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清单(一)设备施管体系的建立与执行1.企业应对设备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并建立设备定期检查记录。2.企业应对设备变更进行严格管理:(1)变更应履行申请、审批、实施、验收程序。(2)应全面分析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3)变更后企业应对相关规程、图纸资料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更新;(4)变更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掌握变更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更新情况、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采取的管控措施。3.企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二)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及设备的预性维修和检测1.对于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且涉
2、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或爆炸品的企业:(1)滚动开展老旧装置自查。(2)是否存在主要反应器、压力容器、常压储罐、低温储罐和GC1级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装置,未进行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的问题。2.建立“一装置一策”,现有老旧装置评估出的问题隐患是否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是否按照“五定”要求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整改资金、管控措施;查看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3.应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设备、设施、管道、管件等。严禁未经设计或未履行变更程序增加或减少设备、管道、安全附件等,随意改变设备、管道型号和材质等。4.企业应加强防腐蚀管理,确定检查部
3、位,定期检测。是否存在管线壁厚腐蚀减薄,已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线介质中腐蚀性物质含量超出正常范围未加强防腐蚀检测,仍然继续使用等问题。5.在涉及易燃、易爆、有毒介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应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减少泄漏的可能性。6.酸、碱管道法兰未设置防喷溅措施。7.液化烃管线上用于吹扫和置换的永久性连接点应设双阀,双阀间同时应设置单向阀、导淋和盲板。液化烃管线放空放净处应设双阀或单阀加封堵设施。8.液化烃、液氯、液氨管道不得采用软管连接,可燃液体管道不得采用非金属软管连接。9.承压部位的连接件螺栓配备应齐全、紧固到位。10.现场是否存在压力管道支吊架严重变形和开
4、裂,压力容器、储罐支座或基础下沉、倾斜和开裂等问题。11.现场是否存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储罐外表面严重锈蚀和绝热层严重破损等问题。12.是否存在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设备、管线(弯头、法兰、变径等)发生泄漏,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然继续运行的问题。13.是否存在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管线采取打“卡具”等临时性防泄漏措施的问题。14.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中,对于反复出现异常的设备设施,经评估需要淘汰的仍继续使用。(三)动设备的管理和运行状况1.企业应监测大机组和重点动设备转速、振动、位移、温度、压力等运行参数,及时评估设备运行状况。2.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不得使
5、用皮带传动。3.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传动设备若必须使用皮带传动时,应使用防静电皮带。4.离心式可燃气体压缩机和可燃液体泵应在其出口管道上安装止回阀。5.是否存在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中,机泵或管道异常震动,未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仍然继续使用的问题。(四)静设备的管理1.企业应对储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泡沫发生器、液位计、通气管等安全附件按规范设置;2.对安全附件定期检查或检测,填写检查维护记录。3.可燃液体地上储罐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4.加热炉现场运行管理,应满足:加热炉燃烧过程中,工艺介质流量低或中断燃烧联锁、燃料气管道压力超高、超低低联锁以及引风机停运联
6、锁等应正常投用;加热炉上的控制仪表以及检测仪表应正常投用,无故障,并定期对所有氧含量分析仪进行校验5.灭火蒸汽系统处于备用状态。6.明火加热炉附属的燃料气分液罐、燃料气加热器等与炉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7.加热炉燃料气管道上的分液罐的凝液不得敞开排放。8.导热油管道进入生产设施处应设置紧急切断阀。9.导热油炉系统应安装安全泄放装置。导热油炉加热燃料气管道应设置低压报警和低低压联锁切断系统,在燃料气调节阀与导热油炉之间设置阻火器。10.具有化学灼伤危害的物料不应使用玻璃等易碎材料制成管道、管件、阀门、流量计、压力计等。11.装置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应完整,包括计算书、图纸、制造检验技术要求等。
7、2009年8月31日以后有改造与重大维修的老旧压力容器中的III类压力容器应有风险评估报告(设计阶段)。12.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压力容器进行使用安全管理,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定期检测。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中,承压特种设备及管道超过法定检验期限仍然继续使用。(五)安全附件的管理1.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2.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应正常投用。在用安全阀进出口切断阀应全开,并采取铅封或锁定(六)消防安全1.设置有消防系统,末端出水正常;
8、储罐区消防栓供水压力应正常,满足消防要求。消防水泵、稳压泵应分别设置备用泵。2.消防器材应满足下列要求:消防柜内器材配备齐全,附件完好无损;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效期标签。3.可燃液体地上立式储罐应设固定或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4.罐壁高于17m储罐、容积等于或大于10000m储罐、容积等于或大于2000m低压储罐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5.全压力式、半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管道的控制阀应处于罐区防火堤外,距被保护罐壁不宜小于15m。6.可燃液体立式储罐的固定消防冷却水系统(水喷淋或水喷雾系统的控制阀门应设在防火堤外,且距被保护罐壁不宜小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