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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戛乡各校教师考核方案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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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戛乡中小学教师考核 实施意见 (试行) 阿戛乡中心校 二0一二年X月X日 阿戛乡中小学教师考核实施意见 (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规范学校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真正发挥教育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作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实现教师专业成长,全面对教师各项工作实施科学评价,积极推动我乡教育协调、科学、健康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纲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水府办发【2012】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教育实际,制定《阿戛乡中小学教师考核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水府办发【2012】64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育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保障 (一)中心校成立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之员(分管教育副乡长) 副组长:魏 英(中心校校长) 成 员:云万举 陆继明 何国义 杨锷飞 李钟馗 王 靖 杨华亮 何思梅 (二)学校成立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或教务主任为副组长,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教师考核工作。 三、工作重点(一贯彻、二全面、三重抓、严考核)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重抓学校管理:始终坚持“民主理校理教、依法依法规治校治教”;始终坚持“目标引领、制度管人、计划管事、全员参与、执行到位”的工作总方针; 4、重抓学校班子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能力、教学业务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提高等作为队伍成员建设的主内容; 5、全力抓课堂,重点抓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将高效课堂、培养学生自学能力、自我教育能力、自我管理能力作为教书育人事业主方向; 6、严考核: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对广大教职员工一段时期内的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业绩考核,并根据相关政策和制度要求兑现、运用考核结果。 四、工作考评 (一)考评方式 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学校为单位全部统筹进行考核分配。各中小学要制定全面、系统、科学的量化考核细则,以学校为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证原则对各教职员工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1、师德考核权重分占10%,其中: 职业道德考核权重分为3分; 师表形象考核权重分为2分; 工作态度考核权重分为3分; 思想表现考核权重分为2分。 2、师能考核权重分占15%,其中: 完成工作情况考核权重分为3分; 参加教育科研的能力成果考核权重分为5分; 教学常规(备、讲、批、辅)考核权重分为5分; 参加学习培训考核权重分为2分。 3、出勤考核权重分占5%,其中: 工作量考核权重分为2分; 考勤考核权重分为3分。 4、业绩考核权重分占70%(均分与及格率各占35%), 教师任教学科参加统考的该项业绩考核绩效所得由中心校根据中小学《统考统评方案》进行兑现;对任非统考学科的教师、九年级毕业班教师及学校管理人员该项业绩考核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细则进行考核。 任教班级学科学生参加统考的平均分考核权重分为:班级学科统考平均分×50%(计入考核总分); 任教班级学科学生参加统考的及格率考核权重分为:班级学科统考及格率×50%(计入考核总分)。 (二)、奖励 相关奖励项目及金额执行“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水府办发【2012】64号)文件规定。 (三)、处罚 相关处罚执行“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水府办发【2012】64号)文件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中心校要加强对各中小学教育督导检查和教学质量监控,适时对全乡各中小学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教育教学管理进行抽检和专项督导;要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深入教师了解教育教学的真实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措施、计划;始终坚持“制度管人、计划管事”的工作方针,指导学校立足校情,分析存在问题,科学制定问题解决对策,实现全面育人,全面提高质量。 (二)学校要以中心校制定的“教师考核实施意见”为指导,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考核细则。考核方案(或细则)及相关制度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及相关人员意见,通过校代会讨论通过后再具体实施。 (三)学校校长及副校长由中心校考核,其余教师由学校考核,并按时报送考核资料。 (三)每学期考试结束,各中小学必须按要求上报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资料,以便做好实施奖惩工作,对不按时完成工作的,根据“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水府办发【2012】64号)文件规定,扣罚相关责任人和校长的工资各2000元。 阿戛乡中心校 2012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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