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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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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动员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动员、筹资收缴工作,提高××乡新一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特制定××乡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动员、筹资收缴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目标及完成时间 (一)宣传覆盖率以村为单位达100%。 (二)个人参合率以村为单位达95%。 (三)参合人员基本信息资料采集与电脑录入全面、无遗漏。 (四)宣传动员、个人筹资收缴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止,时间为半个月。 二、工作机构 各村民委员会要及时成立村级专门筹资工作组。乡筹资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统一标准,制定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机构、有人员、任务明确。 三、工作要求 (一)宣传工作 1.各村民委员会对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筹资收缴工作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做好本辖区筹资收缴、参合人员资料核对及参合人员合作医疗证的发放工作。 2.县合管办统一制作《××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指南》,由各村工作组发放到农户,做到户均一份。 3.宣传工作以《××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指南》为依据,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宣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宣传标语的制作内容要与县合管办发放的宣传标语内容为准。各村在交通要道及显要处挂、贴标语不得少于十幅。 (二)参合对象及相关要求 2010年度参加“新农合”的筹资人员范围为全乡辖区内所有农业户口人员(含外出打工、上学的农村户口人员),因2009年城镇居民医保已实施,凡是非农户就不再参加“新农合”。参合人员在缴纳筹资款时,要求携带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如医疗证丢失按新参合农户处理。 (三)收缴农民个人筹资款 1.农民个人筹资要坚持自愿参合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做到户不漏人。 2.2010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每人每年筹集140元,在2009年的基础上人均增加了40元。其中中央补助60元,省、市、县将根据省要求提高补助标准,三级共同补助60元,农民个人缴纳20元。 3.村级工作组组成的收缴小组(二人以上)采取集中收缴和入户收缴的方式对农民个人缴费(每人20元)进行收缴工作。 四、参合人员缴费登记表、缴费收据、合作医疗证填制要求 (一)参合人员缴费登记表填制 1.2010年参合户用县合管办打印好的名单与该户户口本进行核对;对错误的名字、年龄进行修改;对本户内已经死亡或不属本户人员用红笔划线删除,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对连续参合户,表内无名或有新参合人员用新的空白表进行登记,并将原医疗证号填入表中,登记表按新参合人员的登记方法进行登记;要求登记表上参合户数、人口数、实收金额与表内数相符,收款人、填表人、填表时间填写完整。 2.新参合户或无证参合户用空白缴费登记表登记;登记内容要准确(与该户户口本一致)、完整、全面、字迹清晰;以组为单位统计登记表上的参合户数、人口数、实收金额与表内数相符,收款人、填表人、填表时间填写完整。 (二)参合人员缴费收据填制 1.参合人员缴费收据使用XX省社会保险缴费收据(以下简称缴费收据),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不得使用其它收据;缴费收据加盖乡镇合管办财务专用公章;缴费收据号码登记(领取人签字)后下发给收费经办人员。 2.在向参合农民收取20元/人的参合筹资款时必须每收取一份参合筹资款要开具一份(以户为单位)缴费收据;缴费收据共四联,将缴费收据第二联交筹资农民个人保管作为交款依据,其余三联分别交乡合管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普通收据代替正式收据,否则日后一旦发生参合纠纷,后果由经办人员负责。 3.缴费收据填写内容要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要正确填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如摘要栏应填写“参合农民个人缴费20元/人”)、收费金额。缴费收据不准涂改、挖补;不准撕毁或者擅自销毁;不准跳号和拆本使用;对填写错误的缴费收据应标明“作废”字样(四联)妥善保管。 (三)填发合作医疗证 2010年的合作医疗证由县合管办统一进行填制,待乡合管办将各村参合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县合管办采用平式打印机统一填制,乡合管办审核加盖公章后由各村发放到参合农户手中。 五、农民个人筹资款收缴、保管、交款及其他要求 (一)收款小组实行一人登记、一人收款、一人开缴费收据的原则。 (二)各收款小组收取的筹资款每天都要在规定的时间统一上交村民委员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由管理小组指定专门的收款人员(二人以上)进行收取;指定收款人要将筹资收缴登记表与缴费收据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向交款人出具相应的收款凭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收款人要妥善保管筹资款。 (三)各村民委员会完成全部的农民筹资收缴工作后(2009年11月15日前),由指定收款人员将本村民委会员会的全部筹资款、缴费登记表(需经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核并签字,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缴费收据上交到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对筹资收缴的资料再次进行审核无误后收取,并及时存入银行专户(严禁存入个人帐户)。同时回收下发的全部缴费收据、个人缴费登记表。并向交款人员出具相应的收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四)乡民政部门要及时与各村民委员会联系,将五保户、特困户、特困残疾人统计清楚分别填制缴费登记表,及时送县民政局、县残联进行审核并签字(以上人数与我单位相符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交县合管办,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到县民政局、县残联收取筹资款存入专户。 (五)各村民委员会必须每三天向乡合管办报告(电话)一次筹资工作进展情况(参合人数、参合率),乡合管办统计后报县合管办。 (六)参合人员基本信息资料电脑录入由乡合管办负责完成。 六、组织保障 2010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动员、筹资工作××村安排工作经费1000元,天星村800元,边凹村500元,八德村500元,良马村500元,德胜村500元,腊么村500元。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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