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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服务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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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卫发[2012]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行以“条块结合、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职责分明、行为规范、保障到位的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网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监督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绩效管理考核,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目标 在全市乡、村级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 2血工作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协助调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形成“责权明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体系,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四、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市卫生监督所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指导管理的责任主体,根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要求,负责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等。编印相关登记表格、检查文书、宣传材料,定期组织开展对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学习培训。负责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协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帮助解决在卫生监督协查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开展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协管工作进行稽查。 (二)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院长为卫生监督协管第一责任人,每站配备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并在辖区内各村卫生室明确一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监督协管员接受卫生监督所的培训指导,各乡镇负责开展对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履行职务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定期对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要按照协管服务工作 3要求,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现场指导、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开展案件查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宣传以及许可材料的收集和初审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或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 (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与指导。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信息员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及分所定期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开展检查,共同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的咨询、指导工作,对城镇居民自办宴席进行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组织辖区内城镇居民自办宴席加工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和培训。 2、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乡镇卫(社区服务中心)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检查,承担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咨询、现场指导和审核等工作。发现有危害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或分所报告。 3、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市卫生监督所及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 4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和宣传活动,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或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有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 4、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和村民聚集取水点进行巡查和指导,并做好巡查记录和指导意见书,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卫生监督所。 5、学校卫生服务。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开展业务培训。 6、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工作考核 市卫生监督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责任书,每半 5年对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指导,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考核情况以奖代补予以补助,保障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是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目标重要内容,各卫生院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并尽快启动,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二)探索创新,规范管理。市卫生监督所要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管理规定,加强对乡级卫生监督站、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管理,作好技术指导,加强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前哨”和信息员的作用,探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运行管理模式。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市卫生监督所要按照“精细、实用”的原则,采取带教式培训等多种模式,加大基层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和促进基层监督协管人员熟练掌握协管技能,规范开展工作。 (四)推广典型,示范带动。各卫生院要及时总结分析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聘用与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上下联动、卫 6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与指导、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加强督导与考核等方面,认真总结经验,为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积累经验。 (五)明确任务,加强考核。各卫生院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任务,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细化监督内容和频次,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督促检查,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数量、质量落到实处。 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工作职责4.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5.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6.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7.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8.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9.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10.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7附件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站,设专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2名,村卫生室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员1名,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村)民。 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职责: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参加卫生监督所举办的培训,开展辖区内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管理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各县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卫生室人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每月及时填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 8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市卫生监督所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市卫生监督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等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9附件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药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科普知识,接受医药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知识咨询。 二、协助实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 三、调查摸底,反馈信息。整理本辖区内各项卫生监督资料并及时建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学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建立分户档案。 四、受理辖区内卫生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经授权对辖区内的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送达处罚文书,并协助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重大卫生监督案件的查处。 六、配合市卫生监督所依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化妆品卫生和母婴保健、传染病、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等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及从业人员的日常性综合卫生监督,并配合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七、承办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工作任务。 10附件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指导辖区行政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三、了解责任区内无证行医情况,对责任区内被查处的无证行医点进行统计汇总,及时向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及乡镇协管员调查处理违法行为。 四、完成卫生卫生监督协管站和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11附件4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依法行政。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树立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单位声誉和卫生监督队伍形象的活动。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政纪处分和辞退处理。 三、不准利用监督协管之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事项而构成刑事行为的,由执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在执法过程中发生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不得接受服务相对人的各种馈赠或收受贿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大吃大喝、公款娱乐或提出非分要求。 五、坚持严格监督、热情服务方针。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须经领导同意,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以便互相监督。必须客观公正地书写《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文书,正确对待服务对象的不同意见和申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热情,赢得服务对象好评。 12附件5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 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工作日程表,以月为周期,安排好每月的巡查工作。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要认真履行规定职责,深入辖区集镇、行政村、自然村进行巡查,积极主动向村委人员、乡医、村民询问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信息,每月的巡查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邀请村委工作人员或乡医签名见证,妥善保存工作记录。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经营、非法行医等行为应尽可能用现场笔录与拍照等方式进行第一时间初步调查取证,掌握非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个人信息等,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所。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将每月巡查工作情况书面总结报市卫生监督所。 五、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或卫生监督信息员参加。 13附件6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接受市卫生监督所的业务培训。 二、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推行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内容涉及卫生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1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三、卫生监督信息员日常业务培训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进行,每个卫生监督信息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个学时。 四、做好学习培训资料的收集,包括培训讲义、签到册及考核结果等。 14附件7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站设立投诉举报接待室,对外公布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信箱或网址。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辖区范围内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违反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事项。指定专人负责接待、记录、受理、登记、调查和回复。 二、举报投诉受理的来源和分类。来信、来电、来访、上级机构转办。投诉内容涉及餐饮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及公共场所违法违规行为。 三、来信、来电或来访人员咨询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保护投诉举报人相关信息。 四、卫生监督协管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处理工作,查处结果要记录留存并答复投诉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15附件8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对对辖区内所查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落实案件责任人,全程跟踪,协助办案。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或受理的投诉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对确实存在较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全程办理各项事宜,包括调查取证等各项立案、结案等工作。 三、案件转交前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转交案件时要填写案件转交单,转交单上要注明违法单位、地址、负责人、电话、经营项目及主要违法事实,并填写协管员处理意见。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负责处理或参与处理的案件需完善登记,严格备案,件件有落实。 16附件9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监督检查文书、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或文件等,均应及时交回卫生监督协管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报表、被监督单位底数、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保存。 三、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借阅审批手续。 四、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应在档案室永久保存。 五、定期对已超过档案管理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凡是需要销毁档案,均应有领导、监销人、经办人员在场。销毁现场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以防止档案遗失、泄密。 六、档案室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做到防鼠、防潮、防火、防尘等。 七、档案分类及内容: (一)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二)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三)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站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四)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五)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市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六)宣传培训: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等资料;卫生监督 17协管员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资料、学习笔记。 (七)报表。每月报送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信息。 (八)被监督单位底数资料。辖区内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名册。 (九)管理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餐饮服务、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六大类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户管理相对人监督档案中应包含被监管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和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及整改情况报告等。18附件10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积极性,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的人才竞争环境,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年度考核两种。 四、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日常考核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必须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情况如实记载。 六、市卫生监督所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评。具体内容以当年的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为主,结合当年的各种卫生监督具体任务考核考评。 七、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类别。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协管人员续聘、解聘、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八、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进行警言教育或离职培训,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予以解聘。 九、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收到考核结果一周内向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诉。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审定,并将复核审定结果通知当事人。 主题词:卫生食品药品 卫生监督协管 方案 通知 抄 送。XX县区卫生监督所。 **市卫生*局办公室2012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23份 第二篇: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安卫发〔2012〕80号 定西市安定区卫生局 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定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推动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实施,经区卫生局研究制定了《定西市安定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定西市安定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工作进乡(镇)、进社区,促进卫生监督工作长效监督机制的建立和监督关口前移的目标,依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XX省卫生厅、定西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卫XX省、定西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定西市安定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全区24个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全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开展职业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形成“科学规范、权责明确、任务清晰、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以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区卫生局负责按照XX省卫生厅、定西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管理组织,制-2- 定协管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工作职责、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守则和绩效考核、信息公开等各项制度。 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成立《技术指导组》,全区所有医疗机构要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报告规范》,及时报告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的包涵卫生协管内容在内的公共卫生事件,大力提高全区卫生执法力度和卫生事件处置力度。 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管理、指导、培训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区卫生局负责考核评估工作,要为卫生监督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供制度政策保障,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市卫生监督所要在乡镇、社区设置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协管服务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至少2名(其中1名专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各项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工作规范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信息收集、信息报告等工作。 (二)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制。卫生监督协管机制由市卫生监督所、安定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院)及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协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3- 四级组成。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培训,区卫生局负责考核评估,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管站负责指导、培训、考核评估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具体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院)协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承担。 (三)聘任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卫生监督协管员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院)及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卫生监督协管员组成;卫生监督信息员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组成。按照《定西市安定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考试与聘任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持《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着卫生监督制服上岗工作。卫生监督制服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全市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卫生监督制服标准要求,统一定制。 (四)提供工作支持与保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要结合现有条件,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和执法工具(提供工作场所、办公用品)等工作条件。经费按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规定,由区卫生局通过考核,提出补助方案,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统筹安排。 -4- (五)加强工作指导与培训。市卫生监督所要制定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计划,对全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其标准、卫生监督基本理论及工作规范、公共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执法办案程序及方法等。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卫生监督现场实践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本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年度在职培训和在卫生监督机构实习或工作的培训,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个学时。全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必须在市卫生监督所实习或累计工作2月,并将考核情况存入档案。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年度在职培训和在乡级协管站实习或工作的培训,参照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要求对全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其中卫生监督现场实践培训时间不少于10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个学时。卫生监督信息员必须在卫生监督协管站实习或累计工作2周,并将考核情况存入档案。 (六)落实工作责任与部署。区卫生局每年要根据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制定下发文件,落实工作责任,要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安定区第-5- 二人民医院要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和督促落实。 (七)目标考核与评估。区卫生局要针对机构及人员的工作职责,开展目标考核与评估。制定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考核细则,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标分值要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综合考核成绩的8%—10%,并且每季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提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考核1次,规范执法行为和协管行为。 三、进度安排 (一)2012年4月底前。市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局组织完成全市拟聘用卫生监督协管员上岗前的统一培训、考试工作,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合格证》,召开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启动会议,与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目标责任书》,完成全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聘用、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成立区级协管工作技术指导组,制定《定西市安定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定西市安定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工作制度》及《考核细则》,在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内建立卫生监督协管站,并正式挂牌开展工作。 (二)2012年5月底前。区二院、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统一组织完成社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6- 督协管信息员上岗前的培训与考试,培训成绩合格的,由区二院、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文聘任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 (三)2012年6月底前。市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局完成半年的督导评估,60%以上的乡镇和社区、村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主要指标完成率达到100%。 (四)2012年9月底前。市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局完成三季度的督导评估,70%以上的乡镇和社区、村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主要指标完成率达到100%。 (五)2012年11月底前。市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局完成全年的督导评估,80%以上的乡镇和社区、村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主要指标完成率达到100%。 (六)2013年11月底前。全市所有的乡镇和社区、村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主要指标完成率达到100%。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是国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目标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安定区第二人民医院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并尽快启动,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7- (二)探索创新,规范管理。市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局要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管理规定,加强对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管理,作好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加强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前哨”作用,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运行管理新模式。 (三)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市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局要按照“精细、实用”的原则,采取带教式培训等多种模式,加大对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将其纳入中央支持地方卫生监督员培训项目中进行落实。市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全区卫生监督协管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强化和促进基层监督协管人员熟练掌握协管技能,规范开展工作。 (四)推广典型,示范带动。市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局要及时总结分析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聘用与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上下联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与指导、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加强督导与考核等方面,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为推进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积累经验。 (五)明确任务,加强考核。市卫生监督所和区卫生局要按照本方案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报告规范》要求,按时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细化监督内容和频次,要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数量、质量落到实处。 -8- 主题词: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通知抄送: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定西市安定区卫生局2012年4月9日印发 -9- 第三篇: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圣城公卫发〔2016〕10号 XX县区圣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服务站: 为做好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 (一)按照服务形式分类 1.摸底; 2.巡查; 3.信息报告; 4.宣传。 (二)服务内容 -1-1.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3.学校卫生服务; 4.非法行医信息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三)目的 1.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居民公共卫生安全。 2.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居民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城乡居民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四)工作职责 1.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服务等行业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建立辖区内巡查场所名单。 2.实施日常性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督促被监督机构、人员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按要求制作现场巡查笔录。巡查频率每半月一次,力争每年覆盖四次,年度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3.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大队调查处理。对公共卫生安全隐患需监督大队解决的,应报监督大队。信息报告率必须达到100%(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2-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4.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现场予以劝诫制止,及时上报,并配合卫生监督大队进行查处。 5.负责辖区内居民反映、投诉、举报等信息的登记、受理、调查、上报、查处结果记录和回复工作,协助卫生监督大队开展调查。 6.完成卫生监督大队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重点 (一)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工作重点。检查水源防护情况,有无防护措施,是否存在污染源。检查集中式供水、学校自备供水单位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及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查验水厂水质检验报告,发现供水水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监督大队。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监督大队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 -3-开展业务培训。 工作重点。协助卫生监督大队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及教学设施卫生开展巡访,巡查学校卫生组织、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三)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对辖区内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消毒措施等进行检查。协助卫生监督大队开展辖区内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工作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及消毒工作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法规规定。检查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办理入托、入校手续时,是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是否承担责任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以及是否使用合格的预防生物制品。 (四)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工作重点。开展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培训,接受居民对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对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疑似-4-职业病、职业病患者及时上报。 (五)非法行医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大队报告。 工作重点。查看辖区内的医疗机构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是否在有效期内、审批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查看各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非法采供血情况。 (六)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的基本情况,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为公共场所经营户提供卫生技术指导和培训。 工作重点。检查公共场所是否持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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