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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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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打击和取缔地条钢、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是小编带啦的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发的《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230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8〕8号)、大理州《关于印发大理州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电〔2018〕8)等文件精神,以及2018年1月29日全州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打击和取缔地条钢、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充分认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坚决打击、全面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切实把打击地条钢和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重点任务 (一)对辖区内工业企业重点监管。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一旦发现有生产销售地条钢嫌疑的企业,要立即断水断电停工,认真核查确认,确认有违法生产地条钢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置,立即拆除地条钢生产设备,坚决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 (二)对辖区内的建筑、建材市场等销售流通的环节重点监管。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负责对经营销售地条钢和劣质钢材及无照经营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对建筑工地的执法、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在建筑施工中违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钢材制品。 (三)强化税务监管。重点监控涉及钢坯、钢锭、方坯、铸坯(锭)等产品发票的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严厉打击、全面取缔地条钢和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全民监督和舆论氛围。 (二)明确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取缔地条钢工作总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推进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制定本地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明晰责任、健全机制,完善严打严防的有效措施,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层层压实责任,将责任制网格化管理细化到乡镇及具体部门,明确各级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主管部门对有关企业的第一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到点到户到设备,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重点监管易发领域和重点企业。结合行业特点重点监管易发领域和重点企业,县工信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关停、监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炼钢厂、小轧钢企业;县环保局负责依法清理、查处、监管地条钢生产企业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钢材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审批把关、监管工作,对经销地条钢和劣质钢材及无照经营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负责清理、查处地条钢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县安监局负责清理、查处、监管地条钢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县国土局负责清理、查处、监管地条钢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土地问题;县住建局负责对建筑工地的执法、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在建筑施工中违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钢材制品;县供电公司负责依法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停止供电;县供水公司负责依法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停止供水;县公安局配合参加清理、整治执法行动,维护正常执法秩序。 (四)进一步完善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电台等向社会公布,对举报件1个工作日受理,3个工作日办结,逾期不受理或不办结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依法依规细化明确举报奖励措施,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和保护,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严厉打击地条钢、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进一步规范举报、核实、查处的工作流程,确保举报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县级举报电话:县发改局8526099、县工信局8521509、县市场监管局8521306、县安监局8526222。 (五)严格把关,严肃追责。清醒认识严厉打击、全面取缔地条钢工作和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严肃性,绝不允许死灰复燃、绝不允许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冶炼装备。凡有企业新增专用中(工)频炉设备情况的,要及时上报。一旦发现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属地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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