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输变(配)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 工程项目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范围和内容:(1)总工期为天(按甲方要求)(2)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1.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1.5合同总价: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总造价(总价包干)为人民币:元。此价款包括设计费、施工技术措施费、运输费、安全措施、成品保护、检查调试、利润、税金及施工水电等费用,结算时,按合同项目实行一次性总价包干。1.6承包方式:包设备、包人工、包主、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2
2、. 施工准备及工程要求2.1合同签订第二天起,工期为 日历天(包括产品定货时间)。2.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3. 材料设备供应要求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部门规定的要求,并通过供电部门的技术质量检测。4. 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支付4.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30%合同价款,设备材料运至工地由甲方接货人检查合格,并在安装调试通电正常运行,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结清合同总价的其余尾款。4.2 收款账号:(填写账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5. 安全施工与设计变更5.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
3、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5.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甲方变更计划等甲方原因,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5.3乙方应按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派出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 工程结算本工程为包干合同。办完竣工验收交接后,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7. 甲乙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负责协助办理本工程供电局各项手续,负
4、责现场协调配和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负责有关签证。7.1.2及时办理验收及工程结算,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7.1.3组织工程交工验收,办理竣、交工手续。7.2乙方责任:7.2.1按图纸、规范标准、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规定的工程内容。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7.2.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的指挥,按甲方代表的指令、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达到甲方要求的验收标准。7.2.3安全措施。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需要提供维修必要的照明、看守、围栏等。施工中因
5、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书面报告市建设主管单位和甲方。7.2.4文明施工7.2.4.1乙方应遵守市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的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7.2.4.2乙方施工中须及时将建筑垃圾清理出现场,保持现场文明。工程竣工验收前均应认真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7.2.4.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应在竣工两天内或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全部撤离或拆除,做到工完场清。8. 转让和分包本工程严禁转包,如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令其停工、驱逐出场或终止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
6、乙方承担。9. 工程验收9.1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提前 3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准备验收。9.2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工程验收,并在验收后 3 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工程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10. 工程保险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包括第三者在内,由乙方自行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包括第三者在内,所造成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费责任均由乙方负责。11. 违约责任11.1由乙方原因导致未按约定日期开工或开工后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承担违约金 NN+元,累计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
7、的3%。11.2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者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延长。如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或乙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不合格部分的工程款,并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可以从甲方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回,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11.3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要求和指示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清理垃圾、成品保护,现场保安等工作,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另请他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工程款或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12. 争议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可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
8、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省电力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间合同纠纷由有关主管领导按有关规定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 违约、索赔13.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13.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而造成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13.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1)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的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9、而导致乙方损失。(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3)损失包括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3.4履约方可按下列规定向违约方索赔:(1)有合法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项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在索赔事项发生后二十天内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3)违约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十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对方进一步补充理由和证据,如违约方在十天内未予答复,视为批准该项索赔。14. 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引发的事故,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己损失。15.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1
10、5.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且保修责任解除并结算尾款后失效。16. 附则16.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留有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16.2地址确认及送达甲方送达地址:(填写详细地址)乙方送达地址:(填写详细地址)双方约定该地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非诉各类通知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法律文书的送达。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仍视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因送达地址错误或地址变更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对方或法院材料未能被接收的,以邮件退回之日即视为已送达。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填写详细地址) 地址:(填写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