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3篇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将给予备案合格通知书及备案号、备案日期,并将通知书送交当事人。以下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欢迎参考阅读!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一合同登记编号项目名称:_受让人:_(乙方)让与人:_(甲方)签订地点:省 市(县)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就专利项目(申请日、申请号:、授权日、专利法定有效期:)。许可乙方实施(该项目属计划)。本发明属于: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本合同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专利技术内容(包括实施该专利有关的一般技术秘密),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二、技术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 (地点)以 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四、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乙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 ),采取方法验收,
3、由双方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格协议书。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参照第六条)六、使用费及支付方法:(一)一次支付方式总金额元年月日(1)一次性支付 元年月日(2)分期支付 元年月日元年月日(二)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入门费 元支付日期(1)按销售额%提成支付日期(2)按纯利润%提成支付日期七、技术服务(地点、方式及费用)(参照第五条)八、后续改进的提供和分享:(参照第八条)九、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参照第九条)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第
4、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三)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四)其他十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参照第十条)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参照第一条)十四、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入门费、财产抵
5、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 19年月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二序文鉴于甲方拥有专利(或专利申请)申请日:,申请号: ,授权日(公开、公告日): ,专利权法定有效期限:发明创造名称: ,以及实施专利有关的一般技术,并且甲方许可乙方实施该专利技术;鉴于乙方对甲方专利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和购买甲方的专利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技术力量、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正文第一条定义1.1.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已由中国专利
6、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 申请日: 发明创造名称;1.2.专利申请: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申请是指甲方为申请人,该专利申请已经或未经中国专利局公开(公告)的申请专利技术,其发明创造名称:申请日:申请号: 公开(公告)日:1.3.一般技术:指甲方拥有的与实施该项专利有关的未申请专利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技术。1.4.技术秘密:指实施甲方专利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名称:1.5.合同技术:是指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一般技术,和技术秘密以及有关专利和一般技术的全部资料。1.6.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
7、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1.7.合同产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1.8.技术服务:指甲方为乙方实施合同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甲方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和培训乙方有关人员。1.9.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1.10.净销售额:指乙方销售合同产品的总金额减去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1.11.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留使用该技术的权利,并且可以继续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1.12.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
8、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实施合同技术的同时,甲方保有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该技术。1.13.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指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技术范围内使用合同技术,甲方自己和任何乙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使用该合同技术。第二条实施许可的范围2.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的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技术和与实施这种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2.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合同技术的全部资料(详见附件1)制造、使用、销售合同产品;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及产品的检验方法。(详见附件2)2.3.本合同为(普通、排他或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地区
9、实施合同技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联营扩大实施范围,并无权将合同技术许可第三方使用。如甲方同意乙方再转让给第三方则另签订分许可合同。第三条技术资料3.1.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中介方)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入门费人民币元后的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技术资料。3.2.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当是完整、清楚的。图纸资料的内容、规格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3.3.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日内,应对资料认真仔细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日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日内予以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签署技术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第四条使用费及
10、支付方式4.1.本合同的使用费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入门费为万元,提成费按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提取。4.2.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或中介方)支付本合同入门费(或定金)万元。4.3.乙方从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每季度结束后日内向甲方支付提成费。4.4.甲方有权查阅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有关帐目。(注:如采用一次总付或总付额内分期支付的方式,只需规定在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第五条技术服务5.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应负责向乙方传授合同技术的有关内容,并向乙方解答有关实施合同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5.2.甲方在乙方试制合同产品期间,应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11、并负责培训乙方技术人员和试制人员,乙方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5.3.甲方派出到乙方技术服务的人员,如乙方不另支付技术服务费,则使用费宜适当增加,但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给予保证,有关差旅费、伙食标准等事宜,详见附件3。5.4.甲方完成上述技术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5.5.技术服务验收后,如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指导,有关技术服务费及差旅费、伙食费标准等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第六条合同技术的试制及验收6.1.乙方按甲方的合同技术制造、生产合同产品,如因乙方原因,试制不成功,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不能生产
12、出合同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使用费。如因甲方原因,发生同样的试制不成功的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使用费,并赔偿乙方应有的损失。6.2.合同产品试制成功后通过对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合同产品,按照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收。6.3.验收合同产品由乙方委托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或者由乙方组织进行鉴定,甲方参加,所需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责。6.4.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6.5.如非乙方原因,合同产品第一次验收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甲方应负责找出原因并提出技术措施消除缺陷。6.6.如经过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责任在于甲方而甲方又不
13、能提出补救措施消除缺陷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甲方的使用费并视其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的部分损失。6.7.如因乙方责任使合同产品验收不合格,甲方应协助乙方分析原因,提出补救措施,经再次验收仍不合格,乙方确实无法实施合同技术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8.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格协议书。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资料的,每逾期一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甲方逾期两个月未向乙方交付合同技术资料的,或资料补充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当退还入门费并支付违约金。7.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应按照逾期一天向甲
14、方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乙方除补充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3.乙方擅自将合同技术许可或泄漏给他人使用的,应将非法所得全部交还甲方,或支付违约金元,还必须立即停止他人使用合同技术。甲方擅自将乙方对合同技术的改进部分或将乙方的销售秘密泄露给他人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7.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实施专利超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且乙方应即停止实施。7.5.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甲方,在许可乙方实施合同技术的范围内,又许可他人实施本合同技术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并应当停止许可他人实施合同技术。第八条后续改进的提供
15、与分享8.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8.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8.3.属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8.4.对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未申请专利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责任,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8.5.双方共同对合同技术作出的重大改进,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向另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可单独申请专利,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双方应就专利申请权的转让签订协议,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8.
16、6.关于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第九条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9.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实施合同技术侵权,甲方应负一切法律、经济责任。9.2.甲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如果因甲方的过失使专利权失效的,本合同即告终止。9.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专利权或申请(已公开或公告)被宣告无效时,按乙方实际损失情况酌情处理。9.4.甲、乙双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专利权时,应及时互相通告,由甲方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诉讼,乙方协助。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0.1.乙方因合同产品滞销,致使乙方无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同
17、意变更提成费的比例;如乙方已造成亏损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10.2.独占(或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月内不实施合同技术,或者在月内,非甲方原因,乙方仍无法制造出合格的合同产品,本合同即自行变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许可实施合同技术,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0.3.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在天内通知对方,并在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供给对方,双方对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中介方的责任中介方有义务监督甲、乙双方,使本合同顺利执行。若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有责任进行从中调解,协商解决。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办法12.1
18、.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后,应按照合同分清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解决。12.2.双方不能和解的,甲乙双方商定提请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如有中介方参加,可先由中介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方提请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处)。第十三条其他13.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到期自行终止。双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另行商定。13.2.本合同中提到的有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本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让与人(甲方)受让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19、附件一:技术资料清单及全部的资料图纸(略)附件二: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检验标准(略)附件三:技术服务内容(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三合同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目录第一条定义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第三条合同价格第四条支付条件第五条技术服务和培训第六条技术资料第七条考核与验收第八条技术改进第九条保证和索赔第十条保密第十一条侵权第十二条税费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第十四条仲裁第十五条适用法律第十六条合同有效期附件附件一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略)附件二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附件三提成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法(略)附件四出让方查帐的内容和方法(略)附件五对甲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略)附件六乙方
20、派遣专家的技术服务计划(略)附件七产品考核验收办法(略)本合同于_年_月_日在_订立。合同一方为_公司,依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_,和_公司,依_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_(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为_公司,依_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_(以下简称乙方)。此证: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鉴于乙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产品;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1.1.“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
21、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用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1.2.“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1.3.“甲方”系指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1.4.“乙方”系指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1.5.“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北方管件工业公司;1.6.“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1.7.“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1.8.“技术资料”,系指列于附件一与制造和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资料,包括与制造设备、工具和装置有关的图
22、纸、蓝本、设计图表、材料规格、照片、影印资料和一般资料、设计及共说明书等。但上述资料仅限于乙方拥有的资料和甲方用于本合同业务活动的资料;1.9.“净销售价”,是指在扣除合同产品的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商业和数量折扣、佣金、保险费和税费之后的发票金额;1.10.“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第二条合同的内容和范围2.1.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最新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2.2.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2.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
23、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2.4.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2.5.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详见本合同附件五)2.6.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六)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2.8.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第三条合同价格3.1.按
24、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3.5.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3.6.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
25、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第四条支付条件4.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4.3.按本合同规定,如乙
26、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第五条技术服务和培训5.1.技术服务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和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30人日。5.1.3.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第六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指导12人日。5.1.4.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
27、务,时间为18人日。5.1.5.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由驻地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5.2.技术培训5.2.1.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5.2.2.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320人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5.2.3.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
28、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5.2.4.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5.2.5.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第六条技术资料6.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中国北京首都机场交付技术资料。6.2.首都机场空运代理人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给乙方。6.3.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
29、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甲方。6.4.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6.5.技术资料采用英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第七条考核与验收7.1.合同产品的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
30、执两份。7.2.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第二次考核。7.4.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考核。7.5.经过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第八条技术改进8.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
31、、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8.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免费将改进和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8.3.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者。第九条保证和索赔9.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9.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
32、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9.4.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9.5.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9.6.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给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9.7.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确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9.8.
33、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第十条保密10.1.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的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10.2.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10.
34、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第十一条侵权11.1.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2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第十二条税费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第十三条不
35、可抗力13.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3.2.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第十四条仲裁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14.2.仲裁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
36、裁院根据该院的章程进行仲裁。14.3.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4.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14.5.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第十五条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第十六条合同有效期16.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签署。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若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16.2.本合同有效期十年,期满时自动失效。16.3.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本合同有中、英两种文本。当对其中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本为准。甲方:_公司乙方:代表,_代表:_代表:_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