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声波检测作业指导书1. 总则本作业指导书对超声波检测工作做了具体的规定和说明,以保证其超声波检测质量符合有关规程、标准要求。2. 适用范围2.1. 本指导书适用于使用A 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检测仪,以单探头接触法为主进展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和压力管道的超声波检测工作。2.2. 本指导书不适用于铸钢、奥氏体不锈钢及允许根部未焊透的单面对接焊缝、曲率半径小于125mm 和内外径之比小于 80%的纵缝、外径小于 159mm 的钢管对接焊缝检测;3. 超声波检测一般要求3.1. 超声波检测人员,必需依据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章的要求,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书;3.2. 超声波检测主要操
2、作及出具报告必需是相应技术等级资格的级含级人员;3.3. 超声波检测人员,除具有良好的身体素养外,其矫正视力不得低于 1.0。3.4. 待检工件应以超声波检测托付单为依据,对待检工件的检测部位外观质量进展复查合格后,方可检测;3.5. 超声波检测所用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3.6. 凡技术文件与图样有明确要求的产品,均按技术文件和图样的要求进展验收;技术文件或图样无明确要求,按国标、部标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进展验收;3.7.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合同中没有注明验收技术标准的,则以制造厂承受的标准验收,但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4. 超声波检测4.1. 预备工作
3、4.1.1. 工艺预备:依据托付要求,全面了解被检产品的构造、规格、材质等,制定检测方案;4.1.2. 设备预备:4.1.2.1. 检测仪、探头购或修理后的仪器和探头,应符合ZBY-344,ZBY230-84A 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并应按ZBJ04001 和BZBY231 的规定对灵敏度、盲区、区分率、动态范围及水平线性进展测试;l 仪器和探头的组合灵敏度在到达所探工件的最大检测声程时,其有效灵敏度余量应不小于 10dB。l 区分率应能将 CSK-1A 型试块上50 与44 两孔分开, 当两孔反射波的波幅一样时,其波峰与波谷的差不小于6dB。l 主声束偏离:单斜探头声束
4、轴线水平偏离角不应大于2,主声束垂直方向不应有明显的双峰;l 入射点 K 值确实定:入射点和 K 值在CSK-1A 试块上测定K 值测定应在 2 倍近场区外进展。4.1.2.2. 试块l 本指导书承受国标、部标规定的标准试块。其他非标试块仅做参考。l 为保证检测质量,试块不用时应实行防锈措施,其外表不得有锈蚀、污物等;l 在同一种产品上一样检测方法不得使用不同型号的试块;l 现场检测时,允许用便携式试块对扫描线及灵敏度进展校验,但灵敏度不得低于检测灵敏度。4.1.2.3. 工件预备l 被检工件应切断动力源、压力源和物料来源,并应清洗置换到达合格标准;l 检测面和检测范围确实定,原则上应保证检测
5、到工件被检局部的整个体积。对于钢板、锻件、钢管、螺栓件等应检查到整个工件;对于熔接焊缝则应检查到整条焊缝。l 检测面应经外观检查合格,全部影响超声检测的锈蚀、飞溅和污物都应予以去除,其外表粗糙度应符合检测要求。4.2. 检测条件及操作4.2.1. 使用外接电源时,电压波动较大的状况下不得进展检测;4.2.2. 使用电池时,电压缺乏时应停顿检测;4.2.3. 依据规定的工艺和设备制作曲线、调整灵敏度;4.2.4. 电渣焊应在正火后进展检测;4.2.5. 探伤面和移动区,应符合 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9.1.3.1 的要求;4.2.6. 扫查方法和区域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展;4.2.7.
6、 对于厚板焊缝如因条件限制,只能从一面或一侧检测时, 还应增加大K 值的探头检测;4.2.8. 如需检测横向缺陷,应将焊缝磨平后探测;4.2.9. 耦合剂:耦合剂承受机油20#、特别状况选用工业干油或浆糊,且不得损伤检测外表;4.2.10. 耦合补偿:外表粗糙度补偿,衰减补偿及曲面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4.2.11. 探头移动方式按JB1152-81锅炉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第4.8 条或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9.1.5.1 执行;4.2.12. 在探头移动的全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连续对荧光屏的观看。探头的扫查速度不得大于 150mm/s,探头的每次扫查的掩盖率应大于探头直径的 15%;4.2.13. 对超探可疑部位,应辅以其他方法检测;4.2.14. 在检测过程中,随时校验扫描线及灵敏度是否正确。4.3. 结果评定被检产品的评级按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1152-81锅炉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及JB3144-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析标准执行。4.4. 出具超声波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