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153号泸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泸州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请示(泸市府201218号)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你市修订上报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在征地补偿安置中要坚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不适应的补偿标准,按程序报批。规定标准外的补偿项目,参照规定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参照市场价格,按实际损失合理补偿。 附件:1.泸州市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2.泸州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3.泸州市地上构筑物及其他
2、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4.泸州市零星、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附件1泸州市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元/亩)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1青苗补偿费不分大春、小春、菜地,征地时根据征收耕地面积,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给予补偿。附件2泸州市房屋重置价标格准表序号补偿项目标 准(元/平方米)备注1砖混结构700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泥土建造,层高3米,墙厚24厘米,成色七层以上。2砖木结构550地面:混凝土地面或木楞木楼板地面、木板厚2.5厘米宽3厘米,墙面:四周隔墙12厘米或套有砖柱,墙面单面(间有双面)抹灰,层高:
3、2.8米以上竹木质白灰望板高压木竹望板、门窗;单层镶板门,单玻或一玻一沙;屋面:一搭四青瓦屋面。3土木结构350层高:2.8米以上,三合土地面,竹木望板,内外墙抹灰。4简易结构80房屋共壁一方,层高2米以上,土墙木窗、木板门完整,房顶一般青瓦。附件3泸州市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1围墙乱石、土围墙立方米25限于宅基地周围砖、石围墙立方米100限于宅基地周围2院坝(晒坝)三合土晒坝平方米30砖、石、水泥砂浆平方米40达到2厘米的厚度石板坝平方米35(不含天然石坝)3堡坎条石、砣石堡坎立方米150乱石堡坎立方米604粪池土粪池立方米10涉及室外山上部分水
4、泥、三合土粪池立方米25条石粪池立方米605水井土水井口50条石水井口600深5米以内压水井(含机械取水)口10006坟墓普通土堆坟座500砖、石、水泥修砌座8007沼气池产气口2000未产气口1000附件4泸州市零星、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单位补偿标准(元)备注名称生长期说明亩1水果类荔枝、桂圆产果期初果挂果39年亩8000合理种植20株盛果挂果10年以上亩15000资源大树亩30000幼苗定植3年以内亩3000幼树定植3年以上亩30002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等其他果树类产果期初果挂果311年亩5000合理种植40株盛果挂果12年以上亩8000衰果亩4000幼苗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亩3000幼树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未产果亩30003干果类板栗、核桃、坚果、花椒等干果类产果期初果挂果39年亩6000合理种植40株盛果挂果10年以上亩8000衰果亩4000定植未挂果定植3年以上亩4000定植嫁接幼树定植3年以内亩40004竹林亩3000注:零星林木依据栽种量折算面积补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