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大厦合作开发经营协议甲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经营“富竹大厦”项目(下称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概况1、该项目位于_(具体四至见附图附件1)。该项目占地约1500平方米,居民258户。规划建筑面积约_万米2。2、该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附件2)第二条 合作形式1、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各方采用合作开发、合作经营的原则,合作项目以甲方名义获取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建设与经营。 2、项目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其财务(营收、费用等)独立于各方各自的其他经营业务。
2、第三条项目资金本项目建设成本_万元,各方出资比例如下:。项目的后续投资仍按上述比例由各方进行投资。第四条 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1、为便于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由各方派员共同设立“_大厦”管理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委员会是项目的权力机构,全权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委员会由_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_人,乙方派员 1 人,丙方派员_。2、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于每月25日上午九时在_大厦召开。任何一名委员均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经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通过即生效。第五条 财务制度与机构1、项目所涉的会
3、计、税务独立建账。2、项目资金实行统一收支、统一管理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账户(项目账户)。3、项目的成本与费用包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_;项目收入包括:_大厦租金收入、_。4、项目会计由甲方派员担任,出纳由本协议其余各方共同派员担任,项目账户及账务由项目出纳与会计负责管理。5、项目账务经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正式入账。委员会有权追讨遗漏或被挪用的项目收入,有权排除不合理的项目成本与费用。6、项目出纳担任委员会联络人,负责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事宜。委员会委员应提供其个人信息(地址、联系方式等,经委员本人签字确认)给项目出纳。第六条 项目经营1、项目房产可用于出租、自用或合作等。项目
4、房产的使用方案、费用标准及相关合同均应经委员会讨论通过。项目房产均应用于合法用途。2、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第七条 利润分配1、本项目收入在扣除各种税费后的纯利润,按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一方的投资未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比例,则按实际投资比例进行分配。2、利润每年分配一次,具体分配方案由委员会决定。第八条 违约责任各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其它1、本协议一式_份,各方各执一份,经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其余各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各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邮码: 邮码:电话: 电话: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1、平面图 2、项目已取得的政府文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