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发〔***〕***号
***县******关于印发在全县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所、相关股室:
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年**月**日至**月**日,在全县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合行动。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在全县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年**月**日
-2-抄送。本局领导。
****************************
*****年*月**日印发
**********在全县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
合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合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合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上述文件精神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在全县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合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巩固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联合行动,全面推进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提高质监履职实效,为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地区安宁、构建和谐天祝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局设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联合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和协调解决联合行动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质监局局长副组长:****质监局副局长
*****质监局副局长成
员:************股长
***********主任****
*****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
任:******成
员:****
****
*****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大案要案。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要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确定的汽车配件(刹车鼓、制动液等)、手机、食品(乳制品、白酒、葡萄酒、饮料等)、化肥、人造板、涂料、化妆品、洗涤用品、低压电器、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特别突出对白酒、茶叶和人造板等地方特色产品的监管;以产品制造生产集中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高发地、无证生产问题突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反映较多的地方-4-为重点地区;以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问题。严厉查处一批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制售假冒伪劣的大案要案,形成打击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
(二)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质量监管。要按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强制性认证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检查获证企业生产条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重点产品获证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检查企业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三是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违法行为。对不再从事发证产品生产的企业,要及时依法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合格和逾期未改正的,要暂扣生产许可证并及时上报提请吊销,同时根据情节报请当地政府组织取缔。
(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以强化生产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加强执法检查,严打违法行为。一是严厉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质量标志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侵犯在我国获得保护的国内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五
是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行为;六是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
(四)加强风险分析,推动执法打假。在开展好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问题专项行动的同时,要抓好其他工作的落实。以“双打”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区域性质量整治、农资打假下乡、家电下乡质量行、清新居室活动等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打”行动是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质监形象的重大举措,各县(分)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双打”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部署和要求上,把专项行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地抓好。各县(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的行动方案,突出源头打击,认真履行质量管理和执法打假职能,充分发挥质量把关和安全保障作用。
(二)认真履职,务求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打击。要做到“五个结合”,即:把“双打”行动与质量兴省战略的实施相结合,与完成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重点相结合,与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相结合,与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水平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加强部门、行业间的协调配合,严格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和12365-6-举报受理、处置和反馈程序,推进跨区域打假协作、执法联动。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强化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健全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对每一起案件,查处措施要落实到位,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公安机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和降格处理。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市局将对部分地区专项行动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行动不力,落实不严,成效不佳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实行问责,对瞒报质量问题、不按要求报送执法检查、案件信息和依法移送涉刑案件等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分)局要积极争取地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好的典型和阶段性成果。同时,要加强对专项行动中重大敏感信息的管理,严肃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严格按质监新闻宣传相关规定发布专项行动的有关信息。
第二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依据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安排,为有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对《XX县区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补充完善,望有关单位在下阶段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在我区影响较大的、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掌握识别假冒伪劣商品技巧,自觉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商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与司法之间的执法协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区的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
平。
二、工作重点
以国务院提出的“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要求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把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流通市场、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等作为重点区域进行打击与整治,把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作为重点领域进行整治,把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手机、药品、种子等产品作为重点查处,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三、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1.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教文体局、红旗公安分局、红旗工商分局负责)
2.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工业和信息化局、教文体局、商务局负责)
3.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
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4.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在粮食主产区,针对玉米、水稻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坚决取缔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和侵权、假冒植物新品种的单位(个人)和窝点,打击无证、无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农委负责)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5.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红旗工商分局负责)
6.加强娱乐、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及动漫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私自架设服务器、提供外挂程序,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等侵权盗版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文化产品;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教文体局牵头)
7.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科技局负责)
8.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商务局负责)
9.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发改委负责)10.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质监局牵头)1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对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肉类、蔬菜、酒品饮料、食用油、面粉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卫生局、质监局牵头)
12.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把好生猪进场检验关,严格禁止问题猪进入定点生猪屠宰企业。(商务局、农委、质监局牵头)
11.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配合开展互联网版权保护工作,协助对侵权盗版网站进行处理,停止境内违法违规的接入服务或域名解释服务,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12.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建立健全对外贸易投资中知识产权保护预警应急、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商务局、科技局牵头)
13.加大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查处力度。(质监局负责)
14.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教文体局负责)
15.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商务局、红旗工商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文体局、红旗公安分局、科技局负责)
(四)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16.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红旗公安分局负责)
17.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农委、
商务局、教文体局、红旗工商分局、质监局、科技局、红旗公安分局负责)
18.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检察院负责)
19.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司法局负责)
20.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五)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21.对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各级政府机关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教文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22.对政府机关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给予必要资金保障,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
23.大力宣传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一批违规违法企业和个人,
树立一批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性教育,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牵头)
(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24.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农委、商务局、教文体局、红旗工商分局、质监局、科技局等部门负责)
(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政策和体制,形成长效机制
25.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决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财政局牵头)
26.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27.探索建立更有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区编办负责)
28.研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打击力度等问题。(科技局、商务局牵头)
(九)加强督导检查,完善工作机制
29.建立执法协作和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督办重大案件,统计专项行动信息,通报进展情况,抓好信息交流。加强督促指导,组织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奖励,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区政府。(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30.督促各相关部门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和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及时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对本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区政府成立XX县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区的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督办重大案件。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县区科技局,承担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二)抓好配合,合力打击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各单位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抓好督导,狠抓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好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抓好检查、督导的同时,有关单位也要抓好本系统的检查、督导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单位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通报,抓好信息交流,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四)畅通举报,强化监督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作用,接受社会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
报投诉,及时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转交案件线索,注意追踪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信息,充分发挥方便快捷、业务宽泛的优势,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做好各项支撑服务工作,努力打造专项行动中接受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的主要平台。
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他相关举报电话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第三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小结**工商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小结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工商所根据分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局工作要求,迅速响应,立即行动,结合本辖区实际,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现将i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我所根据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加大了对学校、医院等附近区域的监管力度,采取每日巡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与拉网式的全面排查清点,重点对手机、烟酒类等容易出现侵犯商标行为的商品开展了高密度的集中整治工作,此外还要求各品牌经销商严把进货关,确保商品质量安全,明确经营者及管理者的责任,共同建立商标维权机制,防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流入市场。
二、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所通过对经营者上门宣传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商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促进企业加强自律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消费者发放维权宣传单、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提供线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辖区内营造了浓厚的防假打假氛围,使得制售假冒伪劣的不良商家望而却步。本季度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以来,**工商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0次,出动执法人员数量3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62户次,净化了辖区经营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双打”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开端。
**工商所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第四篇:xx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xx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市场的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由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工信局、公安局、文体广电旅游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组,在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联合执法检查。市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工作。
二、行动时间
xx年1月13日至14日。
三、工作目标
联合执法行动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主要查处我市主XX县区范围内的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文化市场和药店的食品、日用品、图书、音像制品和药品等涉及假冒、冒充专利产品,侵犯商标专用权,产品虚假商业广告宣传、盗版音像制品及专利标记、专利标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以查处市民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四、工作职责
市工信局。保护专利权专项整治。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违法行为,规范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对在销产品有专利标识进行检查,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对其进行检索排查。查处市内主干道虚假专利广告,要求有专利广告宣传的商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协调全市商业企业,指导企业规范化、有序化运行。
市工商局。保护注册商标权专用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行为,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集体商标专用权案件,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案件。查处假冒他人商标和冒充商标等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涉嫌刑事犯罪的经济违法侵权犯罪行为。
市食药监局。针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经营行为实施重点打击和查处。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保护文化领域著作权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盗版图书、盗版软件等侵权盗版的违法行为,清理整顿文化市场,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等侵权违法行为。在“专项行动”过程中,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特点的联合执法主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报道。同时对不讲诚信的商家、企业、不合格产品进行暴光,并配合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查处的全过程予以跟踪报道。
市质监局。负责对生产领域假冒伪劣产品的检查和执法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动员部署。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制订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小组,进行动员部署。
组织实施。定期、不定期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专项行动。对发现问题的商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期限内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对整改后的商家进行抽查。
总结验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专项行动的经验总结工作,总结验收报告于xx年2月28日前报送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工作要求。通过组织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等行动,有效整合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资源,逐步形成统
一、协调、高效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各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积极探索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
除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外,各成员单位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期间,根据自身职能进行常规执法查处不少于一次。
五、保障措施
密切配合。在坚持文明执法的前提下,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服从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确保执法人员安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办案效率,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工作的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震慑犯罪分子。
依法行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组成员要求执证上岗,着装整齐。在检查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活动。
严格程序。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清理取缔过程中的取证、资料收集和保存工作,以备查证和上报。
建立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等疑难问题,各部门要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请示;对在执法工作中查处的群体或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侵权案件以及其它重大涉外案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妥善处理。认真做好联合执法的善后工作,由各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登记,按规定依法进行妥善处理和销毁。
人员和经费。各成员单位分别抽调2至3名执法人员和一部执法车辆参与联合执法行动;行动经费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开支。
第五篇: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肃发商字[2011]2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我县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根据《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做好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侵权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做好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组织协调商务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搞好督导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企业(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及其配送中心的商品配送与销售环节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侵权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三)加强商务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组织各企业对所属门店经营商品搞好自查和互查,严格把好商品进货、验收、上柜、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确保不购进、不销售假冒侵权产品。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病害畜禽肉产品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五)对全县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方位、大规模、有重点的集中整治和检查活动,重点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以规范酒类市场,净化酒类商品流通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督导局机关、所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推动全县商务领域软件正版化全面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调查摸底和部署工作(2010年12月)。对全县商务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调研,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第二阶段:拉网排查打击(2010年12月-1月)。严厉查处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形成高压态势,震慑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阶段。集中重点打击(2011年1-2月)。结合元旦、春节节日市场,集中开展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第四阶段。巩固行动成果(2011年3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加强宣传教育为目的,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这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推进。成立“肃北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制动具体实施方案。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和分工,充分履行各自职能,把好各自关口,管好各自领域,同时要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密切配合,增强合力,形成统
一、协调和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地区之间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和调查取证工作。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业务训练。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部门特点,积极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在就一批业务精通、技术过硬、执法文明的干部队伍。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和本行业的督察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有关部门每月底要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市场监管网络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12312”商务举报投诉、“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12390”侵权盗版举报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平台、向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肃北县发改委
2011年01月28日
第24页 共24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