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推进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靠实责任,建立稳定持续脱贫长效机制,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专项行动,根据彭党发【2018】8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分工方案。 一、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 1、整合2015-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18年在全县气候条件适宜的10个乡镇1.4万户农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00户)发展以红梅杏为主的庭院经济林2.8万亩,通过产业扶持给群众留下“恒产”。 2、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立足贫困户产业发展技术需求,积极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
2、扩大林业产业扶持政策的覆盖面,提高贫困群众发展林业产业技术水平,加大林业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努力实现产业增收。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林业服务中心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3、利用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县2018年六盘山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造林绿化面积18.75万亩,涉及新造林、补植补造及退化林改造三种类型,重点向北部乡镇贫困村倾斜,在工程整地、苗木栽植等用工中,重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力参加人工造林,实现劳务收入增收脱贫。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规划室项目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4、按照“生态补偿脱贫一批”要求,通过政府购买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3、,选聘850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担任生态护林员,年工资1万元/人。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天保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5、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确定的林业局职责,结合林业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以红梅杏为主的栽培、修剪、病虫害防治、嫁接改良和林下养殖、林下药材种植技术培训;指导乡镇和村级组织合理开发利用村集体林地、荒山,加强林地林木管理保护,防止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破坏林地现象发生。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森林派出所、服务中心、林改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6、严格执行关于第一书记当好“五大员”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助推脱
4、贫富民的实施意见要求,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为驻村第一书记(扶贫队长)、扶贫队员缴纳保额不低于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助解决第一书记(扶贫队长)驻村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覆职不力的调整召回。 7、加强驻村帮扶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培训,结合“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组织驻村帮扶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定期参加县委组织部、党校、扶贫办等开展的扶贫工作培训。同时,定期组织扶贫专干对全体帮扶责任人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帮扶干部政策能力和帮扶水平。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2020年 8、严格按照县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落实帮扶责任,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进村
5、入户1次,认真填写帮扶工作牌和扶贫手册,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计划,着力提升群众的帮扶满意度。 责任领导: 责任人:各帮扶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2020年 9、结合2017年度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管检查工作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认真梳理自查自纠林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发挥好“331”监管平台作用,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全部纳入“331”监管平台管理,全面推行扶贫信息“三级公开”制度。 10、积极配合区、市、县审计部门做好扶贫资金审计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1、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和扶贫资金支付进度,加大统筹整合力度,严格财
6、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年底,当年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率不高于5%。 12、严格到户产业项目验收兑付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无产业项目享受政策补助现象发生。对验收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达到标准后,再次组织验收。对违规发放的扶贫资金,要严格按照回族自治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宁扶贫办发2017235号)要求进行追缴,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项目办服务中心退耕办天保办财务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6月 13、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精准度,避免资金浪费、闲置。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2018年实施项目入库,2018年10月底前完成2
7、019年和2020年项目入库。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项目办服务中心退耕办天保办财务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10月 14、结合“农民素质提升年”活动,办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平台,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宣讲,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和民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群众脱贫政策知晓率。 责任领导: 责任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及帮扶干部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 15、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及“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
8、工作作风不务实、工作措施不精准、脱贫成效不真实、项目实施不精准、驻村帮扶不扎实、发动群众不充分、政策落实不深入、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十个方面的问题,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 16、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若干意见,对在脱贫攻坚中敢于担当、成绩突出的干部表彰奖励、优先推荐提拨使用;对敷衍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的予以追责问责,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8年2020年 二、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领导要明确责任,严把时
9、间节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林业工作实际,彻底解决林业部门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问题短板。 (二)突出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措施。各责任股室要结合实际,针对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整改任务清单,逐项逐条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排查职责范围内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标本兼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各责任领导要切实负起总责,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于每月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扶贫专干,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扶贫专干按照彭扶开办发20187号关于建立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制度和工作进度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坚持扶贫工作周进度、月进度情况报告的同时,根据整改进度及工作实际,于每月25日前一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问题整改进展情况。2018年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