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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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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9篇【第1篇】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 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调动公司所有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人人争做安全生产优秀职工的良好安全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此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员工。 内容 1、公司负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

2、度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2、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3、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品运输与泄露处理方案)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3、5、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60-80分为合格。 (3)公司安委会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危险品运输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6、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

4、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

5、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00元。 7、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公司安全负责人员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a、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b、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c、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

6、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a、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b、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c、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a、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b、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c、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厂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a、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7、 b、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c、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a、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b、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c、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d、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

8、驾驶员发生有违反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a、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b、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

9、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

10、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

11、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合同关系。 (8)、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a、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b、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c、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d、本年度无投诉。 (9)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a、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b、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c、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d、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e、有好人好事记录。 【第2篇】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

12、目标管理,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机关各部门的考核 1、公司安全生管理部门主持和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项目部对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2、考核周期: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4、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5、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

13、三个等级,实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75-90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75分以下者,评定结果为差。 (二)各项目经理部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85分及8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70-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季

14、度的25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与奖惩 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2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 4、对项目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处罚。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当月份的效益工资中及时兑现。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15、由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附: 1、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汇总表; 2、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长、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保卫消防、材料、机械、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记录表。 【第3篇】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安全责任考核按月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首长负责制为中心

16、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4、公司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5、车间或部门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并取消车间及车间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6、年度内车间或部门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扣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 7、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

17、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 【第4篇】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e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为确保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2)部门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

18、全生产委员会。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月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月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3、考核标准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采用百分制的形式。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逐条评分,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5-94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4、奖惩 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月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公司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

19、格的由公司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5篇】化工厂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公司制定了从董事长、总经理到岗位人员以及各部门、班组的安全责任制度。为确保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1.考核职责 1.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

20、事务局负责,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 1.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 2.考核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工职责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办法,每季度五日前上报相应主管部门。 3.考核标准 各级领导、部门、班组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在责任制的考核上,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责任制考核,按照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评比。 4.奖惩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从

21、业人员的责任制考核结果,每季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考评优秀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奖励,考评不合格的由考核单位报相应主管单位研究给予处罚。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研究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6篇】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全生产责任制,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

22、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第二条 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业法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23、。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集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

24、,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六条 创先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着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

25、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八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施工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

26、.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

27、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外罚款100-300元,班组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脚手架、安全网等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设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

28、责人50-2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2.单

29、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 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

30、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

31、%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 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九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对于违章指挥

32、造成事故者。发生事故后,隐瞒和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2.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7篇】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全生产责任制,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年度管理

33、目标要求) 第二条 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业法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人在施工项目上的

34、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 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集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

35、取得显着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六条 创先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着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

36、,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八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施工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

37、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

38、项目负责人另外罚款100-300元,班组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脚手架、安全网等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设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

39、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

40、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车间)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

41、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2、。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 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九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发生事故后,隐瞒和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2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

43、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十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于处罚。 【第8篇】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

44、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接一项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

4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 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级及二级以下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按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第七条:公司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总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安全员等,公司年终按经济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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