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方案 为切实保护源头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开展“五水共治”,确保一江青水,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全面开展生猪养殖污水排放整治工作,确保我镇生猪养殖污水零排放。期限: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二)整治对象。整治范围内所有存栏数5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和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 (三)整治内容。 1、对在禁养区内未经审批的生猪养殖生产设施用房及附属设施予以拆除。 2、在宜养区内农民利用自有
2、合法住宅养殖生猪的养殖场,要求饲养5-50头以内的建污水沉淀池,饲养生猪50-100头的建相适应规模的沼气池,饲养生猪100-1000头规模的养殖场,已有沼气池的做设施修复改造工作,饲养生猪1000头以上的规模场排污设施做标准化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4月15日-2014年5月15日)。按“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由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对辖区内的生猪养殖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梳理出各村整治对象名单,确认整改方式,并与整治对象签订承诺书。采取张贴标语、拉挂横幅、宣传车等方式,多途经、多渠道对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
3、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整改阶段(2014年5月16日-2014年12月31日)。 1.根据各饲养场户的具体情况和养殖规模,指导养殖场户制定相应的方案。 2.镇村联动,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正常运行。 3.建立规模养殖场排污设施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生猪养殖生产污水零排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0日),各村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2014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上报到镇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及产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镇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及产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梳
4、理总结相关经验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生猪养殖生产污水零排放和“五水共治”奠定良好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是“五水共治”工作的一部份,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美化国家东部公园的客观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上,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强力推进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作为专项整治的实施主体,村主要领导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亲历亲为、善作善成,及时安排部署,有效破解疑难问题,落实村干部连户的“一对一”工作机制,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将采取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及组织处理等措施,严格追究责任。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