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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体会
以“中国之制”推动“中国之治”
10月28日至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完善并发展我国制度和治理体系的重要文献,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是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如何建立完善的国家制度,建立怎样的国家制度,一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作出了不懈努力和极大的贡献,逐渐形成了我们国家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民主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其他重要制度。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我们国家逐步形成了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这70年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也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治不必同,期于利民。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之治,是世界上从未出现过的一种新型的国家治理体系,它吸收了古今中外许许多多的经验,是立足于中国广大人民的先进国家治理理念。新时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超越了西方政治家提出的“民治、民有、民享”的理念,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保证。
以“中国之制”推动“中国之治”。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显著优势的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实行民主集中制。正因为有这四大优势,“中国之治”才能够取得今日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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