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 各中队、车管所: 近期以来,贵州、广东、山西接连发生公路营运客车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决定从3月17日起至5月17日在全国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根据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印发全州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公交发20xx1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明晰职责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切实开展好我县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公路客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全大队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
2、想 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了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涉及公路客运车辆事故5起,公路客运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大队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作为当前公安交警部门的中心工作来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领导组,由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赵宝清任组长,副大队长高宏钢任副组长,西邑中队长兼内勤办负责人张润仙、云鹤中队长高海清、松桂中队长杨熙领、黄坪中队长王兆华、车管所长杨立劲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内勤办,由张润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3、全大队各部门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组织实施、协调指挥、检查指导和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明确重点,落实责任 (一)公路客运通行秩序整治 1.启动客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从3月29日起,按要求启动大丽公路松桂收费站客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的勤务工作,针对大丽公路过境客运车辆通行情况,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的检查登记,认真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开展安全提示和教育工作,对连续驾车超过4个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个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 责任领导:张蓓,责任部门:松桂中队,责任人:杨熙领 2.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科学部署警力、
4、合理安排勤务,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超速50%以上的客车驾驶人,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云鹤中队、松桂中队、黄坪中队,责任人:高海清、杨熙领、王兆华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云鹤中队、松桂中队、黄坪中队,责任人:高海清、杨熙领、王兆华 (二)公路客运源头整治 4.联合开展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4月5日前,大队车管所要会同交通部门,对辖区所有客运企业联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是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车辆二级保养和例检制度,严防安全性能不合格和报废车辆上路运营;二是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承包、租赁
5、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其车辆驾驶人驾驶资格进行检查,向车辆承包人、租赁人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三是要督促客运企业利用客运车辆gps监控平台,加强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要全面澄清辖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底数,建立完善相关数据台帐,加强痕迹资料管理。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车管所,责任人:杨立劲 5.严格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大队各部门要在严肃查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及时将违法信息抄告车辆所属地交通部门;对外省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转递交通违法信息,并由车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抄告交通部门。整治期间,要做到查处一起
6、,转递一起,抄告一起。对外省客运车辆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由大队及时将违法信息上报支队秩序科。对客运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托检查站点和公路卡口系统,加大查处力度。对各部门抄告的客运交通违法信息未反馈回告的,要会同交通部门进行联合督查,经查实客运企业未整改的,要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安监部门予以处理。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大队内勤办、云鹤中队、松桂中队、黄坪中队,责任人:张润仙、高海清、杨熙领、王兆华 6.严肃处理客运违法驾驶人及主管人员。对客运企业车辆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两年以内有超员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企业直接负
7、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同时,要立即对各自辖区客运交通违法信息作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澄清底数,对于一个计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计分满(超)12分的客运驾驶人,以及有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驾驶人,要协同交通运政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调整驾驶人岗位。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责任人:杨兴妹 (三)公路客运隐患整治 7.加强公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大队相关部门要协同交通部门,切实强化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加强对出站客车的安全检查,防止超员客车出站;对客运车辆超员载客的要进行卸客转运,所需费用一律由承运人承担。同时,要联合相关
8、职能部门,对辖区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以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检查,在此基础上,协调当地交通、公路等部门,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增设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施划减速标线,设置减速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控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 责任领导:张蓓、高宏钢,责任部门:车管所、大队内勤办,责任人:杨立劲、张润仙 (四)公路客运教育整治 8.集中开展一次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4月5日前,由大队联合交通部门,对辖区客运驾驶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剖析客运车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讲
9、解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教育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 责任领导:张蓓、高宏钢,责任部门:车管所、大队内勤办,责任人:杨立劲、张润仙 9.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以及手机短信、户外传媒等平台,广泛宣传公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提示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驾驶,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的支持。整治期间,大队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各部门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好的经验及做法。 责任领导:高宏钢,责任部门:大队内勤办,责任人:张润仙 三、严密部署,严格要求 (一)迅速动员部署。接此通知后,大队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明确整治要求,明晰工作责任,切实开展好辖区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集中整治期间,大、中队领导要加强对大队各部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工作部署不认真、整治措施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 (三)加强信息报送。4月2日、4月13日、4月28日上午10:00前上报统一行动日工作情况,5月15日前各部门务必将工作总结上报大队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大队内勤办),以便汇总上报支队整治领导组办公室。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