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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1T 51—2020城市容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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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市容貌规范Standard for urban appearance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ICS 93.080Q 842020-07-01 实施2020-06-08 发布DB4401/T 512020代替DBJ440100/T 1262012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4401/T 512020I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内容和要求.24.1总体要求.24.2建(构)筑物.24.2.1公共建筑.24.2.2小区建筑.34.2.3既有建(构)筑物.34.3名胜景观.34.3.1标志性建构筑物.34.3.2历史建(构)筑物.44.3.3风景区.44.3.

2、4城市雕塑及建筑小品.44.3.5景观喷泉.44.4公共设施.44.4.1广场、空地等公共场所.44.4.2餐饮场馆及附属设施.54.4.3城市照明.54.4.4电信、邮政、电力、环卫等其他设施.54.5园林绿化.54.5.1基本要求.54.5.2公共绿地.54.5.3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64.5.4防护绿地.64.6广告标识.64.6.1户外广告.64.6.2牌匾标识.64.6.3临时广告.74.7路桥设施.74.7.2桥涵及高架路.74.7.3人行天桥.74.7.4地下隧道.74.7.5小区内道路.74.7.6交通设施.74.7.7交通工具及附属设施.84.7.8各类路桥设施及其附属

3、设施清洗频率.84.8城市水域.84.8.1湖泊及池塘.84.8.2河道河涌.8DB4401/T 512020II4.8.3小区水域.94.9居住区与工业区.94.9.1居住区.94.9.2工业区.94.10建设工地.94.10.1施工临时围蔽.94.10.2工地标志.94.10.3工地物料运输.9附录 A(规范性附录)主要道路与重点地区.11DB4401/T 512020II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 DBJ440100/T 1262012城市容貌规范确认转化而来,并代替 DBJ440100/T 1262012城市容貌规范。本标准与 DBJ440100/T

4、 1262012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起草、提出和归口单位名称;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适用范围的描述。本标准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镇广、鲍伦军、刘洋、钟淑琴、张妮、周昭阳、吴惠鹏、罗意琼。DBJ440100/T 1262012于2012年4月26日首次发布。DB4401/T 5120201城市容貌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建(构)筑物、名胜景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标识、路桥设施、城市水域、居住区与工业区、建设工地等九大类的城市容貌要求。本规范适

5、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容貌建设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CJJ 36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建城199721 号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15年修正)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2 号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9 号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3术语和定义下

6、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城市容貌urban appearance城市外观的综合反映,是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建(构)筑物、名胜景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标志、路桥设施、城市水域、居住区与工业区、建设工地等构成的城市局部或整体景观。3.2公共建筑public buildings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3.3公共设施public facilities设置在道路和公交场所的交通、电力、通讯、邮政、消防、环卫、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等设施。3.4公共场所public places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广场等供公

7、众从事社会活动的各类室外场所。3.5小区community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特定规划区域。3.6小区建筑community building小区内的建(构)筑物。3.7户外广告billboard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或车、船等设置的广告。DB4401DB4401/T 51202023.8标识signboard招牌、路名牌、指路牌、门牌及交通标志牌等视觉识别标志。3.9灯光广告illuminated advertising装有灯光的广告载体。3.10临时广告temporary advertising包括彩旗、布(条)幅、宣传单、充气类等临时性广告。3.11主

8、次干道primary and secondary roads主干道又叫全市性干道,主要联系城市中的主要工矿企业,主要交通枢纽和全市性公共场所等,为城市主要客货运输路线;次干道又叫区干道,为联系主要道路之间的辅助交通路线。3.12非主次干道non-primary and secondary roads除主次干道外的道路。3.13风景名胜区scenic area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3.14既有建(构)筑物existing building市区内已存在年限较久的、纳入和将要纳入改造的建(构)筑物3.15防护绿地

9、isolation section防护绿地是指具有卫生、隔离、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4内容和要求4.1总体要求4.1.1城市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实施分级管理,按以下两级进行区分:a)重点维护区:市属行政区的中心城区和主要城市干道划分为重点维护区,具体道路和地区名称参见附录 A。b)一般维护区:市属行政区除重点维护区之外的区域。4.1.2城市日常保洁以及生活垃圾的收运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规定。4.2建(构)筑物4.2.1公共建筑4.2.1.1城市主次干道上沿街建筑物的门和橱窗均应采用通透、美观的防护设施,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如确需安装防盗门窗的应优先采用镂空横杆式钢质类卷帘门,原则上不采用

10、封闭式卷帘门。非主次干道的沿街建筑物需安装封闭式卷帘门的,其造型、色彩应与所属建筑物及周边建筑物风格相协调,应保持门面整洁,无乱张贴、乱吊挂、乱涂画等污损等现象。4.2.1.2建(构)筑物的外墙无乱张贴、乱吊挂、乱涂画。应对破损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及时整修。各类建(构)筑物外墙应根据材质区别定期进行清洗或整饰,清洗频率按表 1 的规定执行。4.2.1.3外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存在破损的应及时原状修复并保持原有建筑风格。重要的公共建筑外墙面应定期维护、翻新。使用玻璃材质作为外墙的建筑立面应保持玻璃的洁净、完好,室内摆放的各类物品须美观,不影响市容观瞻。4.2.1.4公共建筑应做到在阳台、天台、外

11、走廊无堆放物;窗外无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无违章搭建的挂台、雨棚、鸽棚等其他临时性设施。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应超过护栏高度。DB4401/T 51202034.2.1.5在临街建筑物上安装的空调制冷设备(含空调搁板),应当保证安全、整齐美观。临街室外安装的制冷设备托架或搁板下沿离地面高度不宜低于 2.50 m,外飘进深不应超出 0.5 m。空调机室外排水管管端离墙面至少 0.1 m 距离,以免空调冷凝水污染外墙立面。空调冷凝水应集中收集,集中排放。表 1公共建筑各类材质外立面清洗频率外立面建筑材质类别重点维护区一般维护区玻璃、金属板幕墙4(次/年)2(次/年)石材、瓷面砖、水性涂料1(次/年)1

12、(次/2 年)注 1:清洗时间宜避开雨季。注 2:其它类别材料根据其材质特性及受污染程度参照执行。4.2.2小区建筑4.2.2.1建(构)筑物外墙面及附属公用设施外表面应整洁完好,无明显脱落和污迹;墙面、楼梯口及树木、邮箱、电话交接箱、报栏、电线杆、变电箱等公用设施无乱张贴、乱吊挂、乱涂画等污损。4.2.2.2建(构)筑物外墙破损部分应及时清理、整修。各类建(构)筑物外墙应根据材质区别定期进行清洗或整饰,清洗频率按照表 2 的规定执行。4.2.2.3建(构)筑物外墙上无悬挂私自接驳的电线、通讯线、网线等线路。附着在建筑物上的空调架、排水管等物应排列整齐并保持完好。4.2.2.4在临街建筑物上安

13、装的空调制冷设备按照 4.2.1.5 的要求执行。表 2小区建筑各类材质外立面清洗频率外立面建筑材质类别重点维护区一般维护区玻璃、金属板幕墙1(次/年)1(次/3 年)石材、瓷面砖、水性涂料1(次/年)1(次/3 年)碎屑饰面(水刷石、干粘石、剁斧石)1(次/年)1(次/3 年)注:清洗时间宜避开雨季。4.2.3既有建(构)筑物4.2.3.1临街及内街的建筑如需在阳台、外走廊、窗顶设置遮阳帐篷,在同一临街面应统一材质、样式、颜色,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以不妨碍交通,保持整洁美观为原则。遮阳帐篷的下沿高度不宜低于2.5 m(其中消防通道的上方不低于 4 m),宽度不宜大于 0.6 m。4.2.3.

14、2临街及内街的建筑不应采用外飘的防护设施,需要安装防盗设施的应在建筑物门窗的内侧设置通透、美观的防护设施。4.2.3.3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的门和橱窗的防护设施按照 4.2.1.1 的要求执行。4.2.3.4建(构)筑物的外墙按照 4.2.1.2 和 4.2.2.2 的要求执行。4.2.3.5外立面按照 4.2.1.3 的要求执行。4.2.3.6临街的建(构)筑物阳台、天面、平台、外走廊等按照 4.2.1.4 的要求执行。4.3名胜景观4.3.1标志性建构筑物4.3.1.1城市的标志性建(构)筑物外墙应定期清洗,清洗频率按照表 3 的规定执行;建(构)筑物的外墙面重新粉刷、喷涂或翻新需根据其材质

15、性能要求和自然风化程度确定。4.3.1.2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以及政府规定的时间段,应按规定对城市街景及标志性建(构)筑物实施光亮工程。DB4401DB4401/T 5120204表 3标志性建筑各类材质外立面清洗频率外立面材质重点维护区一般维护区玻璃、金属板幕墙6(次/年)4(次/年)石材4(次/年)2(次/年)注 1:清洗时间宜避开雨季。注 2:其它类别材料根据其材质特性及受污染程度参照执行。4.3.2历史建(构)筑物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容貌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其他受保护的建(构)筑物不应擅自拆除、改建、装饰装修及改变风貌。其他具有

16、历史文化价值的建(构)筑物及具有地域文化代表性的建(构)筑物,应保持原有风貌。4.3.3风景区4.3.3.1风景区内的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应当按照风景区管理机构划分的卫生责任区,保持责任区的环境整洁。4.3.3.2在风景区内设置牌匾、标语、画廊、条幅、招牌、旗幌、灯箱等,应经批准后设置。风景区内不应设置户外广告。4.3.4城市雕塑及建筑小品4.3.4.1城市雕塑和街头建筑小品的设置应经审批,按照城市文化和景观要求因地制宜,其造型、风格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定期清洗,保持完好整洁,清洗频率应按表 4 的规定执行。4.3.4.2建筑物前原则上不应设置围墙,可采用绿篱、花坛(花池)、栅栏等形式分界,

17、确有保卫、人身安全等特殊要求的,应经审批后设置。表 4城市雕塑及建筑小品各类材质外表面清洗频率外立面材质重点维护区一般维护区金属材料2(次/年)1(次/年)石材、瓷面砖1(次/年)1(次/2 年)人工合成材料1(次/年)1(次/2 年)注:清洗时间宜避开雨季。4.3.5景观喷泉4.3.5.1景观喷泉设施应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出现污损、失效的部位应及时清理和修复。须保持水体清洁、无沉淀物、无漂浮物,溢流、飘洒到喷泉池体外路面的喷泉水应及时清理干净。4.3.5.2喷泉景观外立面的清洗频率应按表 5 的规定执行。表 5景观喷泉各类材质外立面清洗频率外立面材质重点维护区一般维护区瓷面砖1(次/年)1(次

18、/2 年)石材1(次/年)1(次/2 年)注:其它类别材料根据其材质特性及受污染程度参照执行。4.4公共设施4.4.1广场、空地等公共场所4.4.1.1城市公园、影剧院、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周边的广场、空地应保持完好、洁净、通畅,门面建筑完好,场内外管辖范围内无乱摆设、乱搭建、乱张贴、乱涂画、乱吊挂、乱堆放,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广州市公园条例的要求。4.4.1.2在公共场所举办节庆、文化、体育、宣传、商业等活动,应保持活动过程的整洁、有序,活DB4401/T 5120205动结束后应及时清扫干净、恢复原状。4.4.1.3在公共场所营业的摊点,应在规定区域经营,及时清理产生的垃圾,

19、保持整洁。4.4.2餐饮场馆及附属设施4.4.2.1餐饮场馆应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废气净化装置和专门的油烟排气管道,油烟排放应符合 GB 18483 的要求。4.4.2.2餐饮业项目的油烟气不应排入下水道内;室外烟气排放口离地高度不应小于所在建筑物的最大高度,并有利于烟气扩散;烟道不应安装在临街面,排气管道出口不应直接朝向街道并应避开居民楼及其他易受影响的建筑物。4.4.2.3餐饮垃圾收集容器配备与放置应符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4.4.3城市照明4.4.3.1城市照明应与建筑、道路、广场、园林绿化、水域、广告标志等被照明对象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体现被照明对象的特征及功能

20、。照明灯具和附属设备应妥善安装,兼顾夜间照明及白昼观瞻。4.4.3.2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进行亮度等级划分,合理控制分区亮度,突出珠江两岸、城市新中轴线、标志性建(构)筑物及商业街区的景观照明。城市繁华商业街区的景观照明宜结合店牌与广告照明、橱窗照明等进行整体设计。4.4.3.3光色应与被照对象和所在区域的特征相协调,不造成对交通、航运等标识信号的混淆。4.4.3.4城市照明采用高效、节能、美观的照明灯具及光源,应注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灯杆、灯具、配电柜等照明设备和器材应定期维护,保持整洁、完好,并确保正常运行。城市夜景照明应合理确定灯具安装位置、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以避免光污染。有

21、条件的场所,宜采用风能、光能等可再生能源。4.4.3.5照明设施的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和专项规划要求,并根据环境条件和安装方式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影响园林、古建筑等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当景观照明涉及文物古建、航空航海标志以及堤防附属设施等,或将照明设施安装在公共区域时,应经批准后实施。4.4.3.6城市功能照明设施应完好,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亮灯率应达到 98%以上。4.4.4电信、邮政、电力、环卫等其他设施4.4.4.1城市邮政、电信、传媒、电力、水务、路桥、公交、环卫、公安、供热、燃气等公用设施,应规范设置,合理布局,标识明显,整洁美观。4.4.4.2架空线缆和杆架应排列整

22、齐,保持完好,无废弃、多余线缆缠绕、悬挂,主次干道上空不应新建架空线缆设施,各类架空线缆应按规划逐步入地,废弃的线缆和杆架应及时拆除。4.4.4.3各类公共设施及线缆杆架上不应吊挂物品。4.4.4.4各类破损的设施应更及时更换和修复,废弃的应及时拆除。4.5园林绿化4.5.1基本要求4.5.1.1城市绿化应按照建设原则和设计意图体现园林造景,遵循生物多样性及适地适树原则,注重应用开花植物、彩叶植物、乡土植物,合理配置乔、灌、草,兼顾园林节点,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小品。绿化建设和改造多措并举,拆围透绿、种摆结合、立体绿化,绿化景观多层次、多形态、多色彩,充分体现岭南园林特色。4.5.1.2绿化植物

23、、园林建筑、园路及其他设施应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维护。绿地总体景观效果好,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植物生长良好,乔灌木树形优美、开花及时,绿篱、地被线条优美,枝叶茂密,色彩艳丽,树体孔洞和切口用专用材料封堵,无缺、死株,无明显病虫草害。4.5.2公共绿地4.5.2.1公共绿地主要包括向公众开放的各级综合性公园和专类公园、居住区级公园、带状公园、小游园、街旁绿地、道路和广场绿地等。4.5.2.2公共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应遵循生物多样性及适地适树原则,合理配置乔、灌、草,适DB4401DB4401/T 5120206当配置园林建筑及小品。4.5.2.3绿化用地应无黄土裸露,植物分布应色彩丰富、层次

24、多样。公园内建构筑物外表面宜采用攀爬植物做垂直绿化。植被应定时进行养护,保持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洁净美观,无明显病虫害、死树。4.5.2.4绿地环境应整洁美观,无垃圾及杂物堆放、悬挂,修剪时产生的渣土、枯枝、落叶等应在当日及时清除,不应露天焚烧枯枝、落叶。4.5.2.5主干道两侧应采用透景栅栏、绿篱或花坛、草坪等分界,透景栅栏内应绿化,并保持整洁美观。4.5.2.6道路高架桥及人行天桥附属绿化带的灌溉水流不应滴漏至桥下路面;桥身两侧花槽内绿化植物应修剪整齐,无枯叶败枝飘落桥面、桥底。4.5.2.7中心城区河道两岸宜适当设置栏杆、绿化带、景观设施和亲水平台等公共设施,需保持环境优美,并与周边环境相

25、协调。郊区河道以自然绿化为主。4.5.2.8临街空地宜增设街头绿化小品,树群、树丛以自然景观为主,灌木、草坪等绿化植物应定期修剪,保持整洁美观。4.5.2.9造型植物、攀缘植物和绿篱应保持造型美观、完整。绿地中模纹花坛、模纹组字、造型花篮、动物形体、彩色组字等保持完整、绚丽、鲜明,及时清除其间枯枝败叶及飘散杂物。绿地围栏、标牌等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4.5.3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4.5.3.1居住区以及各单位用地范围内绿地宜布局合理,树群、树丛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构筑物等设施。4.5.3.2区内绿化植物应保持生长良好,不应破坏。4.5.3.3灌木、草坪等绿化植物以及其他绿化造型应

26、定期修剪,保持整洁美观。绿化围栏应通透、完好、整洁,无破损。4.5.3.4绿化作业产生的余泥渣土应及时清理干净。4.5.4防护绿地4.5.4.1道路绿化隔离带应布局合理,无黄土裸露;植物应保持生长良好、叶面洁净美观,无病虫害;绿篱应修剪整齐,树叶无积尘。4.5.4.2行道树应保持树形整齐、树冠美观。同一条道路的行道树应有统一的景观风格,无缺株、枯株、死树和病虫害。植株应定期修剪,不应妨碍人车通行,且不应影响架空线缆、路灯、指示牌、信号灯等高空设施的正常使用。4.5.4.3绿化带内不应有垃圾及杂物堆放,渣土、枝叶应及时清除,不应随地焚烧枯枝、落叶。4.6广告标识4.6.1户外广告4.6.1.1户

27、外广告的载体设置合理,形状、规格、色彩和字体大小等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保持安全牢固、完好整洁,并定期检查、维护,发现破损、断字断亮、残缺、陈旧现象及时修复、更换或拆除。4.6.1.2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车载广告,应简洁明快,色彩与车辆底色相协调,不使用反光材料,不影响交通视线,保持整洁完好。车载广告所占面积不宜过大,不应影响公共交通工具的专有标识。4.6.1.3公共汽车站台、地铁站台等广告牌位应保持整洁、美观。广告牌位闲置时间(不包含已发布招租广告)不应超过 20 日,超过 20 日的应临时设置公益宣传广告。4.6.2牌匾标识4.6.2.1招牌用字应规范工整,无错别字,字体无

28、残缺,设置位置、外形、色彩和字体大小应与同栋建筑物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与建筑物的比例适当,保持安全、整洁、美观、完好,内容应符合工商部门有关的规定。4.6.2.2城市的各种导向牌、指路标志牌和区域地图等设施应符合相关规范,合理布局;街巷里弄牌、楼房栋号、门牌应按相关国家标准设置,并保持整洁、清晰和完好,配套使用外语的应符合规范。DB4401/T 51202074.6.3临时广告4.6.3.1无擅自设置临时性户外宣传品,经批准设置的各类临时性户外宣传品应保持整洁,无残缺破旧,语言规范,无错别字,字体无残缺,并根据审批许可时限按时拆除。路灯杆、电线杆、交通隔离护栏和公共设施及树干上无吊挂、张贴。4

29、.6.3.2道路两旁经批准设置的彩旗、气球、充气类等广告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且保持印刷清晰、文字完好和内容完整;残缺、损坏或遭受污染的,应及时进行更换,期满立即拆除。4.6.3.3不应设置跨街横幅、道路隔离栏及人行天桥条幅等布幅。经批准设置的布(条)幅,应保持布(条)幅面平整舒展、印刷清晰、文字完好和内容完整;残缺、损坏或遭受污染的,应及时进行更换,设置后 30 日内应拆除。为法定节假日或大型活动张挂、张贴标语的,节日过后两天内应撤除。4.7路桥设施4.7.1道路设施4.7.1.1城市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无建筑废弃物(余泥渣土、建筑垃圾)乱堆放,排水通畅,便于通行。并定期冲洗,减少扬尘

30、。路面出现破损等影响市容观瞻的情况时,应在核准后及时修复。如危及安全,应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再进行处理。道路隔离护栏应位置正确,设施线形挺直、圆顺,接缝平整。出现缺失、变形或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4.7.1.2路面设置的各种井盖应保持完好,出现松动、破损、移位、丢失时,应及时加固、更换、归位和补缺。排水、排污管道应保持畅通,定期清捞、疏通,污水、自来水不应外溢,雨水积水应及时排除。4.7.1.3人行道和安全岛地面砖应铺砌平整牢固,色彩均匀和谐,线条和图案清晰美观;路面无建筑废弃物(余泥渣土、建筑垃圾)乱堆放,无障碍设施应保持完好。4.7.1.4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的供水、排水、供气、燃气、电力、

31、电信等各类设施均应符合 CJJ 36 的规定,保持设施完好、整洁,使用功能齐备,各类管线、洞井应定期清掏、疏通,杆体设施预埋基础不宜凸出路面。4.7.2桥涵及高架路4.7.2.1桥梁应无毁损、油漆剥脱、涂鸦、刻画、招贴物或水滓痕迹,保持整洁完好。4.7.2.2高架道路路面、轨道交通道床及隔音板应定期清洗,立面应保持整洁完好,高架道路外立面应保持整洁美观。4.7.3人行天桥4.7.3.1天桥路面或梯面应有平整、耐磨的防滑措施。4.7.3.2天桥地面、护栏及外露表面应定期清洗、维护。保持其干燥度,桥体各部分的水流不应冲刷桥下路面。4.7.3.3天桥上不应设摊摆卖,无乱张贴。4.7.4地下隧道4.7

32、.4.1墙面合理选用装修材料,力求美观与耐久性相统一、维护与清洁方便;宜选用表面光洁、不易沾染油污、耐酸碱、耐洗刷、易修复的材料;不应采用水泥拉毛墙面。4.7.4.2隧道道内出现污水、污迹和散落的废弃物时,应及时进行保洁作业,以保持干净卫生的环境。4.7.4.3地下隧道内不应设摊摆卖,无乱张贴。4.7.5小区内道路小区内路面须平整完好,无破损;道路畅通,不应擅自占路搭建、设摊经营、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堆放有碍市容卫生的物品;路面应整洁卫生,无建筑废弃物(余泥渣土、建筑垃圾)乱堆放,地面废弃物和宠物粪便应及时清除运走。路面上空的架空线路应规范布置,不应造成视觉混乱,影响市容;并应按城市规划要求

33、,逐步埋地。4.7.6交通设施DB4401DB4401/T 51202084.7.6.1城市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路牌、道路指示标志等交通设施,应规范设置,标示明显,保持完好整洁。各类标识、标牌应尽量有机组合,一杆多用。4.7.6.2交通信号灯、指示屏应造型美观,设施完好,交通护栏、隔离墩应定期清洗维护,出现损坏、空缺、移位、歪倒时应及时更换、补充和校正。4.7.7交通工具及附属设施4.7.7.1在城市道路行驶的各种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完好。道路上运输散装物料、液体的车辆应封闭运输。运输中无飞扬、散落、滴漏。4.7.7.2公交站、地铁站、火车站、机场、港口、码头、油站等公共场所应保持秩序良

34、好,环境整洁,无乱停放,乱摆卖,无人员露宿。4.7.7.3候车亭(厅)应保持完整、美观,顶棚内外表面无明显积灰、无污迹,座位保持干净整洁,亭(厅)内无垃圾杂物,广告灯箱表面保持明亮,站台及周边环境保持整洁。4.7.7.4各类船舶、趸船、码头应容貌整洁,航行有序,泊放整齐无拥塞,船体外部整洁,无明显污迹、锈迹,船窗、护拦、桅杆、蓬盖等无破损缺失,无乱张贴、乱拉挂乱涂画,船体安装有夜景灯光的游船应保持照明设施良好。4.7.8各类路桥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清洗频率各类路桥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清洗频率按照表 6 的规定执行。表 6各类路桥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清洗频率路桥及其附属设施重点维护区一般维护区桥梁及高架路

35、1(次/3 年)1(次/5 年)人行天桥、地下隧(通)道1(次/年)1(次/2 年)人行道2(次/年)1(次/年)限高龙门架、道路栏杆4(次/年)2(次/年)道路隔音屏6(次/年)4(次/年)注 1:清洗时间宜避开雨季。注 2:路面、路沿石及桥面的日常保洁按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执行。4.8城市水域4.8.1湖泊及池塘4.8.1.1水面应保持清洁,无污水排放口、无垃圾、粪便、油污、动物尸体、枯枝败叶等废弃漂浮物,发现废弃漂浮物应及时清除,进、出水口设施应保持完好。4.8.1.2湖岸 2 m 范围内的水深大于 0.7 m 时,应设置安全护栏等防护设施,选择防护设施时应以安全、美观、经济、不破坏景观

36、为原则。4.8.1.3湖泊及池塘周边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应保持清洁、完好,无违章悬挂,无存积污物。无定置渔网、渔箱、网簖,无乱堆积。亲水平台等休闲设施应安全、整洁、完好。4.8.2河道河涌4.8.2.1河道漂浮物拦截装置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4.8.2.2及时清疏淤积河道,确保河道行洪排涝畅通,河水水质应符合 GB 3838 要求。不应擅自在河道内设置阻水障碍物,经批准设置的阻水障碍物工程结束后应按规定期限清除,恢复河道畅通。4.8.2.3城市水域应保持水面清洁,无污水排放口,无垃圾、粪便、油污、动物尸体、枯枝败叶等废弃漂浮物,发现漂浮物应及时清除。水域两岸蓝线范围内不应堆放、倾倒各类物品和垃圾。

37、4.8.2.4船舶运输粪便、淤泥、余泥、易飞扬散装货物和垃圾时,应密闭加盖,不裸露,无飘散物下河,不应使用开底船作业。4.8.2.5岸边蓝线范围内不应有从事污染水体的餐饮、食品加工、洗染等经营活动,不应设置家畜家禽等养殖场。4.8.2.6河堤整洁,堤坝、护栏应维护良好,无乱摆设、乱排泄、乱张贴、乱涂画、乱吊挂、乱堆放,DB4401/T 5120209无缺损。跨岸架设的桥梁、管道、闸门应保持清洁完好,无违章悬挂,无存积污物。坡岸无乱置渔网、渔箱。亲水平台等休闲设施应安全、整洁、完好。4.8.3小区水域小区的景观水体应保持清澈,水面干净,无污水排放口、无变色、无漂浮垃圾及动物尸体,水生植物养护良好

38、,水岸修砌整齐、无缺损,进、出水口设施应保持完好。4.9居住区与工业区4.9.1居住区4.9.1.1居住区内主要建(构)筑物的外立面按照 4.2.2 的要求执行。4.9.1.2区内道路按照 4.7.5 的要求执行。4.9.1.3居住区内的公共娱乐、健身休闲、绿化等场所无乱晾晒、无积存垃圾和积留污水,无宠物粪便,无堆物及违章搭建,无安全隐患。4.9.1.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按照规划设置区域停放。小区内垃圾箱(房)、垃圾压缩收集站等环卫设施及灭蝇笼的设置应符合规范,与小区环境相协调,并保持整洁、完好。有条件地区应设置公共晒衣场地。4.9.1.5密闭式清洁站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做到无暴露垃圾,箱槽、

39、墙体、地面清洁无污物,基本无蝇。4.9.1.6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应保持整洁,不应污染环境。4.9.1.7居住区内应设置居民装修装饰零星建筑垃圾收集点,并保持卫生整洁,不应污染环境。4.9.2工业区4.9.2.1区内主要建构筑物的外墙及立面按照 4.2.2 的要求执行。4.9.2.2区内有设置烟囱的,烟囱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破损的外立面应及时整修,应适时进行清洗。作业时不应排出黑色烟气和出现飘尘。4.9.2.3区内露天物料堆场宜保持整洁,其余按照 4.9.1 的要求执行。4.10建设工地4.10.1施工临时围蔽4.10.1.1各类工地四周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围

40、板、围栏,其高度以内外地面较高者计,围墙不应低于 2 m,围板不低于 1.8 m。围墙和围板外立面的图案和色彩均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保持其整洁完好,并设有夜间照明装置。围墙、围板上不应乱张贴乱涂写。围墙外侧环境应保持整洁,不应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靠近围墙内侧堆放的物品高度不应超过围墙顶部。围墙、围板及围栏的设置应确保位置正确,线型挺直、圆顺,接缝平整,并定期清洗;出现缺失、变形或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4.10.1.2围墙、围板、围栏内施工机具、材料宜摆放整齐,破损路面应及时修复,施工中的废弃物应在工程结束前完成清运,作业服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减少作业扬尘;施工期间

41、污水、泥浆不应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堵塞管道,泥浆不应排入下水道。4.10.1.3工地大门应与围墙同高,宽度不小于 5 m。大门应做好防锈措施,若出现锈迹或油漆脱落现象,应及时修补。工地大门内外通道应浇筑厚度不小于 200 mm 的混凝土硬底,并在施工期间保持平整、洁净,若有破损,应在 24 h 内修补完善。4.10.2工地标志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施工标牌、工程项目用地审批、施工许可审批和文明施工制度标志牌,牌上字体应保持完整、干净,若有缺损,应及时补全。4.10.3工地物料运输工地运输车辆应保持车貌整洁,运输液体及散体材料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车辆进入道路前应先清洗,不应带泥行驶,污染路面;运输、

42、装卸、堆放、使用泥沙、粉灰等散体物料不应污染周边环境。DB4401DB4401/T 51202010建筑垃圾应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做到工完料清,并于工程结束前清运干净。DB4401/T 51202011附录A(规范性附录)主要道路与重点地区A.1本规范所涉及的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具体名单见 A.3,A.4,可根据城市未来规划建设情况做相应调整。A.2本规范中的主要道路指的是:商业网点集中的繁华闹市路段;主要旅游点和大型文化、娱乐、体育、展览等公共场所所在地路段;城市的主干道及进出口路段,步行商业街;人流量大和公共交通线路多的路段;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道路。A.3主要道路包括:a)越秀区

43、:龟岗大马路、吉祥路、连新路、东湖路、新河浦路、合群一马路、三元里大道、东风中路、东风东路、沿江中路、沿江东路、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中山三路、中山四路、中山五路、中山六路、环市中路、环市东路、广州起义路、先烈南路、先烈中路、农林上路、农林下路、农林东路、广州大道中、广园西路、人民北路、人民中路、人民南路、解放北路、解放中路、解放南路、恒福路、童心路、文明路;b)海珠区:滨江西路、滨江中路、滨江东路、江南西路、江南大道北、江南大道中、江南大道南、昌岗西路、昌岗中路、昌岗东路、新港西路、新港中路、新港东路、东晓路、工业大道北、工业大道中、工业大道南、新滘西路、新滘中路、新滘东路、江海大道、广州大道

44、南;c)荔湾区:东风西路、中山七路、中山八路、龙溪大道、鹤洞路、沿江西路、环市西路、康王北路、康王中路、康王南路、南岸路、芳村大道、芳村大道东、芳村大道中、芳村大道西、芳村大道南、花地大道北、花地大道中、花地大道南、东漖北路、黄沙大道;d)天河区:广园快速路、黄埔大道西、黄埔大道中、中山大道西、中山大道中、天河路、体育东路、天府路、科韵路、体育西路、广州大道北、先烈东路、禺东西路、天河北路、广园东路、车陂路、林和西路、林和中路、林和东路、天河东路、天寿路、林乐路、天科路;e)白云区:机场路、增槎路、黄石东路、黄石西路、大金钟路、广园中路、白云大道北、白云大道南、广清高速路、机场高速路;f)黄埔

45、区:黄埔大道东、中山大道东、黄埔东路、港湾路、大沙东路、丰乐路、石化路;g)花都区:花城路、云山大道、迎宾大道、公益路、茶园南路;h)番禺区:清河路、大北路、繁华路、光明路、番禺大道北;i)南沙区:进港大道、港前大道、港前大道南、港前大道北、环岛路;j)萝岗区:开创大道、科学大道、开泰大道、水西路、荔红二路、开达路、科丰路;k)从化区:府前路、建设路、河滨南路;l)增城区:荔乡路、府佑路、荔景路、增城大道。A.4重点地区包括:a)越秀区:二沙岛、领事馆区、北京路商业步行街、中山纪念堂、广州火车站、英雄广场、中华广场、市客运站、省客运站、越秀南客运站、海珠广场、以太广场、中山图书馆、休闲美食长廊

46、(禺山路至惠福东路)、珠江北岸景观带沿线、东濠涌沿线景观带、越秀山体育场、广东省人民体育场、广州棋院、新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华侨新村历史文化保护区;b)海珠区:中大北门广场、广州国际会展中心、海珠客运站、大元帅府、赤岗领事馆区、太古仓滨水美食区、珠江南岸景观带沿线、海珠体育馆、广州塔周边地区;c)荔湾区:沙面地区、广州花卉博览园、上下九商业步行街、荔湾广场、陈家祠岭南文化广场、白鹅潭广场、荔枝湾涌沿线景观带、芳村客运站、沙面异域风情美食区、荔湾湖畔西关民俗风情区;d)天河区:新中轴线核心区商务区、花城广场、海心沙、天河城广场、正佳广场、广州购书中心、中信广场、珠江新城、广州火车东站、天河客运站

47、、体育东商务美食街、珠江北岸景观带沿线、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天河体育中心、银河公墓周边;e)白云区:罗冲围客运站、白云新城、新白云国际机场(白云区段)、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白云DB4401DB4401/T 51202012大道美食长廊、广州体育馆、万达广场、白云山风景名胜区;f)黄埔区:南海神庙、黄埔军校、丰乐北美食街、黄埔体育中心;g)花都区:广州火车北站、新白云国际机场(花都区段)、新世纪广场、花都广场、花都体育场周边、花都区芙蓉嶂水库、水源林保护区;h)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广州火车南站、番禺客运站、番禺大道北美食区、广州亚运城、番禺英东体育馆周边地区、宝墨园周边、番禺区大夫山森林公园;i)南沙区:丰田汽车城、十九涌海鲜美食街、南沙体育馆;j)萝岗区:萝岗区行政中心及市民广场;k)从化区:新城广场、金瓯广场;l)增城区:增城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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