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双政201349号 *镇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各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集中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的突出问题,大力排查安全隐患,稳步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加工、肉类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牛羊肉、病死畜禽肉、注水肉、有毒有害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治理重点及职责分工
2、 (一)强化畜禽养殖环节整治。严格开展产地检疫,督 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督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喂食泔水、出售病死畜禽等行为。 (二)强化畜禽屠宰环节整治。严格屠宰行业准入,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等行为。 (三)强化肉制品加工环节整治。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加强对肉制品企业和以畜禽肉为原料加工食品的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
3、、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为,治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肉进货关,杜绝使用病死畜禽等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强化肉制品流通环节整治。突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重点治理销售私宰、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 (五)强化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学校食堂、小餐饮、餐饮类食品摊贩的检查,重点治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 品、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5月15日至2
4、0日底前,专项治理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 5月21日至5月31日,集中整治排查阶段。各监管部门要采取集中时段、集中力量、联合执法以及地区之间交叉检查等形式,以打击注水肉、假冒牛羊肉、病死畜禽等各类有毒有害肉制品违法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 (三)巩固提高阶段 6月1日至6月15日,巩固提高阶段。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制定整治计划,逐步建立健全相关肉及肉制品监管工作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加强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
5、,严厉打击假牛羊肉等违法犯罪行为,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法书记高祥彬任组长,安监办、畜牧兽医站、派出所、工商所、中小学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组织开 展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大行政督查和问责力度,严格倒查追究管理责任。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要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各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联合执法,确保形成监管合力。要实施全面排查,对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进行突击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深挖严查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假牛羊肉以及收购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
6、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完善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与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严格加强屠宰检疫;加大对冷冻猪牛羊肉的检验检测力度,强化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强化畜禽养殖扶持政策,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完善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禽畜进入屠宰市场;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四)注重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专项治理的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大力普及肉和肉制品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 各部门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收集,注重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各部门及时将本地集中治理阶段工作情况总结报镇安监办。 *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