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在林权配套改革动员会发言 同志们: 一是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总结表彰的会议,动员部署工作的会议,更是一次深入学习温总理重要指示的会议,是一次统一思想认识的会议。孟书记、吴省长在讲话中,全面阐述了温总理重要指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指出了温总理的重要指示,不仅是对前几年林改工作的肯定和鼓劲,更是对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鞭策;对我们进一步搞好配套改革,巩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配套改革比主体改革的难度更大、涉及面更广,工作任务更重。我们决不能自满,决不能懈怠,决不能松劲。全面贯彻落实温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实际上是不断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再动员、再部署。上下必须把思想
2、统一到温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部署上来,统一到加快推进“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全面促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上来。要把统一思想真正落实到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林权配套改革上来。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根据温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孟书记、吴省长、陈秘书长在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这就是“巩固、深化、发展”。所谓巩固,就是要通过配套改革,进一步巩固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成果,即进一步巩固明晰产权的成果,巩固减轻税费的成果,巩固放活经营的成果,巩固造林绿化的成果,巩固林区社会稳定的成果。所谓深化,就是围绕深化
3、林权主体改革,在保护林农积极性的同时,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以放活森林经营和扶持发展林业产业为重点,进一步调动林农参与配套改革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政策效应;要以保证基层组织正常履行林区管理职责为重点,调动乡村两级适应分山到户之后新变化,努力搞好林业社会化服务和森林管理的积极性;要以扶持山区综合开发为重点,进一步调动重点林业县加快林权配套改革,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所谓发展,就是要通过深化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进一步增强林农持续增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保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林业发展的后劲,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使的山更绿、水更清、农民更富。各地要认真领会好几位领导
4、的讲话精神,把握好工作目标,并根据的总体目标,确定自身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措施。省委、省政府对推进林权配套改革高度重视,会前吴省长亲自协调,明确了完善配套改革的5方面14条措施。这些措施,既有政策性扶持,也有资金的投入,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会上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全面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把吴省长讲的5个措施都包括进去了,会后将会尽快下发,请各地务必结合自身的实际,扎扎实实地把这些措施落实好。 关于这次会议的贯彻,请各地、各部门做好四件事。一是迅速将这次会议的精神,特别是孟书记、吴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向党委、政府作一次汇报,
5、组织党委、政府认真学习领会温总理视察时对林改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对林改工作的领导,为全面深化林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各地在认真总结前几年林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本地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意见,着力解决深化林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主体改革尚未扫尾的县,要集中搞好扫尾,规范化地把林权证发到农户手中,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已经按去年省两办文件开始了“一个中心、六大体系”建设的地方,可以根据本地进展情况,结合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步骤,扎扎实实地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三是请各地专门召开一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温总理重要讲话和这次会议的精神,部署深化林业产权制度
6、改革的具体措施,把温总理的重要指示和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到乡村,在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四是切实加强林改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林农挖掘林改的潜力,努力在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上下功夫,巩固发展林改成果。要注意总结这方面的典型,组织好宣传报道,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林改的积极性。 当前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尽快完成林权证的发放,制约林权证发放的主要矛盾是山林纠纷。各地要把这作为当前林权制度改革一项重要任务,尽快把能调处的林权纠纷调处好。这几年来,各地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据统计,已调处林权纠纷62792起,调处面积达507.87万亩,调处率分别为94.3%和92.4%。其中调处了跨县、
7、市、省界的山林纠纷170宗,调处面积2.88万亩。这些纠纷的调处,有力地促进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为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作出了贡献。目前尚未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有3822宗,涉及面积41.67万亩。其中县内山林纠纷2777宗,涉及面积15.91万亩;跨县山林纠纷602宗,涉及面积9.76万亩;跨设区市山林纠纷344宗,涉及面积10.13万亩;跨省山林纠纷99宗,涉及面积5.87万亩。未调处纠纷起数比较多的设区市有、和,未调处纠纷面积比较大的设区市有、;未调处纠纷起数比较多的县有区、市、县、县、县、县等,未调处纠纷面积比较大的县有县、县、县、县、县、区。刚才,、三个县介绍了这方面的
8、经验,请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努力改变工作被动的局面。为进一步加快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我提三点要求: 明确工作目标。即通过努力,到今年8月底,山林纠纷调处率确保达到96%以上。要坚持“能调则调、尽量多调”,但对历史情况非常复杂、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山林纠纷,可以暂时放一放。既要全力调处纠纷,又不要出现因山林纠纷调处不当,造成群体性上访、械斗或乱砍滥伐等事件发生。 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分级调处”的原则,即县内山林纠纷由县政府组织调解,跨县纠纷由设区市政府组织调解,跨设区市和跨省纠纷由省组织调解。纠纷调处任务要落实到县、乡、村、组,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各级要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切实加强对山林纠
9、纷调处工作的领导,山林纠纷较多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出面协调一些重点、难点山林纠纷。要建立山林纠纷调处协调机制,林业、法制、信访、综治、法院、公安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研究山林纠纷调处的具体工作。要加强对山林纠纷调处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切实加强对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协调。为确保工作责任到位,各地要建立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会后,请各设区市将跨县及县内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责任分解落实情况,书面报省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省调处办实行每10天调度一次,林业厅将调度情
10、况报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对跨设区市的山林纠纷,由省林业厅出面,组织纠纷双方市、县、乡、村干部群众坐下来协商解决。对跨省的山林纠纷,省调处办要加紧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国家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争取国家林业局出面组织协调。要建立纠纷调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山林纠纷调处不力造成群体性上访、械斗或乱砍滥伐等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注意工作方法。林权纠纷涉及到双方的实际利益,在调处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尊重历史事实,注重原始依据。工作务必过细,调解要有理有据,争取多数群众的赞成和拥护。要过细做好思想工作,尤其要引导双方的代表人物顾大局、讲法制、讲道理。要坚持“民间协商、行政
11、调解”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村组理事会、“四老”协会的作用,引导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尽量不通过司法途径来裁决。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大村庄与小村庄、大姓与小姓、大家族与小家族的关系,重点做好大村庄、大姓、大家族的工作。要切实做到尊重历史、注重依据、规范程序、依法办事,不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 当前,林业工作任务很重,请各级林业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精神,发挥行业指导和协调作用,扎实把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搞好,促进林业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要始终高度重视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盗工作,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大力抓好造林绿化,特别是构建好交通干线沿线的“绿色通道”,使林改的效益更好转化为改善林业生态、促进林农增收的巨大动力,以林业全面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