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环保局流域污染整治方案 为贯彻“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结合我区“拥湾枢纽,生态商都”发展定位,加快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州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年底,全区主要排水流域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和有效保护,生态水系和沿河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内污水管网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基本达到100%,重点推进李村河流域、楼山河流域截污,彻底解决污水直排河道问题。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实施流域截污 1、主管网建设。加强与市市政局、城投集团的协调和工程对接,完成李村河和楼山
2、河流域污水主管网建设,扩大管网容量,满足汇水量不断增大的需求。 责任部门。建管局、东部办。 2、支管网建设。根据各区域污水主管网建设和污水排放情况,有计划地加快截污支管网的建设和完善,逐步提高管网覆盖率。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率达到100%。 在新开发的区域,优先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推进中水回用。 责任部门。建管局、东部办、财政局。 3、对村庄和小区的生活污水,根据城中村和旧城改造规划, 制定截污计划,以李村河中上游为重点,对近期因管网不配套无法截污的,可临时采取建化粪池等措施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 责任部门:建管局、东部办、各有关街道办事处 4、配合市市
3、政部门建立健全流域污水管网档案,包括主管网、支管网建设和分布情况,汇水区域,预留污水接入口位置等。 责任部门:建管局、东部办 (二)推进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污水处理升级,实施李村河道生态补水 1、李村河上游规划建设新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一级a标准,排入河道,补充河道景观用水。协调、配合市市政局、城投集团年底前完成立项、国土手续、规划、选址和设计审批,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责任部门:东部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2、加快推进啤酒二厂污水处理升级改造,污水经深度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排入李村河道,作为生态补水。 责任部门:环保分局 (三)加强废水污染源的污染防治工作 1、严格建设项目的管理,杜绝产生新的入河
4、污水排放源。 在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新建涉及排放污水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将污水接入城市管网,不得直排海、河。对不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区域,新建涉及排放污水的项目(包括所有房地产开发),必须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达不到要求的涉及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部门:发改局、建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 2、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对流域内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督促排污单位达到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分阶段要求。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予以限产、限排,不得建设增加污
5、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督促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将污水全部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建立健全直排河污染源档案,进行动态监管。 责任部门:城管执法局、环保分局 3、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和监察;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要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 责任部门:环保分局 (四)做好流域内河道清淤、保洁和生态恢复工作 1、实施流域内河道清淤清障和生态恢复工程。自上游分段实施,完成一段截污清理一段,尽快改变河道面貌。 在完成治污的河段上建设
6、拦水工程,拦截留存清水,实施生态整治。在有条件的河段选取适宜的水源(如中水等)建设引水工程,增加河流常年流量,提高河流自净能力。 责任部门:建管局 2、配合市市政部门调查治理污染点源,对暗渠、明沟及时进行开盖和清淤。 责任部门:建管局、东部办 3、加大河道垃圾堆放管理力度,日产日清。根据城市管理职能分工,各责任部门分别建立专门的河道保洁管理队伍,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排污和乱倒垃圾等现象。 责任部门。建管局、城管执法局、东部办,各有关街道办事处。 4、建立李村河大集污水和垃圾污染处理、保洁工作机制。对污水和垃圾进行集中收集、集中处置。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中心 三、组织保障及工作要求 区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定期调度流域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建管、城管、环保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办事处对辖区流域环境状况进行经常性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联动解决,共同促进流域环境的改善。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区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流域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定期通报流域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成效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政府对各部门的考核。各责任部门负责细化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11月6日前报区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备案。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