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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657948 上传时间:2024-01-2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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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卫生院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7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萨尔乔克乡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促进我乡免疫规划工作全面发展,激励预防接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接种补助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新卫疾控发 21号),结合全乡免疫规划工作实际,特制订萨尔乔克乡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发放实施方案,具体如下:二、补助对象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具体实施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包括常规免疫、强化免疫和应

2、急接种)的卫生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三、补助标准(一)常规免疫接种1、卫生技术人员(1)采取固定接种形式为主的接种室,具体实施预防接种服务的工作人员,每剂次补助5元;(2)牧业区等偏远山区,具体实施预防接种服务的工作人员,每剂次补助8元;(3)采取主动搜索形式对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具体实施预防接种服务并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册)的工作人员,每剂次补助10元;具体实施预防接种服务(含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册)工作人员享受财政工资待遇的、预防接种费按上述标准的70%发放。2、辅助工作人员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入户宣传、摸底登记、预约通知、搜索流动儿童并督促其到预防接种门诊接受预防接种服务等任务的辅助人员

3、(村干部),督促儿童到接种单位并接受预防接种的,每剂次补助1元。(二)补充(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等其它第一类疫苗的强化免疫及应急接种每剂次2元标准补助具体实施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四、经费管理预防接种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中列支。(一)卫生院要严格按照要求,依照补助与绩效挂钩的原则,建立规范的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管理制度,具体负责接种补助经费的名单造册,数量审核和发放,接种经费必须在经费到账后5个工作日之内发放至个人手中,做到谁接种谁受益。(二)承担接种任务的卫生院防疫室要做好预防接种补助经费的登记管理工作,每半年认真填写计划免疫接种补助发放登记表,一

4、份送卫生院财务室,一份留防疫室备查。(三)预防接种补助发放情况要在及时进行公示。五、经费发放办法(一)乡卫生院补助经费的发放卫生院每半年汇总上报辖区内接种单位预防接种经费补助发放表和接种数据,每半年对各乡镇进行接种率调查和报告接种数据的核实,卫生院参照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辖区接种单位进行预防接种工作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预防接种经费。考核指标:以乡为单位,每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单苗合格接种率90%;麻疹疫苗(包括含有麻疹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首剂及时接种率90%;常住人口中新出生婴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报告接种率以县为单位90%;常规免疫疫苗全程

5、合格接种率85%,流动人口儿童疫苗接种率均90%适龄儿童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流脑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90%。(2)常住儿童建卡,建证率要达到100%,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要达到95%以上,卡证符合率达到98%以上;(3)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报表的准确率和完整率应达到98%以上,报告及时率达100%;(4)冷链设备管理专人负责,冰箱温度监测记录完整率,帐苗符合率达到100%;(5)计划免疫基础资料的完整率达到100%。(6)常规免疫疫苗针对转染病(麻疹、乙肝、甲肝、百日咳、流脑、风疹等,脊灰、白喉不得发生)逐年下降。(7)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受种儿童家长保管,每次接种时,预防接种证“接

6、种者”一栏必须接种人员签名,中卡必须由受种儿童家长签名或留指纹。六、奖励与惩罚(一)对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实施预防接种,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经综合考核评审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在预防接种工作中成绩突出,并有创新的预防接种人员在年底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于管理操作不规范,发生接种事故,造成疫苗严重浪费,单苗接种率在90%以下,未按规定登记和报告接种资料,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扣除相应补助经费等处罚;扣除经费要用于奖励工作突出的其它接种人员,不允许截留或挪作它用。(三)各接种人员不得虚报疫苗接种人次套取补助经费。凡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套取预防接种补助经费者;辖区内目标人群发生较大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以及违规接种或乱收费行为者, 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结余经费用于免疫规划相关工作。萨尔乔克乡中心卫生院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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