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农保站构建指导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基层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协保员(以下简称“协保员”)队伍建设,推动我县农业保险工作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机构的基础上,按照“以乡建站,分村设点”的总体思路,依托各乡镇农业管理服务站,在乡镇(开发园区)建立农业保险服务站,在村(居、社区)设立农业保险服务点,明确服务站和服务点工作职责,规范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办理、查勘定损及赔款支付等服务,全面提升我县农业保险工作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组建工作机构。一是落实办公场所。乡镇人民政府(开发
2、园区管委会)及所辖村(居、社区)委负责为农业保险服务站和服务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二是确定工作人员。立足我县实际确定乡镇(开发园区)农业保险服务站每站设工作人员(岗位)2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服务站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择优推荐,经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支公司(以下简称县国元保险公司)考核后确定,并报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农险办)及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市直属公司备案。原则上站长由乡镇、开发园区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站长由乡镇(开发园区)农业管理服务站站长兼任。村服务点工作人员由村(居、社区)委推荐一名村干部兼任。三是配发办公设备。县国元保险公司统一配送
3、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档案柜、桌椅、统一标牌等办公设备和设施。同时明晰资产权属,办公场所土地及附着物产权归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村(居、社区)委所有,办公设备和设施产权归县国元保险公司所有。四是统一建章立制。乡镇(开发园区)服务站和村服务点业务工作由县国元保险公司管理、指导。界定乡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工作职责(附后),制定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公开上墙。 (二)组织检查验收。县国元保险公司XX县区农险办对乡镇(开发园区)服务站和村服务点组建工作进行验收,确保机构组建合理和运转有序。 (三)规范开展工作。乡镇(开发园区)村服务站点依据各自职责,规范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一
4、是规范承保办理程序。采取集中投保方式的,村服务点开具保险经办机构专用收据,收取投保农户保费;填制农户投保明细表,在村内张榜公示;集中填制本村投保单,并将投保单、款项和公示情况报乡镇(开发园区)服务站。乡镇(开发园区)服务站对村投保单、款项及公示情况审核无误后,报县国元保险公司。县国元保险公司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出具保险单,并以适当形式告知投保农户。采取直接投保方式的,按农业保险有关规定办理。二是规范查勘定损程序。村服务点受理本村农户出险报案,填制报损清单,逐级报告县国元保险公司。接到查勘通知后,查勘人员应及时赶赴受损现场,查明受损原因,拍摄现场照片,核定受损数量,并与投保户沟通、确认,制作查
5、勘记录。查勘人员要及时将查勘记录、现场照片等资料移交县国元保险公司。县国元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理算赔款,制作赔款明细表。三是规范赔款支付程序。村服务点将保险经办机构赔款明细表在村内张榜公示,向有异议的农户做必要的解释、说明或者提议重新查勘,并将公示情况逐级报告县国元保险公司。县国元保险公司将公示无异议的赔款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建立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是保障该项民生工程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县里已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开发园
6、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县农险办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抓好组织和调度。县农委要把这项工作与农业防灾减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产业升级。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认真落实农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在人员、办公场所及工作推动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县国元保险公司要切实担负站点建设主体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制定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网络建设有序推进。 (二)落实经费,保障运转。一是保障经费投入。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协保员办理农业保险业务,应按劳务费、交通费、通信费、杂费等口径支付工作经费。工
7、作经费由“基本费用+业务补助”构成。种植业保险的基本费用,按种植业保险签单保费总额的3.5%提取;养殖业保险的基本费用,按养殖业保险签单保费总额的5%提取。业务补助由保险经办机构XX县区农险办根据当地地理环境、工作难易程度、业务质量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工作经费应向一线倾斜,村协保员工作经费占比不得低于70%。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农业保险服务站(点)经费实行报账制,各服务站(点)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持手续健全的原始凭证到县国元保险公司,经县国元保险公司核准后转帐至乡镇(开发园区)服务站。各服务站(点)工作人员的劳务补助标准每年报县农险办核定。县财政局、县农险办每年对县国元保险公司管理的服务站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核查。 (三)加强培训,考核绩效。县国元保险公司负责组织各服务站点人员,进行保险基础知识、农业保险政策、保险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承保理赔操作、气象与农业知识等相关培训,不断提高站点人员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县国元保险公司、县农险办、县理赔办共同负责对乡镇服务站点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