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标准体系构建探讨.doc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6717537 上传时间:2024-12-2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25M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标准体系构建探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标准体系构建探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海绵都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 海绵都市控制指标与既有控规指标体系衔接 控规是贯彻都市总规目的规定,指引修规建设一种重要规划层次,既有控规指标体系涉及土地使用、建筑建造、设施配套和行为活动四个方面内容。海绵都市规划理念与办法应与控规规划编制体系相衔接,做好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及制度建设等方面衔接,结合用地功能和布局,明确各单元或地块重要控制指标,贯彻海绵都市规划建设理念、原则、办法及技术办法,将不易直接操作实行指标( 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污染控制率等)分解为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下沉式绿地率和调蓄容积等指标,以便于在详细贯彻时将控制指标层层传递到建设项目中( 图1)。由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资源运用率和污染控制率等控制指标需通过各项低影响开发办法实行才干达到目的规定,而一项办法普通也与各种指标关于联。只有将海绵都市建设指标贯彻到详细地块,对各项控制指标、控制规定进一步细化,并与相应详细工程办法相应,使它们之间有一种较好衔接关系,据此提出规划允许规定,才干达到海绵都市建设规定。海绵都市建设控制和引导指标重要涉及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 超过一定建筑面积建设项目必要配建相应体积调蓄空间)、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绿色屋顶率、雨水资源运用率、污水再生运用率、管网漏损率和面源污染控制率等,在项目审查中按照控规规定,审查项目用地中雨水调蓄运用设施、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湿地、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设计内容,并与控规指标相符性进行校核。海绵都市控制指标选用可针对不同都市特点有所侧重,应优先解决重要矛盾和核心问题,如缺水地区应强化雨水资源运用,内涝风险区应强化消减峰值和雨水储存调节,水资源丰富地区应强化径流污染控制和峰值控制等指标,以达到本地海绵都市建设目的规定。 海绵都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 一、水生态方面 1.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 (1) 综合指标: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 依照总规拟定海绵都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的、都市年径流量控制率相应设计降雨量值( 依照各都市降雨分布特性,应单独推算,资料缺少时可参照《国内某些都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相应设计降雨量值一览表》中与降雨规律相近都市设计降雨量值及各类用地相应径流系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拟定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m³/hm²)。计算公式如下:V 单位面积=10Hф 公式(1)式中,H 为设计降雨量(mm);Ф为综合雨量径流系数,按照不同汇水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由控制容积指标可得出总控制容积,计算公式如下:V=V 单位面积F 公式(2)式中,F 为汇水面积(hm²);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应在控制单元内进行平衡计算,通过各地块分项指标进行控制实行。 (2) 分项指标及其相应详细设施。 在拟定雨水控制容积后,需进行各分项指标赋值,进行相应设施建设,以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规定。①下沉式绿地率及下沉深度。下沉式绿地具备一定调蓄容积,可广泛应用于都市道路、绿地、广场、建筑与社区内。下沉式绿地率指调蓄和净化径流雨水绿地占绿地总面积比例,下沉深度不不大于10 cm。在地形条件容许区域,应在保证建筑、场地安全状况下尽量设计下沉式绿地。《绿色建筑评价原则》中将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占绿地总面积比例达到30%作为一种评分项;《武汉市海绵都市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规定下沉式绿地率不低于25%;《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评估验收要点》、北京《雨水控制与运用工程设计规范》规定下沉式绿地率不低于50%。因而,建议下沉式绿地率取值为20%~ 50%。②绿色屋顶率。绿色屋顶可有效减少屋面径流量和径流污染负荷,对屋顶荷载、防水及坡度等规定较为严格,详细设施涉及花园式绿色屋顶、简朴式绿色屋顶等。《深圳绿色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公共建筑绿色屋顶率为50%;《武汉市海绵都市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规定新建建筑与社区中高度在30 m 如下、坡度不大于10°屋顶宜采用屋顶绿化,且屋顶绿化面积宜占该类建筑屋顶面积30%~ 85%,改造建筑与社区可依照建筑条件采用屋顶绿化。建议绿色屋顶率可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取值为15%~ 50%。③透水铺装率。透水铺装适应区域较广,可用于建筑与社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市政道路等,详细设施涉及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和透水沥青混凝土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都市排水( 雨水) 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规定在新建地区硬化地面中,透水性地面比例不应不大于40%,《绿色建筑评价原则》中将透水铺装率达到50%规定作为一种评分项。④其她雨水集蓄运用设施。结合都市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可提出都市蓝线中调蓄湖,以及建筑与社区内蓄水池、雨水罐、人工土壤渗滤等设施建设规定和建设规模,计算雨水控制容积。 2.生态岸线建设 都市水系在都市排水及改进都市生态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应对河湖水系自然岸线进行合理保护和运用,对盖板渠、硬化河渠进行生态修复和改造,并进行流量计算,以满足雨洪行泄条件,使规划后水域面积不不大于规划前,对水系进行保护与恢复,发挥径流雨水自然渗入、净化与调蓄功能,并在控规中划定蓝线控制线,贯彻有关建设规定。 3. 径流总量控制指标校核 在控规中运用定量分析办法,将规划目的分解为可管控与操作建设控制指标,有助于判断控规自身土地运用及其控制规定所能达到海绵都市建设效果。结合本地气候、水文特点、地表地形变化、地面高程信息和入渗表面等状况,以及以上各项指标及其用地构成等条件,通过加权平均办法进行计算,有条件都市可通过水文水力计算与模型模仿办法进行校核,并对各项指标进行修正与优化,达到径流总量控制规定;将各项指标控制规定在地块中予以明确,作为用地出让、规划允许建设条件,指引修规深化贯彻。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校核流程如图2 所示。 二、水环境方面 1. 水环境质量 在海绵都市建设区域内,河湖水系水质不能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原则》IV 类原则,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能低于《地下水质量原则》III 类原则,且应优于海绵都市建设前水质。除贯彻污水解决设施建设外,对于详细设施,应按照不同用地类型提出指引性建设意见。 2.都市面源污染控制 对于都市面源污染控制,在控规中应注重如下三个方面。 (1) 实行雨污分流,在控规市政排水规划中予以贯彻。 (2) 建设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在地块中提出指引性意见。参照《建筑与社区雨水运用工程技术规范》,依照雨量、雨型、面源污染状况、地形地貌和都市特性等,对雨水弃流量按照实测成果进行计算。当无资料参照时,屋面弃流采用2 ~ 3 mm 径流厚度,地面弃流采用3 ~ 5 mm 径流厚度,污染严重时取较大值。初期雨水径流弃流量计算公式如下:W=10£F 公式(3)式中,W 为设计初期雨水径流弃流量(m³),£为初期径流厚度(mm)。 (3) 径流污染控制,在都市径流污染中,悬浮物(SS) 与化学需氧量(COD)、总氮(TN)、总磷(TP) 等污染物指标有一定有关性,普通可采用SS 总量去除率作为径流污染控制指标。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年SS 总量去除率普通为40%~ 60%,年SS 总量去除率计算公式如下:年SS 总量去除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低影响开发设施对SS 平均去除率 公式 (4)通过计算年SS 总量去除率,进而提出建设各项低影响开发设施指引性意见,消减污染负荷。详细设施污染物去除率应依照设施特点进行拟定,单项设施污染物去除率参照值如表2所示。 1. 水环境质量 在海绵都市建设区域内,河湖水系水质不能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原则》IV 类原则,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能低于《地下水质量原则》III 类原则,且应优于海绵都市建设前水质。除贯彻污水解决设施建设外,对于详细设施,应按照不同用地类型提出指引性建设意见。 2.都市面源污染控制 对于都市面源污染控制,在控规中应注重如下三个方面。(1) 实行雨污分流,在控规市政排水规划中予以贯彻。(2) 建设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在地块中提出指引性意见。参照《建筑与社区雨水运用工程技术规范》,依照雨量、雨型、面源污染状况、地形地貌和都市特性等,对雨水弃流量按照实测成果进行计算。当无资料参照时,屋面弃流采用2 ~ 3 mm 径流厚度,地面弃流采用3 ~ 5 mm 径流厚度,污染严重时取较大值。初期雨水径流弃流量计算公式如下:W=10£F 公式(3)式中,W 为设计初期雨水径流弃流量(m³),£为初期径流厚度(mm)。(3) 径流污染控制,在都市径流污染中,悬浮物(SS) 与化学需氧量(COD)、总氮(TN)、总磷(TP) 等污染物指标有一定有关性,普通可采用SS 总量去除率作为径流污染控制指标。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年SS 总量去除率普通为40%~ 60%,年SS 总量去除率计算公式如下:年SS 总量去除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低影响开发设施对SS 平均去除率 公式(4)通过计算年SS 总量去除率,进而提出建设各项低影响开发设施指引性意见,消减污染负荷。详细设施污染物去除率应依照设施特点进行拟定,单项设施污染物去除率参照值如表2所示。 三、水资源方面 1.污水再生运用率 再生水涉及污水经解决后,通过管道及输配设施等输送用于市政、工业、农业、园林绿地灌溉等用水,以及通过人工湿地、生态解决等方式,重要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IV 类规定污水厂尾水。《海绵都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 试行)》中规定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m³和城区内水体水环境质量低于IV 类原则都市,污水再生运用率不低于20%。控规中需贯彻污水解决厂( 站)、中水厂( 站) 建设,以及人工湿地、污水生态解决运用设施建设。 2. 雨水资源运用率 对径流雨水进行滞留、集蓄和收集,并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化灌溉、市政杂用和工农业生产中,在下雨时蓄水,需要时加以运用,充分体现海绵都市特点,详细设施涉及蓄水池、雨水罐等。《建筑与社区雨水运用工程技术规范》规定雨水储存设施有效容积不适当不大于集水面重现期1 ~ 2 年日雨水设计径流总量扣除设计初期径流弃流量值。南京《都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占地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必要建立雨水收集运用系统;北京、武汉等都市规定建筑与社区新建工程硬化屋面面积达到m² 及以上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达到不不大于30 立方米/ 平方千米硬化面积配建原则。推动雨水综合运用,一方面要将雨水回收运用设施建设纳入控规体系中,在控规中提出配建规定,以便在详细项目建设前提出规划规定。 3.管网漏损控制 供水管网漏损率应不高于12%,控规中应在水量预测、管径选取方面与该原则相一致。 四、水安全面 1.都市暴雨内涝灾害防治 海绵都市管渠建设原则、内涝防治原则应达到《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规定,都市防洪应达到《防洪原则》规定,详细建设内容涉及河湖水系堤坝建设、低影响开发办法( 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雨水调蓄运用等) 和管渠建设等,这些均需在控规市政排水规划、地块开发控制和蓝线规划中进行控制或提出建设规定。 2. 饮用水安全 以地表水为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原则》II类原则以及饮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规定,二级保护区水质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原则》III 类原则以及饮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规定。以地下水为水源,水质要达到《地下水质量原则》III 类原则规定。在控规中应对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提出控制规定。 五、制度建设方面 制度建设重要为蓝线、绿线划定与保护。在控规中划定蓝线、绿线,提出相应海绵都市建设规定和管理规定,涉及绿线内弃流池、集蓄池、下沉式绿地和生态岸线控制建设规定等。 六、竖向设计方面 竖向设计需合理组织地表径流、汇水分区,与建筑、道路、绿地和水系布局相协调,使地块及道途径流有组织地汇入周边绿地系统、都市水系和管渠系统中,充分发挥海绵都市低影响开发设施作用。 七、海绵都市控制指标体系 海绵都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一方面从海绵都市在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和水安全等方面规定出发,归纳各项指标要素,明确其在控规中贯彻方式。控规中需深化贯彻内容如表3 所示。将表3 中指标内容细化后,纳入海绵都市控制指标体系中,将地块径流控制率、污染控制率等分解为可操作、可管控详细指标,有关指标作为控规地块控制规定,通过配套建设项目来支撑规划指标实现,引导修规贯彻,并与水系、市政、交通和竖向等内容相协调( 表4)。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