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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867.4-2019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4部分: 油气开采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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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100 E 09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 T 867.42019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油气开采企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tey production Part*:Oil and gas extraction enterprises 2019 - 05 - 08 发布 2019 - 09 - 01 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0/T 867.42019 I 目 次 前 言 .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基础管理 . 4 4.1 机构设置 . 4 4.

2、2 人员配置 . 4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 . 4 4.4 安全生产投入 . 4 4.5 安全文化建设 . 4 4.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 4 4.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4 4.8 操作规程 . 5 4.9 文档管理 . 5 4.10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5 4.11 警示标志 . 6 4.12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 7 4.13 应急管理 . 8 4.14 事故管理 . 10 4.15 变更管理 . 10 4.16 相关方管理 . 11 4.17 安全作业许可 . 11 4.18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 11 4.19 设备设施管理 . 11 5 场所环境 . 1

3、2 5.1 石油天然气站场 . 12 5.2 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 . 12 6 生产设备设施 . 13 6.1 通用要求 . 13 6.2 采输气设备 . 13 6.3 采油设备 . 14 6.4 气液分离器 . 15 6.5 天然气处理 . 15 6.6 放空及排污 . 15 6.7 机泵 . 16 DB50/T 867.42019 II 6.8 油气田内部集输管道 . 16 7 特种设备 . 16 7.1 通用要求 . 16 7.2 锅炉 . 17 7.3 压力容器 . 17 7.4 压力管道 . 20 7.5 起重机械 . 21 7.6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 21 8 公用辅助用房

4、及设备设施 . 22 8.1 通用要求 . 22 8.2 综合值班室(含控制室) . 22 8.3 化验室 . 22 8.4 空氮站 . 22 8.5 锅炉房 . 22 8.6 硫磺成型厂房 . 22 8.7 硫磺仓库 . 23 8.8 循环冷却水装置 . 23 9 消防 . 23 9.1 消防设施资料和日常管理 . 23 9.2 消防水系统 . 23 9.3 气体灭火系统 . 25 9.4 移动式灭火器 . 26 9.5 泡沫灭火系统 . 26 9.6 建筑设施消防 . 27 10 用电 . 29 10.1 供配电 . 29 10.2 发电机 . 30 10.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供配电 .

5、 30 10.4 施工临时用电 . 30 11 危险化学品 . 30 11.1 通用要求 . 30 11.2 易燃易爆化学品 . 31 11.3 有毒有害化学品 . 32 11.4 腐蚀性化学品 . 32 12 职业健康 . 32 12.1 通用要求 . 32 12.2 硫化氢防护 . 34 12.3 噪声与振动控制 . 34 13 劳动防护用品 . 35 DB50/T 867.42019 III 13.1 选配 . 35 13.2 采购、发放、培训及使用 . 35 13.3 维护、更换、报废 . 35 14 员工行为规范 . 36 1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36 16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

6、定 . 36 16.1 评定类别 . 36 16.2 评定内容 . 36 16.3 评定流程 . 36 16.4 评定等级管理 . 37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相关引用条款 . 38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 64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清单 . 69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 . 102 DB50/T 867.42019 IV 前 言 DB50/T 867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 第二部分:通用要求 本部分为 DB50/T 867 的第 4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

7、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的规定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有新的规定,以最新的规定为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净化总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英春、廖云山、雍崧生、谢中成、谭卫军、谭龙华、文明、李祥斌、何钢、刘刚、黎辉、陈世明、郑鑫、王志功、陈世剑、谯天杰、黄杰、李小斌、韦琳、宋江、江瑞、任紫渲、王秀华。 DB50/T 867.42019 1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油气开采企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陆

8、上石油、天然气(包括页岩气)的开采、集输、天然气处理的基础管理、场所环境、生产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消防、用电、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用品、员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等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包括页岩气)开采、集输、天然气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包括页岩气)的勘探、钻完井作业、测井、录井、酸化压裂作业、试油(气) 、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原油、成品油、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和压缩天然气(CNG)的储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9、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5-2007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防护规范 GB 2893-2008 安全色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787-201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4053.1-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钢直梯 GB 4053.2-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2 部分:钢斜梯 GB 4053

10、.3-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 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T 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T 7144-2016 气瓶颜色标志 GB 7231-2003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2015 消防安 全标志 第 1 部分:标志 GB/T 15499-1995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28644.1-2012 危险货物例外数量及包装要求 GB 28644.2-2012 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 G

11、B/T 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 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2167-2015 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B50/T 867.42019 2 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83-2004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94-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257-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23-2

12、013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AQ 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 AQ/T 9004-2008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20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20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油气集输 oil-gas gathering and transportation 在油气田内,将油、气井采出的原油和天然气汇集、处理和输送的全过程。 3.2 石油天然气站场 petroleum and gas station 具有石油天然气收集、净化处理、储运功能的站、库、厂、场、

13、油气井的统称。简称油气站场或站场。 AQ 2012-2007,定义 3.9 3.3 安全作业许可 permit to work 为保证作业安全,在危险作业或非常规作业时,对作业场所和活动进行预先危险分析、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和责任确认的工作程序。 AQ 2012-2007,定义 3.1 3.4 含硫化氢天然气 nature gas with hydrogen sulfide 天然气的总压等于或高于 0.4MPa,且该气体中硫化氢分压等于或高于 0.0003MPa。 AQ 2012-2007,定义 3.8 3.5 井口装置 wellhead 安装在井口实现井的生产过程的组合体,一般包括套管头、油管头

14、和采油(气)树。 3.6 DB50/T 867.42019 3 干法脱硫装置 dry desulfurization equipment 用于脱除天然气中硫化氢气体的装置, 即脱硫塔, 内部充填脱硫剂。 所用脱硫剂为固体, 如活性炭、氧化锌、氧化铁等。 3.7 水套加热炉 jacket heater 中间载热介质为水的火筒式间接加热炉简称水套炉。按其壳程压力又分为承压水套炉和常压水套炉。承压水套炉即壳程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1MPa(表压,不含液体静液柱压力,下同);常压水套炉即壳程最高工作压力小于 0.1MPa。 3.8 天然气脱硫脱碳 natural gas desulfurizat

15、ion and decarbonization 通过气液吸收、气固吸附和直接转化等途径除去天然气中的含硫化合物和部分 CO2,使其达到商品天然气标准。天然气脱硫脱碳工艺类别较多,但主要是化学吸附法。 3.9 天然气脱水 natural gas dehydration 通过甘醇、分子筛法和其它如压缩、冷却、氯化钙吸收及膜分离等方法,脱出天然气中水分,使其达到商品天然气标准中水露点要求。 3.10 硫磺回收 sulfur recovery 对脱硫、尾气处理和酸水汽提单元产生的酸气进行处理,回收硫磺。目前工业上普遍采用的是各种形式的克劳斯工艺。 3.11 硫磺成型 sulfur forming 对来

16、自硫磺回收单元的经脱气后的液硫进行贮存、冷却、成型、计量与包装。主要采用转鼓和钢带冷却成型。 3.12 清管器发送(接收)筒 pig launcher(receiver) scraper trap 设置在管线起点、中点站或末站的发送(接收)清管器的装置。 3.13 阴极保护 cathodic protection 通过阴极极化控制油气管道电化学腐蚀速率的技术。阴极保护有牺牲阳极法和强制电流法。 3.14 DB50/T 867.42019 4 安全临界浓度 safety critical concentration 工作人员在露天安全工作8h可接受的某种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最高浓度。 硫化氢的安全

17、临界浓度为30mg/m3(20ppm)。 AQ 2012-2007,定义3.6 4 基础管理 4.1 机构设置 4.1.1 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基层单位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1.2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2 人员配置 4.2.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2 基层单位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 4.3.1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4.3.2 对安全生产职责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4.4 安全生产投入 4.4.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

18、制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4.4.2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5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按照AQ/T 9004-2008(为了便于使用,在附录A中列出了相应引用的具体条款和标准)的要求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贯彻执行。 4.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警预测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4.

19、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7.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7.2 企业应结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的更新或修订以及自身生产特点变化情况,及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更新和完善。 4.7.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放至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 4.7.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目标管理; b) 安全生产责任制; DB50/T 867.42019 5 c) 安全生产承诺; d) 安全生产投入; e) 安全生产信息化; f) 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

20、艺、新设备设施)管理; g) 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h) 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 i) 职业病危害防治; j) 教育培训; k) 班组安全活动; l)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m)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n) 设备设施管理; o)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p) 危险物品管理; q)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r) 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s) 安全预测预警; t)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u) 相关方安全管理; v) 变更管理; w)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 x) 应急管理; y) 事故管理; z) 安全生产报告; aa) 绩效评定管理。 4.8 操作规程 4.8.1 企业应结合

21、本单位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操作规程。 4.8.2 岗位操作规程应经批准实施,现行有效版本应发至相关岗位。 4.8.3 工艺、设备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修订或更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保存相关记录。 4.9 文档管理 4.9.1 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4.9.2 档案内容应包含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项目“三同时”等方面。 4.9.3 文件档案的建立

22、、变更、借阅、销毁应有相应的记录。 4.10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10.1 培训教育管理 4.10.1.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DB50/T 867.42019 6 4.10.1.2 企业应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4.10.1.3 企业应根据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10.1.4 企业应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4.10.2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4.10.2.1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3、应具备与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 4.10.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安全资格培训,取得有效证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16 学时。 4.10.3 从业人员 4.10.3.1 企业应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职业危害防护技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方法,了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 4.10.3.2 未

24、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 4.10.3.3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4.10.3.4 企业的新入厂(矿)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厂(矿)、基层(车间、分厂、区队等)、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20 学时。 4.10.3.5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

25、和应急处置能力。 4.10.3.6 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基层(车间、分厂、区队等)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 4.10.3.7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接受复审。 4.10.3.8 企业的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援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 4.10.4 外来人员 4.10.4.1 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 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在校实习生等, 进行入厂(矿)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4.10.4.2 外来人员

26、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入厂(矿)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4.10.4.3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4.11 警示标志 4.11.1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 在有重大危险源、 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DB50

27、/T 867.42019 7 4.11.2 石油天然气站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并满足下列要求: a) 大门通道附近设置站场安全疏散示意图、入场安全须知牌; b) 生产作业区域内的逃生通道、紧急集合点设置明确的指示标识; c) 站场应设置风向袋、彩带、旗帜或其他相应的装置以指示风向; d) 设置有“严禁烟火”等防火标志; e) 在有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11.3 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 GB 2893-2008、GB 2894-2008 的要求,工业管道安全标识应符合 GB 7231-2003 的规定,

28、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13495.1-2015 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 GBZ 158-2003 的规定。 4.11.4 应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 4.11.5 应在设备设施施工、吊装、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渠、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进行危害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4.12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 4.12.1 安全风险管理 4.12.1.1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 4.12.1.2 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组织风险评估

29、,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并进行分级管理;对不可接受的风险应制定并采取控制措施。 4.12.1.3 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 范围、 频次、 准则和工作程序等。 4.12.1.4 应对安全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 4.12.2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 4.12.2.1 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 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4.12.2.2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按照 GB 18218-2009 的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 4.12.2.3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设置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进

30、行日常监控,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 AQ 3035 的技术规定。 4.12.3 隐患排查治理 4.12.3.1 隐患排查 4.12.3.1.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 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4.12.3.1.2 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见附录 B),明确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 4.12.3.1.3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 人员、 设备

31、设施和活动, 包括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服务范围。 4.12.3.1.4 隐患排查应当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检查等相结合,隐患排查的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现场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单位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报告隐患; DB50/T 867.42019 8 b) 基层班组应当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天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c) 基层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应当结合岗位责任制,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d) 厂(矿)应当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至少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4.12.3.1.5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

32、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4.12.3.1.6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4.12.3.2 隐患治理 4.12.3.2.1 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措施或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4.12.3.2.2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基层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厂(矿)主要负责人或业务分管人员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12.3.2.3 重大事故隐

33、患治理方案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质、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4.12.3.2.4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12.3.3 验收与评估 4.12.3.3.1 治理完成后,应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4.12.3.3.2 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 应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

34、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估。 4.12.3.4 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 4.12.3.4.1 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分析。 4.12.3.4.2 定期或实时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12.3.4.3 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 并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 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12.3.5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

35、技术,建立体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体系。 4.13 应急管理 4.13.1 应急机构 4.13.1.1 企业应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4.13.1.2 参与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4.13.2 应急预案 DB50/T 867.42019 9 4.13.2.1 企业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制定符合 GB/T 29639-2013 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泄漏、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等内容。 4.13.2.2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6、: a)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b) 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c) 危险性分析情况; d)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e)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f)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g) 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h) 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4.13.2.3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设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4.13.2.4 按照有关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地方主管部门备案, 并通报应急救援队伍

37、、 周边企业等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4.13.2.5 应定期评估应急预案, 及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4.13.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a)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b)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c) 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d) 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e) 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f) 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g) 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4.13.3 应急保障 4.13

38、.3.1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不具备建立专职救援队伍条件的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4.13.3.2 企业应根据应急预案的需要, 设置应急设施, 配备应急装备, 储备应急物资, 建立管理台账。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13.3.3 企业应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及时到位。 4.13.4 应急演练 4.13.4.1 应按照 AQ/T 9007-2011 中第 7-8 章的规定定期组织厂(矿)、车间(

39、工段、区、队)、班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按照 AQ/T 9007-2011 中第 9-10 章和 AQ/T 9009-2015 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价,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4.13.4.2 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 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基层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做好记录。 DB50/T 867.42019 10 4.13.5 应急处置 4.13.5.1 发生事故后,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

40、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处置。 4.13.5.2 在不危及人身安全时,现场人员采取阻断或隔离事故源、危险源等措施;危及人身安全时,迅速停止现场作业, 现场人员采取必要的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4.13.5.3 事故发生后,应向有关负责人和部门进行报告。 4.13.5.4 研判事故危害及发展趋势,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告知相关单位与人员; 遇有重大紧急情况时, 应立即封闭事故现场, 通知本单位从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疏散,采取转移重要物资、避免或减轻环境危害等措施。 4.13.5.5 根据事故类型和响应级别,请求周边应急救援队伍参加事

41、故救援,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证据。 4.13.6 应急评估 4.13.6.1 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当开展应急处置评估。 4.13.6.2 企业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4.14 事故管理 4.14.1 事故报告 4.14.1.1 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4.14.1.2 企业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 4.14.1.3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视事故态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有关部门

42、报告。 4.14.1.4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4.14.2 事故调查和处理 4.14.2.1 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4.14.2.2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4.14.2.3 事故调查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4.14.2.4 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14.2.5 企业应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4.14.2.6 将相关承包商、供应商等在企业内部发

43、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调查和处理。 4.14.3 档案管理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按照GB/T 6441-1986中第4-6章和GB/T 15499-1995的有关规定和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开展事故统计分析。 4.15 变更管理 企业应针对设备、人员、工艺等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管理。包括: a) 确定变更管理流程; DB50/T 867.42019 11 b) 对变更可能带来的有害影响及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控制措施; c) 保存变更实施的相关记录。 4.16 相关方管理 4.16.1 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 4.16.1.1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 4.16.1.2 企业应对承包商

44、、供应商的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其业绩进行考核,建立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 4.16.1.3 企业应与承包商、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也可在合同或协议中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对承包商和供应商实施准入管理,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供应商。 4.16.1.4 企业应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4.16.1.5 企业应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业绩进行评估,及时更新合格的承包商和供应商名录。 4.16.2 社区和公共关系 4.16.2.1 企业应对井场、集气站、天然气净化厂等石油天然气站场、集输管道相关方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并保存记录。 4

45、.16.2.2 企业应开展改进社区与公共关系的活动,实现地企共建、共谋发展。 4.17 安全作业许可 4.17.1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应建立安全作业许可制度,实施分级控制,明确安全作业许可的申请、批准、实施、变更及保存程序。 4.17.2 涉及工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移动式吊装等风险作业,应实施安全作业许可管理。 4.17.3 作业前应对作业过程可能存在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制定针对性控制措施;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4.17.4 涉及工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活动,应开展气体检测。 4.18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4.18.1 企业

46、应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8.2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组织安全预评价、 安全设施设计及审查、 安全设施施工和竣工验收。 4.18.3 企业应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验收。 4.19 设备设施管理 4.19.1 设备设施建设 4.19.1.1 企业新建、 改建、 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 应按照 4.18 的要求实行 “

47、三同时”管理。 4.19.1.2 所采购设备设施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等出厂文件。 4.19.1.3 所采购设备设施的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DB50/T 867.42019 12 4.19.1.4 不应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已经报废、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 4.19.1.5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职业病危害评价, 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 4.19.1.6 企业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 到货验收制度, 购置、 使用符合设计

48、要求、 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4.19.2 设备设施运行 4.19.2.1 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4.19.2.2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 4.19.2.3 企业应针对高温、高压和生产、使用、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高风险设备,建立运行、巡检、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4.19.2.4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应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恢复。

49、4.19.3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修或更换,做好维护保养、检测记录,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4.19.4 设备设施检维修 4.19.4.1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明确检维修周期和质量,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编制检维修方案,落实检维修人员、安全措施,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 4.19.4.2 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 4.19.4.3 检维修过程中应落实安全控制措施,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安全确认。 4.19.4.4 检维修涉及危险

50、作业的,应按照 4.17 执行安全作业许可管理。 4.19.5 设备设施拆除、报废 4.19.5.1 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4.19.5.2 设备设施的报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拆除作业前应制定拆除方案, 并设置明显的报废标志。 4.19.5.3 报废拆除涉及作业许可的,应按照 4.17 执行,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方案和作业许可内容组织实施。 5 场所环境 5.1 石油天然气站场 5.1.1 石油天然气站场的防火区域布置和总平面布置应符合 GB 50183-2004 中第 4-5 章的规定。 5.1.2 建(构)筑物的防火防爆要求应符合 GB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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