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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实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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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实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 管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乡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坚决杜绝我乡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分片包干的责任机制,坚决杜绝发生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吧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对我乡已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消化,在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征地时依法拆除。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乡实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乡长 副组长:纪委书记 成员:国土所长 建设站长 司法所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担任,成员为等,具体负责全乡“双违”信息、数据收集、汇总、上报、整理归档等有关材料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土所,办公室电话: (二)明确责任,分片监管 我乡分**片和片两个片区,实行分片监管,明确责任人。 (三)落实人员,保障经费 1、分管领导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领导,确保监管工作扎实有序展开。 2、片负责人为,**片责任人为。各责任人要调动各村干部的参与积极性,密切联系群众,把工作落到实处。 3、各村支书和主任为协管员,协助和配合工作组的工作。 4、工作经费由区人民政府下拨,不足部分由乡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1、对我乡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建立档案。 2、深入宣传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受理群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举报。 3、对新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制止、拆除,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4、每月向区“双违”整治办公室报送开展工作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人员到位。2012年2月28日前,工作人员配备到位。 (二)装备到位。2012年2月28日前,落实办公场地。桌椅、照相机、电脑、执法工具车等执法装备必须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工作组成员及协管员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长效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抓落实,确保监管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工作组要围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精心组织,抓出实效。工作组要按照确定工作职 责和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四)严肃纪律,奖惩并举。工作组各成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工作组对各成员工作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给予奖惩。凡在监管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制止和消除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给予奖励或表扬。凡不作为、不重视,致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时有发生、禁而不止的,要综合运用党纪、政纪和法律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篇: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XX县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XX县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XX县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XX县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 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 近年来,我市各XX县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XX县区(含******XX县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XX县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XX县区政府、******XX县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 21日,市XX县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辖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强拆。 二、完善奖惩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双违”蔓延 《关于加强XX县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不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建立完善了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和拆除、考评考核、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机制。 建立堵疏结合机制。我市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凡确属住房困难的城乡居民,由行政村、社区和乡镇办事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经审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险房的个别村(居)民房屋,由乡镇办事处经XX县区、******XX县区城乡规划部门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原址加固维修,但不允许扩大建筑面积。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社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我市将制定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情况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每季度对XX县区“双违”的存量和增量情况进行汇总,未完成拆除任务又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对每半年考评在前2名的XX县区,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奖励,并奖励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最多或面积最大的,市政府将扣减其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宗数和面积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属于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外地企业将被清出******建设市场。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汇报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蔓延的势头,昨日,我市专门下发了《******市XX县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XX县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严打重管,对XX县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XX县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 一、综合执法领导小组成立,19宗违法案件被重点督办 近年来,我市各XX县区私搭乱建、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双违”现象愈演愈烈。为加强和规范XX县区(含******XX县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我市决定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市XX县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同时抽调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管、住建局、中级法院、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各XX县区政府、******XX县区管委会也将成立相应组织结构和人员相对固定并不少于30人的执法队伍。 21日,市XX县区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通报了市区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分别涉及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将对该19宗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件进行重点督办,要求相关辖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辖区政府要依法组织强拆。 二、完善奖惩问责等机制,坚决遏制“双违”蔓延 《关于加强XX县区规划土地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不仅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还建立完善了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和拆除、考评考核、媒体曝光等一系列机制。 建立堵疏结合机制。我市规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凡确属住房困难的城乡居民,由行政村、社区和乡镇办事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上报,经审批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对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危房、险房的个别村(居)民房屋,由乡镇办事处经XX县区、******XX县区城乡规划部门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原址加固维修,但不允许扩大建筑面积。对列入城中村改造的行政村、社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我市将制定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情况列入综合目标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每季度对XX县区“双违”的存量和增量情况进行汇总,未完成拆除任务又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对每半年考评在前2名的XX县区,按拆除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奖励,并奖励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对违法违规用地宗数最多或面积最大的,市政府将扣减其下年度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乡镇办事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项目宗数和面积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党政正职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同时,建立妨害城市建设经济补偿金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单位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属于本地的建筑施工企业,半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外地企业将被清出******建设市场。 建立问责机制。各XX县区未能按照要求期限组织拆除违法建设项目,每月累计出现3起的,由市监察部门对责任单位及其人员进行行政过错问责。XX县区办事处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2000平方米,涉农办事处、乡镇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市监察部门将依据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建立媒体曝光和投诉举报机制。新闻媒体将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力的典型予以曝光。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在媒体表态。设立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双违现象 根据《******市XX县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政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我市将全面清理XX县区(含******XX县区)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后,我市将从今年8月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前,各XX县区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同时组织人员现场督促自拆。对在8月15日前,未自行拆除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项目,各XX县区将根据所辖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特点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强制拆除任务。 。XX县区办事处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2000平方米,涉农办事处、乡镇当年新增违法建筑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或耕地10亩以上或占用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市监察部门将依据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建立媒体曝光和投诉举报机制。新闻媒体将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及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力的典型予以曝光。依据每月考评结果,由排名末位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在媒体表态。设立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双违现象 根据《******市XX县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集中政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现在开始至今年12月,我市将全面清理XX县区(含******XX县区)范围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违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许可或超越许可规定擅自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 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后,我市将从今年8月开始进入集中整治阶段。8月5日前,各XX县区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同时组织人员现场督促自拆。对在8月15日前,未自行拆除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项目,各XX县区将根据所辖区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特点制定强制拆除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强制拆除任务。 第三篇: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关于XX县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调查 XX县区委研究室 近年来,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发展尤为迅速,引发大量的社会管理问题,其中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突出。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出台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意见,召开全区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重点镇成立城管分局等,有效遏制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蔓延趋势。但是,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教训,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简单的“堵”已难以完全奏效,必须在堵疏结合上特别是“疏”上下功夫,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办法。 一、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现状 据调查摸底统计,截至4月8日,不包括团河农场、南郊农场,全区14个镇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筑面积101.61万平方米,占地380.05公顷(5700亩),其中黄村镇、西红门镇、旧宫镇、瀛海镇、亦庄镇等北部五镇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筑面积93.04万平方米,占地339.84公顷(5097亩),分别占到全区的92%、89%。 1.主要分布地区。依据卫星航拍图和调查情况看,全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北部几个镇,且呈“点”、“线”状分布:“点”,即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区镇政府所在地周边地区;“线”,即五环路、京开高速路、104国道等交通主干道沿线和新凤河、凉水河、凉凤灌渠等主河道沿岸。 2.主要侵占对象。从被侵占的土地使用状况来看,主要有7大类:一是一般农用地,废弃坑塘、鱼池等,如瀛海镇姜场村,260亩鱼池填平,计划进行招投标出租。二是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如黄村镇狼垡一村的神龙风物流,位于五环路绿化带内,占地260亩,现已基本建完;西红门镇八村32亩土地,位于五环路北侧,2005年3月出租给个人搞仓储物流。三是城市绿化隔离区,涉及旧宫镇南场二村、庑殿二村等5个村的3786亩绿地。四是规划预留地,如旧宫镇集贤三村侵占京济公路预留地200亩搞市场。五是养殖小区改变使用性质,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如瀛海镇共有18个村、1525亩养殖用地全部对外租赁。六是河道行洪区,如旧宫镇凉风灌渠沿岸私搭乱建8处。七是基本农田,这属于极个别现象,如瀛海镇笃庆堂村,有个别村民私自在农田里搞违法建设。 3.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主体。绝大部分属于村集体统一对外出租土地。2004年土地确权以后,农民把土地流转给村集体,或者村集体把土地以确利的形式(没有确权),由集体进行统一管理,对外出租,如黄村镇鹅房村以每年3000元/亩的价格从农民手中收回承包地800亩,经村民代表签字后统一对外出租。西红门镇则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村民将全部土地流转给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另外,属于个人搞违法建设的,多是集中在宅基地周围,侵街占道、私搭乱建房屋出租或自用,极少数农民则在自己承包农田内搞违法建设。 二、问题及原因分析对于全区开展专项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广大基层干部都表示坚决服从,但有顾虑、有怨言,如有的担心许多违法建设都与百姓的利益裹在一起,如果一刀切,势必影响农村稳定;也有一些过激的言论,如认为拆除违章,不只是拆一些房子,拆的是农村基层组织。但是,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应该整治、应该拆除,关键是要怎样拆、如何拆、拆了以后如何管住。对此,首先要分析研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发生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找到症结,才能对症下药。 1.制度跟不上。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和土地所有制度是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产生的根本原因。从现行城乡二元体制上看,农村和城市基本上在两个系统中运行,靠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剪刀差”、牺牲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利益推动工业快速发展,带来城市不断扩张。从土地所有制度上看,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有土地存在本质区别,农村集体土地没有直接进入市场的合法途径,不能进行招、拍、挂,体现不出应有的市场价值。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投资由于农村土地低廉而涌向城XX县区,而广大农村也迫切需要更多的城市资源求得发展,导致了农村土地资源在利用开发方面的无序、低效和急功近利。从我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上看,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眼前利益,但在另一方面使农民享受不到土地增值的收益,从而损害了农民的长远利益,农民生存发展的后顾之忧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规划不合理。规划具有超前性和全局性,注重长远发展和全局的协调平衡,关系到一个区域未来的发展,但与地方的近期发展尤其是与一个镇、一个村农民的现实利益存在一定的矛盾。从农民的角度看,规划只是看着好看、听着好听,但解决不了眼前的生存发展问题。对村集体来说,规划的最终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过渡阶段没有建设用地的村庄在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就会受到很大制约,这是规划的远期目标与发展实际之间的现实矛盾。还有,一个地区内规划出大片的绿地,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实现规划的过渡期里相对应地区农民的利益以及出路问题,如西红门镇镇域面积31.2平方公里,近40%的土地被规划成绿地,农民靠经营土地获得收益分配的局面将无法维持。另外,规划实施的滞后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如旧宫镇集贤三村村域面积800亩,2000年规划出400亩的航天城预留地,占村域面积的50%,至今未动工,土地一直闲臵,村集体守着自己的土地不能创收,损害了农民利益。 3.政策不健全。一是政策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如1997年推行的工业大院政策,2004年全市推广怀柔富乐模式,许多村相继开发了一批工业用地和工业项目,其中有些村的工业大院现已形成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十分明显。瀛海镇姜场村525亩工业大院于2002年开始建设,2004年基本建成,总投资达到6800万元,现村集体年收入达195万元,2005年村民人均分红2320元。二是相关政策不够完善,配套政策不及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旧宫镇南场二村、庑殿二村等5个村、3786亩土地规划为XX省绿化隔离区,平均每个村占地757亩。依据现有绿化隔离区政策可发展经济林或材林,材林每年可享受500元/亩的补贴,经济林则没有;绿化区内允许有3-5%的建设用地指标,仅限于用作绿地的管理和养护。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配套的产业政策用于解决5个村4500人的生产生活。旧宫镇的绿化隔离区普遍种植经济林,由于果树品种差和管理不善等原因,5个村都出现亏损,收入远远不够支付管理人员工资、农药化肥等费用,上级又不允许把果树砍掉改种材林,每村年亏空40-50万元。三是现行的行政体制、考评体制的间接影响和刺激作用。区、镇两级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本地区的重要发展职能,在考评上依据行政区划逐级进行考评。而经济指标在整个考核体系中是最重要的一项,导致了镇村在追求经济指标上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四是现行的农村宅基地政策存在问题。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土地基本上被纳入城镇区域规划中,农民的宅基地审批一律冻结,导致一些有正当建房理由的村民在办不到手续的情况下无序、非法建房。 4.农民不满意。长期以来,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民鉴于搞种植养殖的高成本、低效益,“想赚钱怕吃苦,搞经营怕赔本,玩大的没资本,玩高的没技能”,逐渐形成了搞土地出租是增加收入唯一途径的错误认识,这是违法建设屡禁不绝的主要人为因素。一方面,农民对现行政策、规划不满,如认为规划绿地是“养了城市的肺,饿坏农民的胃”;因道路建设严重破坏了农田的原有格局,一些沙化严重的农田、废弃的坑塘等土地已经不适合农业种植,却不允许开发建设,农民认为没有道理;一些规划预留地既没有及时办理征占地手续、给予相应的补偿,也不让开发利用,是“守着金饭碗要饭”。另一方面,农民对村集体不能快速发展经济有意见。受经济发展快的周边地区影响,群众对收入和生活水平有较高的期望值,盼望“早建设,早发展,早致富”,认为没有发展起来是村干部无能。旧宫镇邻近的XX县区大红门二队,绿地全部开发出租,每亩收益一年几万元。而在相应的旧宫镇绿化区域内,集体不敢搞开发,村里没有收益,每年还需要支付高昂的绿地维护费用,如果搞建设对外出租,每亩每年收益至少3万元,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5.管理不到位。一些单位、集体或个人受经济利益驱动,只注重自身的局部利益,不顾及城市建设环境等社会综合效益,法制观念淡薄,不尊重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先建了,即使被发现,也不可能真的拆除。而政府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管理机制跟不上,面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有责任没手段,有任务没措施。管理不到位、主体不明确、部门法规互相矛盾、镇村无执法权,导致管理程序冗繁拖沓,大大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和成本。如一个镇发现一处刚刚动工的违法建设,从镇里发出违法建设通知书到报上级土地和规划等有关部门,最后由区城管大队进行拆除,这样一个程序下来最快也要一个月的时间。经过这段时间违法建设可能已初步形成。由于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或职责权限不明确,往往拖延下去,导致违法建设的既成事实。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当前,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关键是发展生产、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在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中,宜实事求是、慎重考虑。应按照兼顾各方利益,循序渐进、稳妥推进的原则,先重点,再一般,围堵与疏导相结合,拆除与规范相结合,管理与政策跟进相结合,坚决杜绝新增。从制度、政策、规划和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建立科学防范、严格管理的长效机制。 1.切合实际,合理规划。制定规划时应首先充分了解“三农”问题,深入到农村最基层搞调查研究,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和该区域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力求做到规划与实际相符。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应按适当的比例为村集体留出一定的产业发展用地。规划后的空档期,一种办法是在确认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前提下,允许村集体有组织、有计划的低成本、临时性地开发利用土地,并以协议或合同的形式与农民约定,如遇国家依法征地,集体必须无条件地配合自行拆除,这样既照顾了农民眼前的利益,又兼顾了国家利益。对此,镇村完全能够接受,且非常欢迎;另一种办法是预征土地,推行土地储备制度,对尚未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用地而不许农民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办理土地征占手续,支付农民一定的土地占用费和其它补偿费,使农民利益及时得到有效保障。 2.完善政策,予民出路。疏堵结合是有效治理、标本兼治的关键。第一,在拆除方面,既要痛下决心,坚决铲除,又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对于侵占基本农田、绿化带、群众反映强烈、小散乱、影响环境和社会治安、生产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必须坚决拆除;对于那些比较规范、具有一定规模、并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考虑缓拆;对于明显因修路等国家占地原因把农田格局打乱的、废弃坑塘、沙化严重、村庄周围边角地块等确实不再适宜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村集体土地,应有条件地允许农民开发利用。第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城市绿化用地政府补贴到位,在城市建设费中设立专项补偿金。市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绿化隔离区养护政策,绿化隔离区所涉及的村庄为全市环境做出了重大贡献,建议提高城市绿地养护费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第三,制定不同区域的相关产业政策。尽快建立相关绿化配套产业政策,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由原来的3-5%的建设用地指标增加为15-20%,允许进行开发建设。第四,完善宅基地管理办法,规范私房建设行为,做到堵疏结合,村镇搞好规划,集中建立居民点,引导居民合理建房。 3.推进改革,维护农民利益。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从完善土地所有制度入手,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在法律上赋予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同等地位。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试行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允许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自由、合法流转,推行农民土地使用权的资本化和股权化,使农民土地转换成股份,集中、有序地参与到城市建设中,避免农村土地过快地被征占,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维护农民长远利益。深化农村征占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行“三加一”(土地补偿、劳动力安臵、社会保障,资产补偿)征地补偿模式,以货币补偿和非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留地安臵、农民持有预留土地股份的办法,使农民享受到土地开发的成果和增值收益。 4.明确主体,加强监管。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地区办事处(农场)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基层单位责任制,区、镇(地区办事处、农场)、居委会(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规划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内容。坚持常规性工作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明确执法主体,下放行政执法权,赋予镇级更大的执法权,由镇城管分队担负起拆违的责任。进一步简化拆违程序,推行一站式办公,土地、规划、城管等部门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监管,完善举报途径和方式,搞好定期巡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建设不姑息、不迁就、不讲情面、不留后患,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把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拥有工商营业执照,但在违法用地上进行经营的,应与工商部门携手,采取措施,取缔其经营权后依法拆除,使违法建设没有高利益的市场。建立城市管理工作预警机制,制定处臵规划、建设、管理问题的执法预案和应急措施,提高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篇:关于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通告tddr—2011—00006 通政函"2011"42号 XX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依法整治违法建设的 通 告 为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XX省实施办法》、《XX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县本级规划区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依法整治违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未经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批准,擅自使用土地的属违法用地行为;凡未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或不按照要求建设建筑物及逾期未拆除临时建筑物的行为属违法建设行为,其所建建筑物、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属违法建筑(简称“两违”)。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两违”当事人应当主动配合调查,依法接受处理。 三、凡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等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必须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拆除。 四、相关单位有违法建筑的,必须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逾期不自行拆除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五、所有违法建筑物,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确权登记手续;文化、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发放有关证照;供电、供水单位不得为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和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服务业务;已经发放或提供的,应当及时纠正。 六、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当事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所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违法建筑一律按本通告精神处理,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两违”整治工作。县“两违”整治办公地点:县国土资源局三楼。监督举报电话:86220 18、8623129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整顿 通告 - 2- 第五篇:关于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通告tddr—2011—00006通政函"2011"42号 XX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依法整治违法建设的 通告 为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XX省实施办法》、《XX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县本级规划区依法整治违法用地和依法整治违法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未经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批准,擅自使用土地的属违法用地行为;凡未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或不按照要求建设建筑物及逾期未拆除临时建筑物的行为属违法建设行为,其所建建筑物、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属违法建筑(简称“两违”)。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两违”当事人应当主动配合调查,依法接受处理。 三、凡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等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必须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拆除。 四、相关单位有违法建筑的,必须在限期内带头自行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逾期不自行拆除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五、所有违法建筑物,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确权登记手续;文化、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发放有关证照;供电、供水单位不得为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和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服务业务;已经发放或提供的,应当及时纠正。 六、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当事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所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及违法建筑一律按本通告精神处理,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两违”整治工作。县“两违”整治办公地点:县国土资源局三楼。监督举报电话:86220 18、862312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整顿通告 -2- 第25页 共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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