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环保局流域水环境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环保优先发展战略,以环境保护为主线,以污染治理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治污措施,加强监督考核,全面改善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扭转河、漯河、水沟出境断面水质超标的被动局面,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范围 我市境内河、河、水沟及对其水质有影响的等水体。 三、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 1、对整治范围内水体沿线所有生活、养殖及餐饮污水
2、排污口进行彻底封堵,坚决杜绝超标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 2、提升改造各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外排废水实现稳定达标。 3、彻底清理河道及河道两侧的生活垃圾,消除污染隐患。 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市庄、桥、水沟入河口三个断面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必须分别达到60mg/l和6mg/l的标准,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对照整治要求,于7月20日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四、责任分工 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按照守土有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做好排污口封堵、河道及河道两侧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坚决杜绝产生新的污水乱排、垃圾乱放现象。 市监察局负责督促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所承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对工作不力、整治进展缓慢或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领导责任。 市经济与信息化局负责督促市属各有关企业进一步提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对市污水处理厂实施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外排废水氨氮浓度控制在2mg/l以下。 经济开发区负责督促所辖企、事业单位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高教办负责督促高等职业教育基地内各高校外排生活污水实现全部处理,进一步提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确保外排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市环保局负责配合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做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超排、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流域内企业外排废
4、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为保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有关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综合整治工作,并督查检查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有关乡镇(街道)、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详细的综合整治计划,确保综合整治取得预期成效。 (二)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工作调度。这次水环境综合整治,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加大责任落实和督促力度,确保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对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度报道,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反面事例要进行全方位跟踪报道,为做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营造浓厚氛围。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