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XX年庭院经济发展验收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679058 上传时间:2024-12-20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86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年庭院经济发展验收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XX年庭院经济发展验收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XX年庭院经济发展验收方案 根据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2017年发展庭院经济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市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关于2018年全市庭院经济验收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组织对全乡2018年庭院经济进行验收,并进行资金补贴,特制订如下验收方案: 一、庭院经济发展补贴对象 2016年、2017年已脱贫户和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八类户”除外。 二、补贴标准 每平方米补贴3元,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三、补贴品种 瓜菜、林果、葵花、红干椒、中草药等特色作物,原则上一村一品。 四、补贴面积确定 林果、菌类等由林业站和实地验收组确定,瓜菜、红干椒、中草药等由农业站和实地验收组确定。 五、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7月13日-7月30日 2、验收人员组成。实地验收组由乡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三委”成员5-7人组成,逐户实拉实测,对作物种植面积进行确认,并逐户登记造册。填写乡2018年庭院经济验收单及2018年庭院经济验收合格补贴明细表,并将验收合格补贴明细表进行公示7天。农业站、林业站、扶贫办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3、验收结果上报。各村将公示无异议验收结果做好存档并上报乡政府,由乡政府负责汇总后上报市扶贫办、财政局进行审核备案。 4、补贴资金发放。乡财政所收到市扶贫办、财政局拨付的庭院经济补贴资金后,组织各村统计种植户存折账号,由财政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转账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