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为手段,以遏制客运车辆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明确任务,集中整治,促进全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运、公交
2、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促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道路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排查治理解决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客运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成立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安监局。牵头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指导协调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具体负责道路客运企业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
3、落实情况,负责组织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考评验收。 2.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整治道路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场(站)的事故隐患。 3.市公安局。具体负责道路客运车辆路面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行驶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客运车辆事故隐患。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2011年4月至6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由各县区安监部门负责牵头,召集交通、公安等部门负责人,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专项整治方案,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
4、。4月底至5月底,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所有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客运企业要成立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客运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客运事故。同时,要将重大隐患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客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各地上报的重大隐患,集中开展整治,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全面彻底。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下旬,各地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期
5、间,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落实、专项整治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路、公交、旅游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的隐患整治。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客运企业,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2.客运驾驶人资质情况。严查客运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参加安全学
6、习和培训情况,是否存在驾驶人驾驶资格与所驾车型不相符的现象。 3.客运违法驾驶人情况。严查客运车辆驾驶人超速驾驶、超员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处罚、清理违法记分和事故信息情况,对客运违法驾驶人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停班或辞退等处理措施。 4.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建立所属车辆隐患排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二级维护和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年检,是否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 5.客运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是否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并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和不按
7、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6.客运场(站)安全管理情况。道路客运汽车场(站)是否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道路客运事故的具体行动。各地安监、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客运企业安全状况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步骤、方法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
8、深入一线,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本地道路客运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注重方法,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既要抓住道路客运事故多发时段、多发路段等关键环节,也要抓住与日常安全监管、推进道路客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工作中,要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努力遏制道路客运事故的发生。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应于4月底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依法打击,严惩重罚。各县区要深入分析发生道路客运事故
9、的主要因素,对隐患突出、事故频发、非法违法从事道路客运行为突出的地区、企业,要实施重拳出击、重点打击。该停产整顿的道路客运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取缔的营运班线要坚决取缔,该处罚的道路客运车辆要处罚到位,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违法从事道路客运行为。对因道路客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专项行动走过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四)营造氛围,强化监督。各地要在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和引导各有关部门、客运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进一步畅通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舆论监督渠道,依法维护客运企业职工对安全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对客运企业的舆论监督,曝光典型道路客运事故,推进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