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坡镇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强化“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措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市纪委《关于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邯纪发[2011]3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系统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预警网络布局
在镇纪委设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中心(以下简称预警中心),以预警中心为终端,依托现化信息技术,搭建新坡镇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平台,构建横向为镇属各部门,纵向为各村、社区,上下联通,运作顺畅的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网络。
(一)横向网络设置
1、发挥镇纪委的职能作用,作为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预警的主渠道。
2、在镇属各部门全面推进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建设,要按照业务职能、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部门采集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预警,适时将处理进程、结果录入系统平台数据库。
(二)纵向网络设置
1、在各村、社区设立廉政风险预警信息专报点,由各村党支部副书记负责,具体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预警工作。
2、参照区里做法,将预警防控网络拓展到各村、社区。
(三)舆情信息网络设置
将系统平台与国家和省、市、区有影响的网络媒体建立链接,直接获取网络舆情信息;同时,开辟专栏接受公众对有关问题、社会现象、社会风气等情况的反映及建议。
(四)预警信息员队伍建设
1、各村、社区都要明确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务干部,作为预警信息报告员。将采集的预警信息按时整理上报。
2、选聘一批特邀预警信息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及行业服务对象等不同层次中聘请,负责廉政风险预警信息的日常采集工作。
二、预警信息采集
(一)采集内容
1、社会公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评价;
2、重大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出台前后的社会舆论反映和反响;
3、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方面问题的反映;
4、对党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问题的反映;
5、在廉洁从政(从业)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反映;
6、在人事、财务、资产等行政事务管理方面违反有关规定的反映;
7、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违反规定的反映;
8、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新情况、新特点;
9、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0、党和国家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社会生活中违反廉政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其发展趋势;
12、各项专项检查、干部考察及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问题;
13、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反映。
(二)信息来源
1、镇纪委在信访举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电子监察、纠风治乱、案件查办等执纪执法,以及有关专项治理和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发现和掌握的问题。
2、各村(社区)、其他执纪执法部门移送的问题
三、预警信息分析
(一)人工分析处理
1、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召开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参加的办公室成员会议,交流信息,通报情况,研究工作,部署任务。
2、预警信息分析研究。预警机构要建立信息分析制度,及时对采集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根据收到信息的数量、性质确定预警等级。
镇预警中心直接预警的风险信息,经镇纪委主管领导和预警中心分析研究后,对信息反映的事件直实、对象明确,且危害程度较轻的,确定为三级风险信息;对危害程度较重的,经镇纪委书记召集镇纪委委员和预警中心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后,确定为二级风险信息;对危害程度较重的,由镇预警中心汇集后,提交镇党委研究后,确定为一级风险信息。
3、建立预警信息数据库。建立预警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动态化、实时化管理,充分发挥廉情预警机制的综合功效和作用。
在信息分析处理上,严格区分预警与案件线索界限,已构成纪律处分的,不属于预警范畴,应按办案程序处理。
(二)定期通报预警信息
建立预警信息通报制度,镇预警中心每季度对全镇的预警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情况汇报,经镇纪委研究后,以《廉政风险信息预警专报》的形式,呈报镇党委、政府主要
领导参阅。
四、预警情形
预警情形按风险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实施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廉情预警质询和廉情预警告知。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一级预警,予以廉情监察(检查)建议:
1、对重大事项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不履行廉政风险评估有关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
2、无法定依据或不按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行使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危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选拔过程不民主、不公开,导至用人失察,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财经纪律,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财政资金的;
5、在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招投标、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违规操作,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损失的;
6、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缺乏必要的紧急应对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主观上存在不报、迟报、谎报、瞒报造成一定后果的;
7、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致使本系统、本单位或个人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
8、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班子严重不团结,造成单位管理混乱的;
9、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利用岗位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群众反映较大,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廉情预警质询后不认真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
11、其他违规行为,情节轻微,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
12、年度考核中,被评为较差等次或不称职的;
13、其他需要予以廉情监察建议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二级预警,予以廉情预警质询:
1、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未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导致决策失误的;
2、无法定依据或不按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行使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危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3、违反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补助的;
4、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公开或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期限实施公开,规避社会监督的;
5,在社会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中,程序不严密,环节不完整,存在管理漏洞的;
6、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把握不准启动应急预案不及时,处置不当的;
7、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不重视,该部署不部署,该检查为检查,该考核未考核的;
8、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或接受监管服务对象馈赠、宴请的;
9、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吃拿卡要,群众反应比较强烈的;
10、在制度制定过程中,不进行廉洁性评估,导致制度实施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后果的;
11、廉情预警告知后发现需要实行廉情预警质询的;
12、其他需要廉情预警质询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三级预警,予以廉情预警告知:
1、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重大决策应进行廉政风险评估而未进行的:
2、无法定依据或不按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进行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的;
3、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财务账目管理混乱的;
4、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公开或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期限实施公开的;
5、对党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重视不够,具体分工不明确,领导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的;
6、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有反映的;
7、在遵守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方面群众有反映的;
8、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身形象较差,群众有反映的;
9反腐倡廉制度应建立而未建立的;
10、其他需要廉情预警告知的的情形。
五、预警组织实施
开展预警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
(一)预警对象的确定
预警对象为全镇党政领导班子,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社区)领导班子全体。
(二)预警实施方式
预警主要采用书面和约谈方式,使用统一方式文书,履行相关手续。
1、书面预警。由承办部门通过发“廉情预警告知书”、“廉情预警质询书”“廉情监察(检查)建议书”等方式,
告知预警对象群众反映或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廉情预警告知书要求预警对象对有关问题限期作出书面答复;廉情预警质询书要求预警对象立即终止错误行为,并限期报告整改情况;廉情监察(检查)建议书责令预警对象对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危害期限纠正到位,同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2、约谈预警。实施约谈预警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确保谈话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1)制定谈话方案。承办单位就预警对象需要事前提醒的有关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错误事实及整改要求等列出谈话提纲,交主谈人。
(2)确定谈话人员。对预警对象实施约谈,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主谈人为党委成员或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
(3)通知预警对象。由承办部门依据预警等级分别下发《廉情预警告知约谈通知单》、《廉情预警质询约谈通知单》、《廉情监察(检查)建议约谈通知单》,书面通知预警对象本人,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到达谈话地点。
(4)实施预警约谈。对廉情预警告知的约谈对象,告知其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或需要注意的主要事项,要求其作出解释、说明或承诺;对廉情预警质询的约谈对象,就有关问题给予质询,要求其作出答复,提出整改要求对廉情监察(检查)建议的约谈对象,要指出其错误事实,严肃批评教育,
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六、预警整改落实
承办单位要对实施廉情预警告知、廉情预警质询和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了解整改情况。
1、廉情预警告知对象,在接到“廉情预警告知书”或接受约谈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承办单位。
2、廉情预警质询对象,在接到“廉情预警质询书”或接受约谈后,如实回答有关问题,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承办单位。
3、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对象,在接到“廉情监察(检查)建议书”或接受约谈后,要对存在错误行为在1个月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到位,同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承办单位。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经领导批准后,发出延期整改通知书,延长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4、承办单位对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对象整改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回访,达到整改要求的,填写《预警工作回访登记表》,提出意见,报承办单位领导批准后解除预警。
七、预警结果的运用
(一)对廉情预警告知情况,可根据需要由预警中心向预
警对象所在单位支部通报。对廉情预警告知对象,预警后群众仍有反映,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可转廉情预警质询或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对廉情预警质询对象,如整改不力、错误蔓延的,转廉情监察(检查)建议或组织处理。
(二)对廉情预警质询,廉情监察(检查)建议情况,预警中心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部门和预警对象所在单位支部、党委通报,向镇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对单位一年内受到两次及以上一级预警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三)廉情预警告知、廉情预警质询和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对象对预警问题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实施预警的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申诉,接受申诉的机关调查了解后,予以答复。在实施预警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转镇纪委查处。
(四)预警工作受理登记、分类处置、跟踪监督,要建立一事一例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党委或纪委留存备案。
各单位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预警机制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有关预警机制的文件,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党支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能,主动担负起开展预警工作的政治责任。镇纪委将对这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篇:柳园镇关于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柳园镇关于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强化预防腐败措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预警网络布局
在镇纪委设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中心,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横向为镇直单位,纵向为村,上下联通,运作顺畅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网络。
(一)横向网络设置
1、发挥镇纪委的职能作用,作为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预警的主渠道。
2、将法院、派出所、财政所等部门纳入推进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建设成员单位,作为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预警的重要渠道。
3、在镇直单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建设,按照业务职能、干部管理权限,对部门采集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预警,适时将处理进程、结果录入系统平台数据库。
(二)纵向网络设置
1、乡镇纪委设立廉政风险预警信息专报点,由乡镇纪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负责本乡镇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预警工作。
2、各村要参照乡镇做法,将预警防控网络延伸到村。
(三)预警信息员队伍建设
1、要明确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计算机操作技术的干部,作为预警信息录入员。通过系统平台设立的专门登入窗口,将预警信息按时整理上报。
2、选聘一批特邀预警信息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中聘请,组建预警信息员队伍,并报镇预警中心备案,负责廉政风险预警信息的日常采集工作。镇预警中心建立预警信息员队伍管理库,制定预警信息员队伍管理办法,按照“谁选聘、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
二、预警信息采集
(一)采集内容
1、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问题的反映;
2、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方面问题的反映;
3、在人士、财物、资产等行政事务管理方面违反有关规定的反映;
4、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违反有关规定的反映;
5、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新情况、新特点;
6、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7、党和国家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8、社会生活中违反腐政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其发展趋势;
9、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反映。
(二)信息来源
1、镇纪委在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案件查办等执纪执法,以及有关专项治理和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发现和掌握的问题。
2、上级交办或下级报送、新闻媒体披露、特邀信息员提供、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以及其它信息来源。
三、预警信息分析
1、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召开由镇直机关部门参加的办公室成员会议,交流信息,通报情况,研究工作,部署任务。
2、预警信息分析研究。各镇直部门要建立信息分析制度,及时对采集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根据收到信息的数量、性质确定预警等级。对信息放映的事件真实、对象明确,且危害程度较轻的,确定为三级风险信息;对危害程度较重的,经镇纪委分管书记召集预警中心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后,确定为二级风险信息;对危害程度严重的,由镇预警中心汇集后,提交镇党委委书记或以议题方式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为一级风险信息。
3、建立预警信息数据库。镇直各部门将核实后的预警信息及时收编入库,建立预警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动态化、实时化管理,充分发挥廉情预警机制的综合功效和作用。
四、预警情形
预警情形按风险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实施廉情监察建议、廉情预警质询和廉情预警告知。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一级预警,予以廉情监察建议: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选拔过程不民主、不公开,导致用人失察,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重大事项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不履行廉政风险评估有关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
3、违反财经纪律,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财政资金的;
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班子严重不团结,造成单位管理混乱的;
5、其他需要予以廉情监察建议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二级预警,予以廉情预警质询;
1、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未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导致决策失误的;
2、违反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补助的;
3、对发生地重大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把握不准的,启动应急预案不及时,处置不当的;
4、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吃拿卡要,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
5、其他需要廉情预警质询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三级预警,予以廉情预警告知:
1、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重大决策应进行廉政风险评估而未进行的;
2、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财务账目管理混乱的;
3、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有反映的;
4、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身形象较差,群众有反映的;
5、其他需要廉情预警告知的情形。
五、预警组织实施
开展预警工作,首先确定预警对象。预警对象为全镇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其次预警实施方式。预警主要采用书面和约谈方式,使用统一格式文书,履行相关手续。
六、预警整改落实镇直领导要对实施廉情预警告知、廉情预警质询和廉情监察建议的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了解整改情况。对廉情监察建议对象整改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回访,达到整改要求的,提出意见,报单位领导批准后解除预警。
七、预警结果运用
(一)对廉情预警告知情况,可根据需要由预警中心向所在镇党委通报。对廉情预警告知对象,预警后群众仍有反映,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可转廉情预警质询或廉情监察建议;对廉情预警质询对象,如整改不力、错误蔓延的,转廉情监察建议或组织处理。
(二)预警工作受理登记、分类处置、跟踪监督,要建立一事一例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党委或镇纪检机关留存备案。
八、工作要求
镇直各部门领导及包村干部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建立预警机制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及时解决预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次要落实工作责任,镇直各部门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动担负起开展预警工作的政治责任;最后要严格监察考核。镇纪委要适时对全镇预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发现的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进展滞后等情况,严格追求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篇: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区建国小学
为深入贯彻市教育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赵局长讲话内容,扎实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廉政工作,保障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健康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进学校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把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贯穿到我校教育教学的各项实际工作中,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总体目标
对全校党员干部、教师在依法执教和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进行排查预防、适时监控、纠错处置、综合管理,基本建成覆盖全校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努力遏制和减少廉政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重点对象是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重点部门是对人、财、物进行管理的部门;重点岗位是工程建设、行政事业收费和主管人、财、物、资金、项目分配处置的岗位;重要环节是行政立项和审批及选人用人、资金项目安排、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四、实施范围学校全体教职工。
五、步骤与要求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1年9月22日——9月30日)
1、建立机构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学校成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李丽娟同志任组长,对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全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分工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办公室,由朱桂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组长:李丽娟(校长)副校长:朱桂媛(书记)
齐翠岩(工会主席)
陈茂荣(德育副校长)
宋金梅(教学副校长)组员:刘希鹏王微杜小燕
车玉生董淑馨王强蔡云平隋瀛焉玲范春雷王娜于静尤莉丁杨耿健魏岫群邱询忠申文文李艳
举报电话:5213260
2、制定方案
明确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制订学校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
案,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3、广泛学习动员。通过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李丽娟校长做动员讲话,以及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精神,在党员干部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学校并与教师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参与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深化廉政教育。以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展上廉政党课、廉政知识竞赛、节日亲情助廉、廉政格言锦句征集、“三知三心”(知恩知足知责、清心安心用心)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学习教育效果,形成学习教育的完整序列。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日—10月31日)
1、查找风险点。各位领导、教师要结合自己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按照全员参与、全面查找的要求,围绕工作重点难点等内容,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等方式,分层次对可能滋生廉政的风险点进行排查。重点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三方面查找风险点。
1)查找思想道德风险。学校党员干部和教师要结合实际,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形式,查找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能力、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2)查找岗位职责风险。岗位职责风险的重点是管人、财、物和具有审批审核权等重要岗位的人员,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和规定,独断专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制度要求,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等。要把集体讨
论和岗位具体工作人员自身查找相结合,细化、分析岗位职责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3)查找制度机制风险。对不健全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不明显,贯彻执行或落实不到位的制度逐一进行排查。
2.风险点集中公示。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职责和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对各岗位职责进行认真清理,填好岗位职责清单。编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规范权力运作。流程图应力求表述简明、清晰、规范、实用,并标出重点监控环节。通过公示板主动向社会和家长公开不涉密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等,对廉政风险点进行集中公示,让廉政风险点时刻警醒每位党员干部,时刻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三)廉政风险评估(2011年11月1日——12月30日)
1、确定风险等级。学校成立评估小组,对廉政风险信息进行评估。依照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廉政行为发生几率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将风险分为高风险(高级)、一般风险(中级)和低风险(低级)三个等级,并根据廉政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重点突出对高级风险的防控。
2、开展风险教育。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对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和岗位廉政行为规范等要求,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对存在的问题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等形式及时加以纠正和处理,对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提出廉政风险监控和防范措施。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选择切实有效的教育载体,通过收看专题案例讲座、领导谈心谈话等形式,让每一位党员干部切实知晓自身的岗位廉政风险和行为规范,从而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制定防控措施(2012年1月1日——2月29日)
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形成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设立预警处置工作机构。为保证预警工作常抓不懈,我校设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办公室,职能是腐败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处置工作。
2.收集廉政风险预警信息。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和投诉,开展专项检查、创建群众满意学校及行风评议、案件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开展廉政风险信息日常收集工作。坚持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作为风险信息收集的重点。
3.实施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根据廉政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对在岗教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信访约谈、发函询问、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
4.建立完善预警处置制度。一是建立预警处置报告制度。学校接到预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廉政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汇报给教育局防控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督查制度。学校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控,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教职工及时督导。三是建立预警处置情况通报制度。实行预警处置的重要个案和综合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严格过错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强化对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的惩处力度。对不顾全大局、开展工作不力的教职工,要实施问责,并责令整改。
(五)加强廉政风险监管(2012年3月1日—5月31日)
1.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把风险防控教育纳入学校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实施廉政教育“五个一”工程,一是开展好宣传动员大会,落实责任,提高认识;二是请市纪委领导上一堂反腐倡廉专题党课;三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并开展讨论活动;四是学习正面典型,结合实际,写好心得体会;五是充分发挥政治理论学习这一特殊载体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和促使全体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2.建立健全风险监管机制。完善内部检查考核制度,并通过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举报信箱及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教师和干部考核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测。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及时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3.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学校及时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对存在廉政风险表现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以便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修正风险内容,化解廉政风险。
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全面查找风险点是否准确全面,风险等级划分是否科学严密,防范制度是否健全完善,预警控制机制运转是否顺畅,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完善,逐步形成行之有效、具有自身特色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按照局党政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实施。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
议事日程,党政领导亲自指挥、组织和参与,在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常抓不懈。
(二)稳步协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要紧贴学校实际和自身工作特点,坚持预警防控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评,增强预警防控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注重抓好结合。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要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注重把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践行科学发展观、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与学《规范》、争做新时期满意教师活动、与师德建设和效能建设紧密结合,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力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特点突出,成效显著。
(四)强化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增强教师、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效性。
(五)注意总结。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注意探索和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积累经验,推动全校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XX县区建国小学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四篇:陆溪镇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陆溪镇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三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通过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要以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权,把陆溪镇建立成和谐廉洁示范乡镇。
二、基本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落实,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三、工作原则
1、遵循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工作职责,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查找风险点。要求领导带头,综合运用多种廉政风险控制手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控制措施。
2、遵循规范化动作原则。把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纳入单位各项管理制度中,通过重新梳理各项规章制度来规范各部门、各岗位在廉政风险防范中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3、遵循动态化调整原则。根据廉政行为的变化特点,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动态性去调整、界定腐败风险。
四、主要内容
主要对以下三类风险进行预警和防控。
(一)思想道德风险。对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干部作风方面八项要求,认真查找个人思想道德风险点:是否自觉加强世界观改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做到勤奋学习,学以致用;是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是否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做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是否牢记并践行"两个务必",带头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否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有效贯彻落实,做到政治坚定,顾全大局;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群众的监督,做到发扬民主、团结共事;是否恪守从政道德和廉洁自律要求,自觉过好人情关,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是否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净化社交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二)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是针对制度建设而言,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因制度缺失或不完善而造成的风险。主要表现是对工作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致使管理过程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另一方面是指制度执行不力或落实不到位而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人、财、物管理等重要事项未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致使权利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公开运行。
(三)岗位职责风险。主要是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或不作为,对下属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五、实施范围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范围为陆溪镇党政班子成员、镇机
关干部、村全体干部,镇直单位干部职工。重点是掌管或从事人、财、物管理的党员干部。
六、实施步骤
陆溪镇开展“排查岗位腐败风险、建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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