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洗煤厂磁选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磁选机司机是磁选机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者,在生产班长的领导下,对磁选机在本班的安全运行负责。磁选机司机必须掌握洗煤厂磁选机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磁选机司机必须保证磁选机的安全运行。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煤厂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进行学习,根据制定的所辖安全实际防范措施进行实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章作业。 第3条 时时观察磁选机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协调好本岗位与其它岗位之间的
2、各项工作的配合。 第4条 参加本班组班前、班后会,及时对磁选机存在问题提出主导性意见,制定本班磁选机安全运行措施,并负责实施,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第5条 及时联系班组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6条 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并按规定接受领导的考核。 第7条 磁选机司机要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8条 熟悉磁选机工作原理、构造、性能、技术特征、零部件的名称和作用,电动机、控制设备的性能和有关电气基础知识。 第9条 熟练掌握本岗位设备的开、停车程序和操作方法。并具有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进行自检自修的基本技能。 第
3、10条 运行中如发现滚筒表面有刮痕,应视情况轻重决定是否停车;注意除渣箱内有无堵塞,如有应及时停车处理清理,不得在运转中处理问题。 第11条 做好机器和四周场地的清洁工作,并保持工作通道畅通。 第12条 进行本岗位安全措施及通用措施的实施。 第13条 磁选机司机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同时接受领导的检查。 第14条 及时参加本岗位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本人的按章作业意识。 第15条 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第16条 负责进行磁选机岗位质量标准化的实施工作。 第17条 工作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第18条 按四无、五不漏要求,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
4、。 第19条 按规定填好工作日志,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2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磁选机司机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二)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及采取措施的; (三)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1条 本岗位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磁选机司机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2条 在本岗位发
5、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磁选机司机不参加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岗位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3条 磁选机司机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和洗煤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给予磁选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24条 对本岗位的安全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负直接责任,否则,据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25条 及时参加安全学习、班组安全教育,未参加安全教育,磁选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本岗位在矿、厂组织的验收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磁选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27条 操作失误导致本人或其他职工受伤害或者损失的,给予磁选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28条 参加本岗位的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岗位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经常不按章作业的,给予磁选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29条 未有效实施事故防范措施的,磁选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30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磁选机司机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给予磁选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31条 本班内不与其它岗位进行协调工作而出现事故,给予磁选机司机相应的处罚。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