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1、 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施工部署和方案,总进度计划、总平面图的安排,
制订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对施工中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提出预
防措施。
2、 对于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要制定针对性的、行之有
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
3、 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防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防暑降温、防寒冻、
防滑等)。
4、 高空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和保护措施。
5、 防火防毒防爆措施。
6、 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原则及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术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 台及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
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
计”临时用电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应当遵循的第一项技术性原则。“施
组”内容,参照JGJ46-规范要求。
7、 各种形式的特殊脚手架、制作、搭设,都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
括:设计依据、设计图纸、计算式,文字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8、 操作平台的制作、吊装、大型机具的装拆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可能对
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和不安全因素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9、 对大型群体工程或面积较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
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
术措施,详细地制订出有关的安全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分项工程的安全施
工(如: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
10、 各种不同气候条件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1、 公司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复审,
复审后没有意见给予批准,再有项目部执行。 12、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
全施工方案编制人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人有项目经理签字,批准人有企
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有公司盖章后,方可落实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二)
一、 项目部正科级及以上领导每年参加一次由公司安监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
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二、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由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
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 每年年初和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
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工作。
四、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
生等)必须由公司安监处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分配工作。
五、 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危险作业的人
员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
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司安监处组织办理特种工证后方可上岗。
六、 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
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取
证并在项目部安监科存档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由项目部安监科下安全学习通知书入
安全教育室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习期间停发
工资、奖金)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程序
一、 外包队伍:
1、 进场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
1) 第一部项目部安监科
2) 第二级包工队级
3) 包工队班组级
(注:内容见《安规》第四十五条)
2、 考试合格后将"三级”安全教育卡反馈至安全科,安监科签发安全上岗证后
进场上岗。
二、 公司所属施工单位。
项目部级领导每年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执行公司安监处的相关规定。
2.每年一次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的安全教
育、考试程序。
2.1由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制定培训计划;
项目部办公室根据计划负责通知参加单位、人员和科室,并将人员名单
汇总上报总工;
项目部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培训材料、考试卷并组织考试;
2.4试卷由安监科专工组织阅卷,相应的台帐登记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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