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4.5 沟槽回填
4.5.1 沟槽回填管道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的其余部分;
2 无压管道在闭水或闭气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
4.5.2 管道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沟槽内砖、石、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
2 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3 保持降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带水回填。
4.5.3 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周围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回填同时进行;不便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形接茬;
2 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
3 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
4 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其回填宽度不宜小于400mm;
5 严禁在槽壁取土回填。
4.5.4 除设计有要求外,回填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土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槽底至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土中不得含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采用细粒土回填;
2) 冬期回填时管顶以上500mm范围以外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且冻块尺寸不得超过100mm;
3) 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类和采用的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率±2%范围内;
2 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定。
4.5.5 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应根据所采用的压实机具按表4.5.5的规定选取。
4.5.6 回填土或其他回填材料运入槽内时不得损伤管道及其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4.5.5 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
压实机具
木夯、铁夯
轻型压实设备
压路机
振动压路机
虚铺厚度(mm)
≤200
200~250
200~300
≤400
1 根据每层虚铺厚度的用量将回填材料运至槽内,且不得在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料;
2 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应由沟槽两侧对称运入槽内,不得直接回填在管道上;回填其他部位时,应均匀运入槽内,不得集中推入;
3 需要拌合的回填材料,应在运入槽内前拌合均匀,不得在槽内拌合。
4.5.7 回填作业每层土的压实遍数,按压实度要求、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和含水量,应经现场试验确定。
4.5.8 采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或较重车辆在回填土上行驶时,管道顶部以上应有一定厚度的压实回填土,其最小厚度应按压实机械的规格和管道的设计承载力,通过计算确定。
4.5.9 软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冻土等地区的沟槽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当地工程标准规定。
4.5.10 刚性管道沟槽回填的压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
2 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胸腔夯实,应采用轻型压实机具,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0mm;
3 管道基础为土弧基础时,应填实管道支撑角范围内腋角部位;压实时,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4 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道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
5 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基础较低的沟槽;回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再按上一款规定回填;
6 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台阶形,且不得漏夯;
7 采用轻型压实设备时,应夯夯相连;采用压路机时,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200mm;
8 采用压路机、振动压路机等压实机械压实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km/h;
9 接口工作坑回填时底部凹坑应先回填压实至管底,然后与沟槽同步回填。
4.5.11 柔性管道的沟槽回填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填前,检查管道有无损伤或变形,有损伤的管道应修复或更换;
2 管内径大于800mm的柔性管道,回填施工时应在管内设有竖向支撑;
3 管基有效支承角范围应采用中粗砂填充密实,与管壁紧密接触,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4 管道半径以下回填时应采取防止管道上浮、位移的措施;
5 管道回填时间宜在一昼夜中气温最低时段,从管道两侧同时回填,同时夯实;
6 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管顶500mm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高度应不大于200mm;
7 管道位于车行道下,铺设后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软土地层以及低洼、沼泽、地下水位高地段时,沟槽回填宜先用中、粗砂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后,再用中、粗砂分层回填到管顶以上500mm;
8 回填作业的现场试验段长度应为一个井段或不少于50m,因工程因素变化改变回填方式时,应重新进行现场试验。
4.5.12 柔性管道回填至设计高程时,应在12~24h内测量并记录管道变形率,管道变形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钢管或球墨铸铁管道变形率应不超过2%,化学建材管道变形率应不超过3%;当超过时,应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 当钢管或球墨铸铁管道变形率超过2%,但不超过3%时;化学建材管道变形率超过3%,但不超过5%时;应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 挖出回填材料至露出管径85%处,管道周围内应人工挖掘以避免损伤管壁;
2) 挖出管节局部有损伤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
3) 重新夯实管道底部的回填材料;
4) 选用适合回填材料按本规范第4.5.11条的规定重新回填施工,直至设计高程;
5) 按本条规定重新检测管道变形率。
2 钢管或球墨铸铁管道的变形率超过3%时,化学建材管道变形率超过5%时,应挖出管道并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4.5.13 管道埋设的管顶覆土最小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满足当地冻土层厚度要求;管顶覆土回填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与设计协商进行处理。
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 回填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按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条件相同的回填材料,每铺筑10000m2,应取样一次,每次取样至少应做两组测试;回填材料条件变化或来源变化时,应分别取样检测。
2 沟槽不得带水回填,回填应密实;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 柔性管道的变形率不得超过设计要求或本规范第4.5.12条的规定,管壁不得出现纵向隆起、环向扁平和其他变形情况;
检查方法:观察,方便时用钢尺直接量测,不方便时用圆度测试板或芯轴仪在管内拖拉量测管道变形率;检查记录,检查技术处理资料;
检查数量:试验段(或初始50m)不少于3处,每l00m正常作业段(取起点、中间点、终点近处各一点),每处平行测量3个断面,取其平均值。
4 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4.6.3-1、表4.6.3-2的规定。柔性
表4.6.3-1 刚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
序号
项目
最低压实度(%)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重型击实标准
轻型击实标准
范围
点数
1
石灰土类垫层
93
95
100m
每层每侧一组(每组3点)
用环刀法检查或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中其他方法
2
沟槽
在路
基范
围外
胸腔
部分
管侧
87
90
两井之间或1000m2
管顶以上500mm
87±2(轻型)
其余部分
≥90(轻型)或按设计要求
农田或绿地范围表层500mm范围内
不宜压实,预留沉降量,表面整平
3
沟槽
在路
基范
围内
胸腔部分
管侧
87
90
管顶以上250mm
87±2(轻型)
由路
槽底
算起
的深
度范
围
(mm)
≤800
快速路及主干路
95
98
次干路
93
95
支路
90
92
>800
~1500
快速路及主干路
93
95
次干路
90
92
支路
87
90
>1500
快速路及主干路
87
90
次干路
87
90
支路
87
90
注:表中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和轻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分别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为100%。
表4.6.3-2 柔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
槽内部位
压实度
(%)
回填材料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范围
点数
管道
基础
管底基础
≥90
中、粗砂
—
—
用环刀法检查或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中其他方法
管道有效支撑角范围
≥95
每100m
每层每侧一组(每组3点)
管道两侧
≥95
中、粗砂、碎石屑,最大粒径小于40mm的砂砾或符合要求的原土
两井之间或每1000m2
管顶以上500mm
管道两侧
≥90
管道上部
85±2
管顶500~1000mm
≥90
原土回填
注:回填土的压实度,除设计要求用重型击实标准外,其他皆以轻型击实标准试验获得最大干密度为100%。
地面
≥90%
≥95%
≥90%
≥85±2%
≥90%
≥90%
中、租砂回填
中、粗砂回填
分层回填密实,压实后
每层厚度100~200mm
符合要求的原土或中、粗砂、碎石
屑,最大粒径<40mm的砂砾回填
原土分层回填
≥95%
≥95%
≥95%
管顶500~1000mm
管顶以上500mm,
且不小于一倍管径
管道两侧
2α+30°范围
管底基础,一般大
于或等于150mm
槽底,原状土或经处理回填密实的地基
2α+30°
图4.6.3 柔性管道沟槽回填部位与压实度示意图
Di
管道沟槽回填部位与压实度见图4.6.3。
一般项目
5 回填应达到设计高程,表面应平整;
检查方法:观察,有疑问处用水准仪测量。
6 回填时管道及附属构筑物无损伤、沉降、位移;
检查方法:观察,有疑问处用水准仪测量。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