种政治形式表现出来的而且这里不仅涉及工人的解放,因为工人的解放就包含全人类的解放: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整个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同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从马克思这句经典语录我们可以看出,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是实现人类解放的正确途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过渡到更高的社会形态准备了必要的物质条件,而作为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的共产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异化的积极扬弃。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作为现实的运动时人从经济束缚中解脱出来的过程,是对私有财产积极扬弃的最高形式。共产主义是一个生产力不断提高的过程,因为只有生产力不断提高才能为人的解放和自由提供经济基础,而私有财产是生产力提高的产物,又是生产力发展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阶段。而对于整个过程扬弃即为共产主义运动过程。
2 私有财产积极本质综述
从马克思对私有财产的阐述,可以看出他对私有财产持一种扬弃的态度,也就是说,私有财产在整个人类发展过程中(主要是共产主义运动过程)是具有积极作用的。
首先,马克思肯定了私有财产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必然性,认为它是异化劳动的结果。随着异化劳动的出现,必然会出现私有财产。它是生产力的结果,同时在一定阶段也推动的社会的进步和历史的发展。其次,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只是抛弃私有财产身上体现的异化关系,而不是抛弃私有财产所体现出的物质财富本身,并且这种扬弃是人的自觉性在保留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基础上向更高层次的复归。因此我们说,抛开异化关系的私有财产是社会财富的源泉,是共产主义运动过程中的物质前提,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以往的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
三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私有财产的态度
马克思扬弃私有财产的崇高目标是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私有财产的存在仍然具有合理的价值性。
首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有财产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必然性和合理性。我们知道,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里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就是指私有制经济,这就说明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有制经济是存在的。马克思在主张未来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要消灭私有制时,早就为此给出了基本的条件: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要达到“给社会提供足够的产品以满足所有人的需要”,也就是说,生产力高度发展以达到在全社会“按需分配”,从而使阶级的存在,物质财富的占有“成为多余”,成为“时代的错误”,另一方面,社会文明高度发达,使人们不仅成为自然界而且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只有满足这两个基本条件,私有制才会同阶级、国家一起走向灭亡。显然具备这些基本条件的时代是共产主义时代,而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只有社会和个人的财富大量增加,人民的觉悟大幅度提高,财产的所有权没有必要时,它才会退出历史舞台。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应该大力发展生产力,尽可能多的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增加个人财富。
其次,私有财产是现阶段社会主义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动力因。如前所述,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的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里,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的主体,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方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即是非公有制经济,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随着国民经济整体布局的调整,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将更加重要。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非公有制经济将是拉动中国经济最强有力的动力,是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渠道。
再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追求尽可能多的私有财产仍然是社会成员积极性、创造性形成的强大动力。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需要亿万人通过不懈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创造社会财富。马克思也曾经指出:“如果抛开私有财产的异化,那么私有财产的意义就在于本质的对象,私有财产是在自然和生理需要建立起来的,就每一个人而论,为了获得适当的东西而满足他的需要,他们不辞劳苦和不惜生命的去发挥他们的一切。”由此可见,马克思否定的是财产(资本)对劳动的剥削,是私有财产转化为榨取剩余价值的资本。而对于抛开异化关系的私有财产以及由此产生的劳动关系,马克思并没有否定。相反,个人财产的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才能去激励人们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能激励人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他们在个人财富增加的同时,也为社会增加了财富。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私有财产给予一定的肯定具有现实合理性。
最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有财产要与社会主义法治结合起来。在深入经济体制的今天,进一步完善公民财产的法律保护机制,不仅有助于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收入,也有助于巩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2004年十届全国二次会议将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写入宪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合法私有财产保护的入宪体现了从宪法这个根本制度上对公民个人财产权的保护,是之与国家、集体财产处于同等的保护条件之下,从而使人们对二者的认识保持均衡的态度。这样,人们对个人财产的保值增值就能够树立起合理稳定的政治信心和心理,自然就会获得政治安全感,这种政治安全感也就会形成公民继续创造财富的持久动力,从而使社会财富不断增多,这就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奠定了基础。我国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物权法》(2010年已修订)也明确规定了私有财产的法律关系。《宪法》和《物权法》对于财产权利的保护正是我国法律所体现的尊重个人私有财产的体现,这从一方面也反映了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
参考书目:
[1]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1] 汤文曙:马克思走进马克思主义[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3] 陈福生、彭京华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3
[6] 于万杰:马克思与马尔库塞异化理论比较[J].西方文化研究网,2004
[7] 刘为平: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及其法律保护[J].广东律师网,2004
[8 徐永平:关于私有财产的历史作用[J].呼和浩特,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2010,5
[9] 姚德利:论我国制度对财产权利的保护[J] .皖西学院学报,2009,8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南校区政法学院09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研究生
邮编:241000
手机:15555306121
邮箱:shihuaichun@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