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空作业治理规定1、 凡在间隔地面2米以上进展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管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制度。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展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3、凡遇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停顿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平安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5、凡经常进展高空作业的工人,应装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
2、,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6、登高作业前应细心检查登高工具和平安器具,如平安帽、平安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良或回绝登高作业。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平安带。平安带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8、进展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平安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10、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纳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11、特别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损害别人和损坏设备。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14、应尽量防止上、下层同时进展作业。如无法防止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15、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17、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笑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