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范文 河东市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牲畜口蹄疫,确保我市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河东省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牲畜口蹄疫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市动物防疫站报告。市动物防疫站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牲畜口蹄疫疫情,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告到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后,立即报市政府。 二、疫情确认牲畜口蹄疫疫情认定程序: (一)现场临床诊断。市动物防疫站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两名以上专家到现
2、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牲畜口蹄疫典型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二)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市动物防疫站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如确认牲畜口蹄疫疫情,依照有关办法予以公布。 三、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成立河东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总指挥:尤泽军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黄连渤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凤德市农发局局长成员单位: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外经贸局、商业局、工商局、农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河东部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发局。各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二)部门分工牲畜口蹄疫应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
3、工负责。 1.市农发局负责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2.发展计划、财政、经贸、卫生、公安、交通、商业、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理经费落实、防治技术研究、应急物资运输、社会治安维护、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保障、口岸检疫、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 四、控制措施一旦发生牲畜口蹄疫疑似或确诊病例,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易感动物,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牲畜口蹄疫疫情扩散。 (一)分
4、析疫源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动物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1.将病畜所在养殖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畜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疫区周边10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1.封锁疫点。 2.扑杀所有的病畜及同群畜,并对所有病死畜、被扑杀畜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其他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免疫
5、,并加强监测。 4.对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四)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1.市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加强监测。 3.关闭活畜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和运出。对有关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五)受威胁区应采取措施1.对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免疫。 2.开展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六)解除封锁疫区内所有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
6、经过14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经市动物防疫站审验合格后,由市农发局向市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七)疫情档案市农发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纪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做好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检测,防止疫情蔓延。上述 (三)、 (四)、 (五)所列措施,必须在市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建立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量的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物资。储备物质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储运条件,且相对安全的区域。 (二)资金保障口蹄疫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申请国家扑杀病畜及同群畜补贴和强制免疫费用
7、。 (三)技术保障1.市牲畜口蹄疫诊断实验室必须符合XX省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实验室标准的规定; 2.免疫、检疫、监测、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四)人员保障1.成立市牲畜口蹄疫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牲畜口蹄疫现场诊断,提出控制、扑灭技术方案和建议。 2.市政府组建牲畜口蹄疫疫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等组成。公安局依法协助执行任务。 3.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牲畜口蹄疫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牲畜口蹄疫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