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最终定稿 XX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民经济投资效益。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全省建筑业发展推进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促进我
2、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全省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市轨道交通和市政桥梁道路等民生工程。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 1、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质量终身责任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
3、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在工程项目开工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应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臵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 2建档案
4、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和XX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规定,依法查处并进行通报。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开展全面检查,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有关要求,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
5、2014118号)规定,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撤回登记证)、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或处罚建议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 3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和XX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规定,采取计入不良行为记录、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3、建立社会监
6、督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1、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稳定,在人员、经费、仪器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加强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对所有监督员进行工程质量常见
7、问题治理专题培训,大力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 4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加大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整治的监管力度,各地要深入调查、分析出现的质量问题,结合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突出重点,制定本地区质量整治的具体方案(细则),明确行动目标,着力解决建设工程楼地面和墙面的裂缝、渗漏以及混凝土浇筑不密实等问题,加强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的指导,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 3、积极推进优质工程创建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营造“优质优
8、价、优质优先”建筑市场环境。以创建优质工程为抓手,通过样板引路,不断提高全省质量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4、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健全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监理责任,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努力促进监理单位拓展业务范围和转型升级,鼓励监理单位做强做优,形成一批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切实落实监理总监负责制,强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5
9、强化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评巡查。重点治理项目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在岗、不能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等突出问题,努力提升监理工作质量。 5、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鉴定工作的监管。加快制定XX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行业管理,力促事业单位性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尽快脱钩转制。严格执行有见证取样制度,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超越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依法查处相关单位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机构管理,充分发挥鉴定机构作用,为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及处理提供技术服务。 (四)全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1、推进城乡住
10、房建设一体化管理。按照先管住新建农房的质量安全,突出抓好地质灾害多发区农房抗震设防,逐步实施现有农村房屋抗震设防改造的总体思路,打破“城乡二元分离”的管理模式,将农村分散自建房屋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其建设基本程序,把农房建设纳入城乡住房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镇乡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落实农房建设监管指导职责和分工,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逐步完善农房建设管理体制。 6 2、加快制定出台农房管理的法律法规。抓紧出台XX省农村住房自主建设管理办法和XX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根据国家修订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XX省村镇规划建设条例,赋予农房建设管理强制性政策措施,依法对农房建设程序
11、、标准、质量进行监管。 3、推行以奖代补落实抗震设防。按照防震减灾法和省人大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要求,尽快制定农房抗震设防以奖代补政策,对农民自建房屋达到抗震标准的给予一定的补助,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1、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XX市、XX市、XX市等有条件地区要具备一定规模的构件部品生产能力;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有一定比例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鼓励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加大成品住宅的建设力度,逐年提高成品住宅开发建设比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
12、管部门要明确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近远期目标,协调出台减免相应税费、给予财政补贴、拓展市场空间等激励政策,并尽快将推动引导措施落到实处。 2、实施技术推动。组织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地方建筑标准 7设计图集和相关标准规范,编制相关定额,及时总结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技术体系并加以推广;培育组建区域性研发中心、建立通用种类和标准规格的建筑部品构件体系,实现工程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安装标准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成立包括开发、科研、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在内的产业联盟。 3、强化监管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并严格监督执行,
13、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 (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要求,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要求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未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或者未按照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施工企业进行处
14、8罚。 2、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完善现有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落实政府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3、推行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实施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管理的人员基本信息档案、对其履职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七)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1、
15、加快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共享平台应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充分运用XX省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共享平台(以下简称省共享平台),办理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招投标备案、合同备案、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业务,动态记录我省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实现两场联动,不断完善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 9程建设项目数据库。 2、开展企业工程项目业绩登记。基于省共享平台及基础数据,形成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工作平台”)。2014年12月底,全省建设类企业应运用该平台,填报200
16、9年至2014年承建的工程项目业绩,在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示30个工作日后,若无投诉,则进入全省统一的企业业绩数据库,作为今后建设类企业办理资质升级增项、招标投标、工程担保、信用评价、评优评奖等业务的依据,并为各级评标部门提供企业业绩查询。 3、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要求,应用一体化工作平台及时填报各类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人员的违法违规和优良行为,制定和完善各类企业和注册人员诚信行为标准,健全诚信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实现各地诚信信息互通、互用和互认,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并通过网站公布
17、,引导市场各方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4、实现与部中央数据库数据对接。根据XX省工程建设从业企业资源信息数据标准、XX省工程建设从业人员资源 10信息数据标准、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基础数据标准,不断丰富我省工程项目、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等基础数据,实现全省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2014年12月底,实现全省工程建设企业、从业人员、工程建设项目基础数据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对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0月至11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9月4日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
18、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9月25日全省建筑业发展推进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方案,细化本地区、本部门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在11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省厅。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1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本方案和当地要求、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对在建项目100%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的情况,以及各单位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要严格细致检查各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建立隐患台账,及时处理和上报当地主管部门。 11 (三)检查督查阶段(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
19、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消除质量隐患。省厅每半年组织一次全省督查,不定期开展巡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至8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XX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一组织、协调全省工程质量治理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对治理行动的认
20、识,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组织机构,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将治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讨论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有效解决问题,保证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12成都、泸州两市作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先行城市,要更高质量的推进和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二)落实责任,强化层级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加强对市、州治理行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成
21、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进行表扬,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定期汇总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并予以通报。各市、州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制度,对本地区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 (三)统筹工作,全面推进。各地、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推进建筑业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等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标语等,广泛宣传此次治理活动,提高思想认识,普及质量安全生产知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各有关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
22、、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 13 (五)认真分析,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及时对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并于2014年11月15日前,填写信息报送负责人联系表(附件4),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填报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查处情况月度汇总表(附件3)报我厅建管处,每4个月报送一次全面排查总结。 附件: 1.XX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 3.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月度汇总表 4.信息报送负责人联系表 14第13页 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