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办改善空气质量指导方案 各村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根据市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年“蓝天行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燃煤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有关废气污染防治等四项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和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确保年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优良率比年提升3%以上。 二、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1、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小型燃煤锅炉实施限期淘汰 责任单位:建设中心、城管中队 完成时限:年6月30日 2、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加大对建
2、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养护绿化等活动的监管力度,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确保防扬尘措施达标率100%.每月组织现场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各施工单位的防扬尘措施落到实处、正常使用、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建设中心、安监办 完成时限:全年 3、控制露天焚烧烟尘污染 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露天焚烧树叶、秸秆、生活垃圾等行为。 责任单位:城管中队、农办 完成时限:全年 4、其它任务 积极配合市环保等部门,认真完成“蓝天行动”等其它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建设中心、城管中队、其它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三、工作要求 办事处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建设中心、安监办、城管中队和农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办事处“蓝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办事处将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坚决实施环保“一票否决”。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