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奖惩条例一、奖励集团每年将评选一次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对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励(通报表扬、记功)、物质奖励(奖品、奖金)以及晋职和晋级四种。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酌情嘉奖。1、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2、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4、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5、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6、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二、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年年终举行评选优秀员工活动(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发放奖励金的标准及优
2、秀管理者(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发放奖励金的标准由集团总裁办公会确定。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嘉奖并申报晋职、晋级。1、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2、解决重大经营难题,使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3、对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4、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贡献。5、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6、发现事故苗头,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7、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8、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者。二、惩罚2惩罚分为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大过、辞退、除名五种。(一)、有下列
3、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1、无故迟到、早退。2、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洁。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4、不按规定佩戴胸牌。5、公共区域大声喧哗。6、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7、上班带小孩。8、语言不文明。9、工作时间吃零食。10、工作作风拖拉散漫。(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罚款(标准为月浮动工资的10%-1%,浮动工资为薪酬的10%)。1、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2、工作时间同事之间或与外人发生争吵。3、不按规定打考勤卡。4、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5、工作时间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6、在非吸烟区吸烟。7、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
4、报。8、工作中脱岗办私事。9、未经许可私自打长途电话不登记交费。10、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11、因服务不周被客人投诉到员工所在部门。12、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出决定或对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的。13、违反规定经常在办公区存放个人物品及现金。14、擅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或设施15、发现公司物品被偷或设备被破坏,不及时上报。(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标准为年浮动工资的10%-1%)1、受过一次严重警告以上者。2、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3、拨弄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4、因工作服务质量差,被客人投诉到公司。5、随意用、拿公司物品
5、。6、私自挪用公款。7、不爱惜公物及设备,损失金额较大。8、工作时间在公司打麻将、下棋、打扑克。9、利用职权报复他人。10、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公司财产和名誉损失。(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1、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2、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3、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4、受二次以上严重警告处分者。5、煽动或参与怠工、罢工。6、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7、蓄意破坏公司设备。8、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9、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他人财产或任何形式的贿赂。10、有贪污、盗窃、诈骗等不良行为者。11、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12、因自身原因被新闻单位曝光,影响较坏,造成公司声誉损失较大者。13、传播散布黄色刊物、录相等。14、受国家治安条例处罚,被罚款20元以上,拘留7天以上者。(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1、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材料。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3、违法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4、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5、严重贪污行为,在开除同时被追究法律责任者。6、严重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造成严重后果。7、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给公司名誉带来极坏影响。8、被判刑、劳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