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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社区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提出的: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条件、改善农村面貌、安排农民就业、等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城乡统筹、推动城乡一体化、均衡化发展、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指导农村新民居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度超前、引导农民建设具有现代化功能、体现本地特色方便生产生活的农村新民居、不断改善农村面貌。此次规划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充分利用村庄内闲置空地,且对村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村内住宅相互交错、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规划、许多都破旧不堪、年久失修、为了便于出入、农民都在村边建房、以至于村中以至于村中老宅无人居住,危房坍塌,形成空心村,有很多有宅无房户、有房无人户、有房有人户阶段性住等情况。有组织地进行建设开发,新民居入住对象主要以当地富裕农民,留守老人和儿童,乡镇工薪阶层、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节时回家住等本地人员为主。
通过三年努力,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目标,规划末期基本实现
:主导产业形成规模,村民生活富裕安康,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村务管理民主有序,达到减少农民、搬出农村、进入城镇的目的。
二、整体规划
根据枣办发【**】4号文件XX县区“两区同建”领导小组制定的《**年全县“两区同建”工作的推进计划》(枣农提【**】5号)、《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程序(试行)》(枣农提【**】8号)、《关于加快推进“两区同建”工作的通知》(枣农提【**】9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由前**、后**、东**、西**、菜园等5个村迁建组建**农村新型社区。在广泛征求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以前**村为中心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2015)经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一期搬迁前**村,180户,579人,规划建设6栋住宅楼,已建4栋6。1楼房,可容纳132户住户、16户商铺。前**村176户、576人,村庄占地471.6亩,其中,保留区:占地面积131.76亩。①前**村枣景线公路南侧宽度为44.19米、涉及20户、北侧宽度52.17米、涉及25户,共计涉及农户45户、村庄占地面积92.76亩;②医院占地5.8亩;③工厂占地25.3亩;④秀贞路占地7.9亩。上述四项不列入搬迁拆迁范围;拆迁区:面积339.84亩,涉及农户131户;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占地面积30.6亩。XX县区建成、拆迁区拆迁完毕后,可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并形成土地指标309.24亩,可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置换指标有偿使用资金4638.6万元。
(2015-2016)二期搬迁后**村,963人,272户,该村预计可节省用地493.95亩,复耕后可用于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区。种植棉花预计亩产500公斤,净利润约为1000/亩元,可创造年利润约50万元;种植大棚蔬菜,年亩产值约5000元,净利润约为4000元,可创造年利润约为200万元。
(2016-2017)三期搬迁东**村,521人,164户,该村预计可节省用地319.95亩,至一二期工程竣工入住后,开发三期工程,为居民提供良好居住环境,把**乡建设为可持续发展、潜力深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新型社区建设方案、搬迁置换方案和房屋分配方案
其主要内容是:①建设价格。开发商按建设成本+微利向村民提供社区建设用房,均价为每平米1150元,六层赠送阁楼。具体标准为:
一、五层居住楼每平米1100元;
二、三层每平米1200元;
四、六层每平米1150元。②置换标准。分为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评估和宅基地补偿两部分。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评估由全村公开选定的10名村民代表集体评议、张榜公示,群众认可度高,分为三类:一类为新房、木装修,评估价格6.5-8万元;有人居住、院落完整,评估价格5.5-6.5万元;旧房、院落完整,评估价格3.5-5.5万元。按计大不计小的原则,对农民宅基地进行补偿,有无宅基证均按每亩8万元计算。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由农户按规定的期限自行处理。③激励政策。按农户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缴纳拆迁保证金的先后顺序选定居住楼的户型和楼层,每户缴纳保证金数额按建筑面积大小分别为5千元-1万元;自签订协议、交纳保证金之日起一个月内,搬迁拆迁完毕的,每平米优惠100元。④三方责任。衡水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建设和配套等,达到村民议定的搬迁入住条件(内墙腻子、室内地板砖、防盗门、塑钢门窗、外墙涂料、水电暖配套齐全);村委会为拆迁主体,拆迁复耕的村庄建设占地使用权归村委会所有,统一发包,承包费优先用于搬迁户的物业补贴。乡政府主导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并作为鉴证方,监督建设主体和搬迁拆迁责任主体共同遵守已经签订的各项协议,与村委会共同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社区建设质量,确保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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