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局提升增效工作方案 为全力打造阳光财政、高效财政,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发展,加快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富民强市步伐,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政府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的实施意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重点工作督办落实 (一)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开展。 1、对市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重点办好实事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实行“倒计时”制度,每月报告进展情况。由于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提前12天写出书面报告经局领导同意后报
2、送市政府,属市委工作要点确定的事项,要同时报告市委,提出改进措施和完成时限。 2、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活动或重点工作,各责任科室(单位)要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办法,确保按时完成规定任务。对无特殊原因完不成任务的,责任科室(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经局领导同意后报送市政府。 3、对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局办公室每月通报进展情况,找准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加快进度。 (二)抓好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4、对市委各类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由局办公室逐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各承办科室(单位)必须
3、按要求限时办理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对确实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要提前5天书面说明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 5、对市委各类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三)做好领导批办事项的办理。 6、对市政府领导批办的紧急事项,各承办科室(单位)要立即办理,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重要事项,各承办科室(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于一般事项,各承办科室(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7、对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涉及
4、多个部门联办的事项,在7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结。协办科室(单位)接到主办单位处理意见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对确实不能按期办结的事项,主办科室(单位)要提前2天书面说明情况,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限。 8、市政府领导批办的具体事项的办理结果,由局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对有特殊要求的批办事项,实行特事特办、一事一通报。 (四)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 9、对于群众通过来信、政务热线、政府信箱等形式反映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由局办公室逐项登记建档,逐一分解落实,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办理时限和答复期限。 10、对于群众通过来信来话反映的问题,情况清楚、政策明确、
5、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事项,责任科室(单位)要立即办理,除法律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11、对工作量大,当即不能办复的事项,责任科室(单位)要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局领导同意后报送政务热线办公室,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加快办理进度,除法律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12、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主办科室(单位)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办理,必要时经局领导同意后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协调处理,原则上在25个工作日或法律规定时限内办复。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主办科室(单位)要制订工作方案,定期向来信来访人员通报办理进度、说明情况。 13
6、、各承办科室(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将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反馈政务热线办公室,以备案备查。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办科室(单位)要及时向主办单位反映办理情况,由主办单位汇总后按办理时限要求反馈政务热线办公室,以备案备查。 14、局办公室每月通报上月群众来信来话反映问题办理情况,逐项列明未及时办理或办理不规范的事项,督促限期办理,并由局办公室在年终考核中扣除办理科室(单位)相应分值。 15、对群众到市政府及上级机关上访反映的问题,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建档,督促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落实解决,并每月通报办理情况。 (五)抓好议案提案办理。 16、对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各主办科室(单位)要报经局
7、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并于每月25日前,将重点督办建议提案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议案科。局办公室每月对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办理工作不力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 二、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和政务值班制度 (六)加快公文运转。 17、严格控制公文规格和数量,大力压减各类简报,强化政府金宏网站传输文件和简报的功能。 18、各科室(单位)向市政府呈报的公文,局办公室要严格把关,对未按程序、规范和标准上报的公文,即时退文并说明原因。除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和市政府领导要求直接报送的文件材料外,一律不得将需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杜绝将需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多头主送。
8、 19、对应办理的公文、紧急公文,视紧急情况和复杂程度,即时办理,不得拖压、积压、误办、漏办。 20、对市政府领导签批的文件,局办公室应立即通知责任科室(单位)办理。紧急公文,即收即办,立即发文;一般公文,1个工作日内发文。对领导签批的处理意见,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于公文运转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对具体承办科室(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 (七)大力精简会议、活动。 2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可以用电话、文件布置的工作不开会。 22、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并确已成熟后按程序提交,每个议题的汇报时间控制在
9、10分钟以内。 (八)加强政务值班。 23、认真落实24小时政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有事先录、有件即办、急件快办、要件必办,做到反应迅速、联络畅通、报告及时、处置妥当。 24、对于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要按照应急处置的相关规定,局主要领导、责任科室(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稳控局势,并严格在限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报告。 25、局办公室每天对政务值班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对值班督查情况和应急事件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九)严肃工作纪律。 26、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岗,严禁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严禁上班时间打牌或从事其它娱乐活动,
10、严禁上班时间办私事、干私活,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机关干部要严格自律,坚决克服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不良倾向,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 27、局监督监察科每天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抽查,每周对工作纪律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清理规范审批事项。 28、局办公室要根据上级要求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已被明令取消或外地均未设置的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单位)从速清理取消,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十一)强化集中办理。 29、将会计从业资格认可、代理记帐资格认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等财政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行政服务
11、中心,实行集中办理。会计集中核算业务在财政局单独设立服务大厅,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30、各服务大厅窗口要坚持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做到统一接办、统一受理,初审、核批、用印等各环节都要在服务大厅或窗口进行。 31、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逐步推行报件办理流程网上动态监测、网上公开查询系统,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除涉密事项外,凡是具备网上审批条件的,都要做到网上办理,实行“一表受理,一网运作,一次发证”。 32、认真执行招商引资项目联审会议制度,对某项招商引资事项进行会办或并联审批时,相关科室(单位)应按要求准时派员参与。对联席会议提出的需相关并联审批部门落实的工作,相关科室
12、(单位)负责及时抓好落实。 (十二)努力压减审批层次和时限。 33、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严格实行限时办结。除需现场勘察、会审研究的项目外,其他一般性审批项目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补全的内容。 34、对于审批时限,现法律规定或原承诺办理时间37天的,原则上再压缩1天;715天的,原则上再压缩5天;1530天的,原则上再压缩8天;1个月3个月的,原则上再压缩15天;3个月以上的,原则上再压缩40天。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遵循及时快捷与方便申请者的原则,按审批程序和时限,快审快办。 (十三)全面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 35、各科
13、室(单位)、财政服务窗口对行政服务事项要按照“全面公开、程序最简、时间最短、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的要求,建立行政审批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三大体系,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实现“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 (十四)建立项目帮办服务体系。 36、对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相关科室(单位)要优先办理,能办的立即办,难办的协商办,不能办的积极创造条件办。需要上级审批、核准的项目,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要跟踪服务,主动帮助向上争取,积极协调配合,直至项目落地。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十五)规范执法行为。
14、37、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执法科室(单位)要理出权力清单,核定裁量标准,固化运行流程,公开运行过程,建立监控制度,实现行政处罚网上透明运行,杜绝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粗暴执法。 38、严格实行涉企处罚报审制。所有涉及企业的2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相关科室(单位)必须到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建立并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制度”,对企业的一般违规行为,以告诫、教育、帮助整改为主,情节轻微的不予处罚。 39、严格实行执法检查扎口制、跨部门事项联合检查制、“企业安宁生产日”和检查事前告知制。相关科室(单位)涉企检查必须事前局经局领导同意,并到市监察局审批,扎
15、口管理,防止无序检查、多头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检查活动。对园区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须提前与园区管理机构进行沟通协调。 40、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应当公开、公示,在征收时一律不得突破法定标准;涉及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发生的企业收费项目,全部依托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口收费”。严格执行收费“两证一票一卡”(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统一票据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 41、强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坚决杜绝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良好声誉。 (十六)治理“中梗阻”问题。 42、严格实行否定报备制,
16、对管理相对人的办事请求决定不予办理的,科室(单位)责任人要将否定的情况及理由报局分管领导,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管理相对人作出书面说明。 43、推行科室交流轮岗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对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着力治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熟人好办事、生人难办事,吃拿卡要报等“潜规则”现象。 五、深化政务公开 (十七)推行政务公开。 44、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强农惠民政策措施的公开,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财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各类政务信息。 45、抓好权力运行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
17、开透明运行,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内部监督、控制、预防长效机制,财政局内设机构实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三分离,确保各项财政业务始终在科学、合理、严密的内控下运作。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公共财政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六、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十八)强化监督检查。 46、局办公室、监督监察科负责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行政效能等情况进行严格、全面督查。 47、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及时查处影
18、响发展软环境的典型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8、认真受理投诉。局办公室、监督监察科要健全完善投诉受理档案,规范投诉事项的办理程序与时限。对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行政执法等方面群众投诉的问题,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的,一律处理到位,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财政局设立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基层、群众和企业关于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建议。 (十九)严格责任追究。 49、将提高行政效能工作列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日常考核台帐,强化督导检查,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日常考核情况作为年底综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奖优罚劣。对评为行政效能优良等次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科室(单位)第一年进行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作为对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降级或免职的重要依据。 50、建立以科室(单位)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对失职渎职、道德失范、效能低下、督查不力等行为进行问责,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降级、免职等处理。 51、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追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员。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行为严格问责,并取消相关责任人员当年评先选优资格。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