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XX省民政厅XX省财政厅XX省统计局XX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XX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扶办发2010133号、2010年9月20日) 各市、县扶贫办(局)、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XX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XX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 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国家扶贫标准的提高,扶贫工作进入了开发扶贫和生活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农村最低生
2、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全面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家西部大开发会议精神,按照国开办发201031号文件要求,积极探索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建立健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扶贫作用
3、,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地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陕西。 (二)总体目标 1、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识别机制; 2、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监测管理机制; 3、建立针对贫困户和农村低保户的分类帮扶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坚持科学、规范、简便、可操作原则。 二、范围对象 (一)工作范围 我省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工作范围为99个有扶贫任务的农业县,重点是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标准确定
4、农村低保标准,按照维持我省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的测算,确定为1196元; 农村扶贫标准,继续执行国家1196元的贫困标准,同时,参考全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情况,按照我省的扶持能力和扶贫工作的长期目标,再以1500元的标准识别长期徘徊在脱贫与返贫范围的低收入人口。 (三)扶持对象 按照我省的扶贫和低保标准测算,扶持对象约为全省20%的乡村人口,包括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低保对象,以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含有劳
5、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扶贫对象一次确定,多年扶持,定期动态调整。 三、主要内容 (一)对象衔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由各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要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在具体操作上,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民主公示要求,认定扶贫和农村低保对象。对于农户的申请,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识别指标分别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市、县扶贫办审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报市、县民政局审批。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市、县级扶贫办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
6、批结果。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各市、县民政局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办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 (二)政策衔接。对农村低保对象,要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扶贫对象,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要加大扶持力度,采取项目直接到户(产业项目、扶贫异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等)、实体带动到户(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到户)、资金直接到户(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等)、帮扶措施到户(党员干部帮扶、社会各界扶贫)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 (三)管理衔接。各市、县扶贫办、民政局,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建立农村扶贫和低保对象档
7、案,要会同统计、残联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两种对象的调整同步进行。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救助和扶持对象的生活情况。对于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的对象,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于稳定实现脱贫致富的对象,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后,要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于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农村居民,要适时地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于返贫致贫的农村居民,要适时地将其纳入农村扶贫对象。 四、实施程序 (一)开展宣传动员培训。各级要召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动员会议,组织扶贫、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安排部署“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同时利用电视、报刊、
8、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核定各地扶持规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核心是准确识别扶持对象。识别扶持对象的要采用逐级核定数量、到村认定的办法进行。首先按照县级和村级登记表(详见附表 1、2)要求,认真调查各县和所有行政村的基本贫困状况,填写登记表,并录入贫困户管理软件系统。其次,根据全省总的扶持对象规模,省级按照统计局贫困监测数据和各县贫困状况,将扶持对象规模分解核定到市、县。县级根据各村的贫困状况,通过村登记表的相关指标,按照国家贫困系数测算的办法,将扶持对象规模再分解核定到乡镇、村,或采取逐级入户抽样调查测算比例的方法核定乡镇、村的
9、对象规模。各地在逐级核定扶持对象规模时要结合实际,注意向贫困地区和低收入村集中。 (三)扶持对象识别到户。采用参与式群众评议方法,按照个人申请(见附件1)、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公告公示的工作程序,将低收入人口按照既定规模识别到户:首先由村民提出申请;村小组组织群众初评申报对象收入并对各户收入排序后,村民委员会按照统一的收入调查指标和住房、家用电器、农机具等直观指标核实各户贫困状况;根据确定的识别对象规模,村级在调查后集中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单纯扶贫户、扶贫低保户、单纯低保户、五保户四类扶持户,经公示结果后报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经部分抽查审核并公示(见附件2)后报县审批;县级由县扶
10、贫办和民政局、残联共同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公告,最终确定各类扶持户。 (四)扶持对象建档立卡。对确定的低收入户,县级组织各乡、村调查人员进行入户调查,逐户调查了解各类扶持对象的基本生产生活情况、贫困状况、受扶持情况和扶持项目需求情况,填写贫困户登记表(详见附表3)。此后,将有关档案、资料逐级汇总整理,录入到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户有卡、村有册(见附件3)、乡(镇)有薄、县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同时,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分别实行逐年和定期审核,适时调整。通过抽样调查统计监测,根据扶持对象家庭经济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进入或退出扶贫、
11、低保对象,动态调整和完善档卡资料。 (五)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救助。将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无法改变基本生活状况的困难家庭,列为“常补对象”即,进行重点保障,实行全额补助;其他特殊生活困难户列入“非常补对象”,实行差额补助,其中有劳动能力的也可享受扶贫政策。对扶贫开发对象,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持。对有劳动能力而没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发展生产;对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对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或者根据农户意愿实施搬迁扶贫等。对扶持对象中的残疾人家庭给以重点扶持。 总的时间要求是,10月底完成对象识别,11月底
12、完成信息录入,年底回顾总结和查漏补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成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级政府主管扶贫或主管民政的领导任组长,扶贫、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级扶贫办,主要负责制定方案、宣传培训、协调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农户申请、核查和评议家庭收入、农户收入排序、按照标准初步选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示。各级要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
13、核和奖惩。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通力协作,主动沟通,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扶贫部门要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中交叉对象的识别工作,研究提高农村扶贫对象识别的准确率,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同时,对扶贫战略和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完善的建议。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扶贫部门落实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要提供工作经费等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统计部门和农调队要及时提供统计技术支持和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对象识别的直观指标。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核对残疾人情况,对扶持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三)强化队伍建设。根据“
14、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需要,各级都要抽调一批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人员开展工作。要加大对县、乡、村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并适当招募扶贫志愿者,充实乡村两级力量,确保衔接工作顺利进行。要配备现代办公设备,提供必要工作条件。要完善、整合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健全网络管理,做到信息共享,为各部门提供通用的工作平台,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落实资金保障。在确保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贫对象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项目的同时,要积极引导农业、教育、卫生、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政策资源向扶贫对象倾斜。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扶持对象的各项到户资金的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努力发挥资金效益。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