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规范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不锈钢轧钢厂生产区域内的所有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3、术语和定义:3.1、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3.2、一般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作业。3.3、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
2、进行的高处作业。4、相关职责:4.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4.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4.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4.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4.5、安全科
3、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4.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5、高处作业的分级:5.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5.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5.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5.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为特级高处作业。5.2、特殊高处作业: 5.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为强风高处作业。5.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为异温高处作业。5.2.3、降雨时进行的高
4、处作业,为雨天高处作业。5.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为雪天高处作业。5.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为夜间高处作业。5.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为带电高处作业。5.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为悬空高处作业。5.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为抢救高处作业。6、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6.1、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6.1.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进行高处作业风险分析,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施工。 6.1.2、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
5、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6.1.3、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6.1.4、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6.1.5、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6.1.6、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
6、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6.1.7、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6.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6.2.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
7、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6.2.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6.2.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6.2.4、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生产处领导或大班长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 6.2.5、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
8、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2.6、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2.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6.2.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6.2.9、高空作业要正确系好安全带。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发现有损坏的要禁止使用。
9、使用后的安全带必须每2年就要更换一次。6.2.10、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6.2.11、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6.2.12、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6.2.13、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冬季及雨雪天登高
10、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6.2.14、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6.2.15、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6.2.16、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
11、业应有充足的照明。6.2.17、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雨雪天气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6.2.18、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
12、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7、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安全措施制定:7.1.1、根据高处作业的不同级别,由作业单位、作业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审批相应的安全措施。未经审批、确认不得开始作业。7.1.2、安全措施内容必须根据作业现场条件,充分考虑造成坠落可能性,采取对应的防范措施。7.1.3、高处作业开始前,措施的制定单位要向作业人员现场交底,不进行交底不许作业。7.1.4、高处作业必须指定现场监护人员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遇有危险情况时,监护人员有权下令停止作业。7.2、安全措施审批:7.2.1、一级高处作业由班组负责审核,车
13、间审批;二级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核,安全科审批;三级以上高处作业由安全科负责审核,分管副厂长审批。 7.2.2、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2份,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 7.2.3、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7.3、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
14、新办理作业证。8、完工后的安全要求8.1、清理现场。8.2、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8.3、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8.4、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8.5、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8.6、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高处安全作业证作业证编号:作业地点及内容施工单位所属单位作业人监护人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15、 日 时 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情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危险危害因素识别: 确认人签字:施工作业负责人意见安环科意见分管领导意见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高处安全作业证作业证编号:作业地点及内容施工单位所属单位作业人监护人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情况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等症的不登高。2作业人员劳保护品符合工作要求,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戴安全帽。3作业人员佩带合格安全带,悬挂点牢固、可靠。安全带高挂低用。4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5作业人员佩带A
16、:过滤式呼吸器;B空气式呼吸器。6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7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上下传递物件时,禁止抛掷。8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9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时应搭设防护板并站在固定板上。10高空作业时材料应固定,防止滚动跌落。11遵循22的原则(离坠落边缘2米以内的临边以及离基准面2米或以上都应挂安全带)。12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在高空行走。13禁止交叉作业。1430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必须配备通讯、联络工具。15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安装临时灯或防爆灯。16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要停止高处作业。17其他安全措施。危险危害因素识别: 确认人签字:施工作业负责人意见安环科意见分管领导意见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