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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图书馆评估指导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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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校园图书馆评估指导方案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在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改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目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评估目的:加强对我市中小学图书馆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促使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重视与支持学校图书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办馆条件,加快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 进程,提高图书馆科学管理和服务于教育教学的水平,促进全市中小学图书馆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指导思想。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重点评估学校的办馆理念、馆员业务素质、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管理和服务于教育教学的水平等内容。 (三)评估原则。坚持科学性、导向性、可行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二、评估对象 市级中小学示范图书馆评估对象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三、评估标准组成及分值 由于中小学的情况与要求不同,中学采用《市中学示范图书馆评估标准》,小学采用《市小学示范图书馆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详见附件1、2)。《评估标准》总分值为110分,由管理体 制与人员建设(15分)、条件保障(35分)、科学管理(25分)、读者工作(35分)四部分组成。 《评估标准》的每一部分均设三级评估指标,下级评估指标各项分值总和是上一级评估指标的分值。例如,三级指标a11为2分、a12为4分、a13为2分,则二级指标a1累计总分为8分;二级评估指标a1为8 分、a2为7分,则一级指标a累计总分为15分。 四、申报条件 XX县区、县城中小学和乡镇中心学校按i类标准参评,其他中小学按ii类标准参评。 (一)市级中学示范图书馆的申报条件 1、图书馆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配备专业规范的文献管理系统,具有采编典流、期刊管理、统计检索等功能。 2、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借阅(初中允许半开架)。电子阅览室(区)独立设置,不与计算机网络教室合并使用。 3、生均配备图书标准。Ⅰ类高中50册、Ⅱ类高中35册;Ⅰ类初中40册、Ⅱ类初中30册。 4、人员要求:Ⅰ类高中图书馆专职人员不少于4人(Ⅱ类不少于3人),Ⅰ类初中图书馆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Ⅱ类不少于2人);馆长参加市级以上图书馆业务培训,成绩合格;持有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 (二)市级小学示范图书馆的申报条件 1、图书馆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配备专业规范的文献管理系统,具有采编典流、期刊管理、统计检索等功能。 2、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借阅,允许半开架。 3、生均配备图书标准。Ⅰ类小学30册,Ⅱ类小学20册。 4、人员要求。Ⅰ类小学图书馆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Ⅱ类不少于1人),馆长参加市级以上图书馆业务培训,成绩合格;持有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五、评估程序 (一)学校申报,县区初审 1、学校创建。拟申报学校对照《评估标准》要求开展创建示范图书馆工作,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加强管理,抓好落实。 2、学校申报。拟申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照《评估标准》,填写自评分值,认真撰写创建情况报告,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3),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按照隶属关系,于每年9月份向县 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创建情况报告一般包括学校图书馆发展概况、创建情况概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今后发展方向等。 3、县区初审。由县区教育局教学仪器站(装备中心)对学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结合实地查看指导,对初审总分达90分以上的学校,在示范图书馆评估申报表上签注意见后于每年10月份上报市教育局 。市直相关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报送市教育局材料应按《评估标准》三级评估指标要求装订成册。 (二)市级验收,综合评估 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装备中心组织实施,成立市级核查小组对照《评估标准》对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对通过复审的学校进行实地考核评估,具体程序为: 1、听取汇报。市级评估组听取学校示范馆创建情况汇报(含整改情况)XX县区区教育局初审情况汇报。汇报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综合评估。市级评估组根据本《实施方案》,对照《评估标准》,通过查阅材料、现场测评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对各项评估内容进行评估、逐项计分、综合评议,填写验收评分表,形成评估意 见。 3、意见反馈。市级评估组召开反馈会,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学校。 六、评定及表彰 经市级评估验收总分达9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市级示范图书馆,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颁发牌匾。 七、评估管理 市级示范图书馆不实行“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查一次。在复查中发现问题的,责成学校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取消市级示范图书馆称号,收回牌匾。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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