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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事件或不稳定因素应急工作预案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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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突发性事件或不稳定因素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轧花厂关于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团综治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三)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团政法办、派出所等部门汇报,配合有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五)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1 (六)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成立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厂长任副组长,其他副职、治安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对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二)应急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措施;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通知小组其他成员到现场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展。 (2)安置帮教办公室参与处置辖区内因刑释解教人员接收、安置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3)法律援助中心参与处置群体突发事件中法律援助工作。 (4)宣传科参与做好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工作。 (5)小组成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三、现场处置 (一)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诚恳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三)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要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 (四)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要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一)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方面,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防止和减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四)坚持“月报”和“零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轧花厂 2012年3月23日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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