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局银行改革工作方案 为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性资金存款与商业银行对我市贡献挂钩的激励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规范、透明、公平、激励”的原则,探索政府性资金存款与商业银行对我市贡献相挂钩的途径,坚持不改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前提下,对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实行“指标评价、额度总控、资金集中、统一调度、安全保值、风险评估”;对商业银行按考评量化计分所占比重进行存款分配,引导和撬动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政府性资金综合效益。 二、改革内容 (
2、一)资金范围。本实施方案所指的政府性资金包括。 1、由中央、省或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列支,并核拨到专户管理的专项资金。 2、依据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征收或向社会募集、具有专门用途并在财政专户中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非税收入以及社保基金。 3、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账户管理的市直预算单位往来资金。 4、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保留和开设的市直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资金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公积金。 (二)账户设置及资金管理。设立财政资金统分账户(以下简称“统分账户”),即:收支总户+收入分户模式,对财政性资金进行统一归集、统一分配、统一支付、统一核算,实现财政性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规
3、范运作。 1、统一归集市本级纳入专户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2、统一分配调度各类资金。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对统分账户及相关账户资金存量进行统计,按照考核确定的存款分配比例,对其实际资金存量进行调整,收入分户资金以定期存单或协定存款形式存入银行。当收支总户的现金存量不足以满足资金支付需求时,按照事先确定的存款分配比例,从各商业银行调回存款。 3、统一支付。从收支总户统一支付和解缴各类资金。 4、统一核算各类资金。对纳入统分账户的各类资金,均按其资金性质、科目和预算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5、社保基金专户、保留的财政专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统管的市直预算
4、单位往来资金账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保留和开设的市直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公积金账户的资金存量,全部纳入总量考核。 6、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动态管理,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户银行的选择方式,应当实行招投标的要坚决采用招投标方式。 (三)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按照市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激励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进行考评,确定各商业银行的存款比例,确保政府性资金向银行进行存款分配时的透明、公正,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1、建立考核评价指标。考核评价指标分为以下三大类。 (1)纳税规模指标,反映银行在淮纳税情况。 (2)贷款
5、规模指标,反映银行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包括:期末贷款余额、考核期末贷款增长率、对淮期末存贷比、对淮期末增量存贷比、期末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考核期末对中小企业贷款增长率、期末对淮投资公司贷(融)款余额等七个分指标。 (3)行风评议指标,反映银行的服务承诺和在淮设立的营业网点等情况。 2、核定各商业银行总评分。采用评分办法对各商业银行进行评价。首先,每项指标及相关分指标确定一个分值;其次,计算每家银行各项指标,占所有被考核银行指标之和的比重;第三,将每家银行的各项指标的比重乘以分值,确定每家银行各项指标的分值;第四,将该银行的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出该银行的总得分。 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6、在计算对淮存贷比指标时,在实际存贷比基础上另加10%,作为计算数据。 3、考评时间安排。对商业银行考核评分原则每年进行两次,分别为7月上旬和次年元月中旬。 4、核定政府性资金存款在各商业银行的分配比例。计算各商业银行的总得分在各商业银行评分总和中所占的比重,作为政府性资金存款在该商业银行的分配比例,从而确定该商业银行获得的政府性资金存款分配数额。 5、新设银行支持。对当年在淮新设立的商业银行,给予5000万元存款支持,营业满一年后参与考核评价。 6、约束性措施。对纳税总额、对淮存贷比、贷款余额、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当年均下降的,自次年起取消在该商业银行的财政存款业务。 (四)预警机制。为确保政府性资金的安全,当商业银行流动性或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出现问题时,及时收回政府性资金存款。 三、实施步骤 (一)在日报和政府网站上公布市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和市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激励暂行办法,并将评价结果每半年在日报和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的存款分配比例,将存放商业银行的资金逐步调整到位。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