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府西街旧城改造拆迁实施方案 旧城改造 为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攻坚年活动,改善城容城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XX县区城市建设攻坚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府西街邮政局北侧、燕南路南侧进行旧城改造,为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我县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范围 北至燕南路,南至邮政局、常山路,东至府西街,西至文昌街。所有涉及到的被拆迁户一律全部拆迁。 二、拆迁政策 拆迁工作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原则,由正定镇负责动员拆迁和安置。拆迁评估由XX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根据XX县区人民政府正政200218号文件有关规定予以评估。补偿、核定工作由正定镇政
2、府负责。 三、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拆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法进行。 1、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即商品房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实行就地安置。 3、对所有被拆迁户,按照“谁先签定拆迁协议,谁优先在规定的安置楼内挑选楼房”的原则进行安置。 4、拆迁租赁房屋的对承租人给予搬倒费补偿,对经营门市从商的,按工商局注册从业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500元的停业损失。 5、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所拆正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
3、换的,按所拆正式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新房竣工验收为止。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计算,搬迁补助费按每平方米3元计算。 6、对被拆迁户的空调按200元/article/台、电话158元/article/部、有线电视100元/article/台给予补偿。 7、树木补偿,果树按每株10-200元计算,一般树木按10元-50元计算补偿。 8、对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就补偿安置或产权不清有争议达不成协议的,按照先拆除后解决纠纷的原则办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拆除前拆迁人应对被拆除房屋做好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拒绝拆迁的,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行拆除。 9、对积极支持,配合该项拆迁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0、严重阻碍拆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拆迁时间 2006年8月3日-2006年9月15日 正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积极配合,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拆迁工作圆满完成。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