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局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我市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强化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推动客运车辆预防交通事故综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客运驾驶人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客运市场秩序和通行秩序明显改善,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客运车辆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二、工作措施 (一)开
2、展客运车辆安全大检查 1、整顿运营秩序。5月30日前,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安全监管部门要联合对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等所有客运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仍不达标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相应经营资质。 2、整顿驾驶人队伍。集中审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组织驾驶人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检查驾驶人驾驶资格是否与所驾车型相符,对不
3、相符的要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查询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依法处罚违法行为,清理违法记分,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教育、停班或辞退等处理。对在2011年春运期间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落实相关处罚措施。 3、整顿运营车辆。要对运营客运车辆进行隐患排查,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确保车辆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整顿客运班线。要加大对长途客运和公交客运班线道路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加强综合治理。要结合“五一”等重要假期的来临,在旅游重点线路的急弯、陡坡、临水等路段实施安保工
4、程,增设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施划减速标线和设置减速带,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控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二)开展客运车辆安全大整治 1、把好出口关。行动期间,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督促汽车客运站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要集中力量,严查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2、把好通行关。专项行动期间,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巡逻管控,在市际、县际主要道路增加临时执勤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检查
5、客运车辆配备的驾驶人驾驶资格、驾驶时间、交通违法信息及车辆乘载人数、审验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和轮胎磨损状态,做好检查登记,建立电子台账。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3、把好检查关。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对超速50%以上的客车驾驶人,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客运车辆超员载客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协助卸客转运,所需费用一律由承运人承担。行动期间,每月的10日、20日为
6、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全市要以国省道、XX县区为重点,严查客运车辆、公交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客运车辆运行安全。 (三)开展客运车辆安全大宣传 1、开展安全宣传。全市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深入开展,通过新闻媒体及警营开放日、手机短信、户外传媒等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知识,宣传集中整治工作措施,提示客运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积极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支持。 2、开展警示教育。市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客运驾驶人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把全国发生的涉及营运车辆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全省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7、将事故基本情况、初步查明的原因、驾驶人应当吸取的教训等情况及时通报辖区运输企业,并传达至每名营运驾驶人。 3、开展有奖举报。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客运交通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客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认识,迅速动员部署,研究制定整治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市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决定联合成立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协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和检查考核制度,对本部门和单位的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行动取得良好效果。行动期间,市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派出工作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于工作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将予以通报。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注意及时收集、整理、上报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每次集中统一行动和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请于当日下午16:30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送市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系电话:),7月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